梁平交巡警查获一起“失驾”再驾违法行为

时间: 2024-01-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452

“失驾”状态仍驾车上路,存在极大隐患的危险,连日来,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运用研判手段分析“失驾”行为,采取路面检查、视频巡查、稽查布控等勤务联动作战方式,持续严厉打击“失驾”违法行为。

近日,执勤民警在梁平区境内和聚村公路2公里路段设卡检查,当场查获蒋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支队对蒋某失驾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交巡警提醒:

如果你已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再驾驶机动车上路,如果身边的亲友“失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及时劝阻。若发现“失驾”违法行为,欢迎大家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110、122、12350。

通讯员 李汶骏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梁平交巡警查获一起“失驾”再驾违法行为

“失驾”状态仍驾车上路,存在极大隐患的危险,连日来,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运用研判手段分析“失驾”行为,采取路面检查、视频巡查、稽查布控等勤务联动作战方式,持续严厉打击“失驾”违法行为。

近日,执勤民警在梁平区境内和聚村公路2公里路段设卡检查,当场查获蒋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支队对蒋某失驾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交巡警提醒:

如果你已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再驾驶机动车上路,如果身边的亲友“失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及时劝阻。若发现“失驾”违法行为,欢迎大家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110、122、12350。

通讯员 李汶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