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需快处快撤 造成拥堵要受处罚

时间: 2024-03-15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426

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近日,驾驶员林某驾车行驶至渝鲁大道与其他车辆发生轻微擦挂事故后,拒绝快速撤离现场,将事故车停在原地,长时间占用道路引发交通拥堵,被渝北交巡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3月11日7时许,在渝鲁大道渝鲁立交发生一起轻微擦挂事故。当事驾驶员林某报警后,将车辆停在道路中间。民警电话告知双方拍照固证后立即撤离现场,但林某坚称撤离现场会破坏现场,不愿拍照撤离,非要在事发路段停留,等待交巡警到现场处理,导致渝鲁大道路段出现拥堵。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立即拍照取证,让双方车辆迅速撤离现场,停在安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现场疏导交通。随后,民警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对驾驶员林某应撤未撤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对林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无需等待交巡警到现场处理,可以先拍照,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对事故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有争议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视频快处,或到中心城区事故快处服务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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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需快处快撤 造成拥堵要受处罚

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近日,驾驶员林某驾车行驶至渝鲁大道与其他车辆发生轻微擦挂事故后,拒绝快速撤离现场,将事故车停在原地,长时间占用道路引发交通拥堵,被渝北交巡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3月11日7时许,在渝鲁大道渝鲁立交发生一起轻微擦挂事故。当事驾驶员林某报警后,将车辆停在道路中间。民警电话告知双方拍照固证后立即撤离现场,但林某坚称撤离现场会破坏现场,不愿拍照撤离,非要在事发路段停留,等待交巡警到现场处理,导致渝鲁大道路段出现拥堵。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立即拍照取证,让双方车辆迅速撤离现场,停在安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现场疏导交通。随后,民警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对驾驶员林某应撤未撤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对林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无需等待交巡警到现场处理,可以先拍照,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对事故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有争议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视频快处,或到中心城区事故快处服务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