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有人在河里电鱼,你们快去看看。”近日,城口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坪坝镇一电站附近的河道内,疑似有人正在进行非法捕捞。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沿河马路上停着一辆小轿车但不见驾驶员。民警断定是嫌疑人驾驶的车辆,便顺着停车方向沿河道侦查,成功发现3名可疑人员。民警随即进行拦截盘查,得知该3人为尝鱼鲜,使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民警现场查获电鱼工具一套,渔获物30余尾。 经审讯,该3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通讯员 林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