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近日,市民谢某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严肃处罚。 3月8日下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双凤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时,发现一名未佩戴头盔的男子驾驶一辆黑色摩托车在对向车道行驶,存在安全隐患,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截检查。 民警发现这辆摩托车未悬挂号牌,要求该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经查,该驾驶员姓谢。据谢某交代,5天前,他在木耳镇一个摩托车修理店花1000元买了这辆二手摩托车,买车时该车既没有牌照,也没有购车发票和行驶证等相关材料,但由于价格便宜,其也没在意。当天,谢某驾车出门办事,行驶至双凤路被民警当场查获。 谢某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十一款,对谢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对谢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隐患,切勿心存侥幸,将依法受到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