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建议从严查处违规饲养攻击性犬行为

时间: 2024-03-2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691

本网讯 3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来,市公安局及时启动养犬专项整治,2024年1至2月,全市犬只伤人警情较去年同期下降22.47%,犬吠扰民警情下降1.36%,全市新清理采集犬只信息4.1万余条,养犬登记数量较执法检查前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截至2024年2月,新增2.9万只)。

现状:

半年办理行政案1137件

《条例》自2023年6月施行以来,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将《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深化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重庆的重要内容来推进。市公安局在互联网“警快办”建设养犬管理临时信息系统,通过系统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的达6.99万起;在全市909个派出所设立办理养犬登记证窗口,累计植入电子标识5.15万只、采集鼻纹识别1.01万只,行政审批登记4.92万只。

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6万余人次,对养犬人或管理者进行法治教育3万余起、责令改正490起,调解涉犬纠纷3859起,捕捉流浪犬1834只。自条例实施至执法检查前,办理违规养犬行政案件1137件。执法检查以来,新捕捉、收容流浪犬650只,查处违规养犬行政案件2145起,责令整改514起,警告和罚款1901余起。

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宠物诊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12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97份,立案查处32件,关闭清理动物诊疗机构3家。2023年,为全市犬只注射免费狂犬病疫苗108万余剂次。《条例》实施以来,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20.28万人。

建议:

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管链条

《条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普遍存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充分、工作对接不及时、联合执法少、监管有空白等现象,整体上还未形成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的联合共治局面。

执法检查组发现,一些公共场所仍时常有流浪犬出没,存在散养放养;发现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或涉犬案事件主要来源于群众举报;对犬只销售、诊疗等业态监管还不够有力,对互联网销售、宠物殡葬等新业态缺乏监管;公安机关的摸排数据和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免疫犬只数据不一致,我市饲养犬只的实际数量不明;公安与农业农村两个部门之间信息壁垒仍未打通;普遍存在“强制免疫多,依规办证少”的现象;依法、规范、文明养犬的公序良俗尚未完全形成,绝大多数行为是不系犬绳或不佩戴犬牌;处罚多为责令整改,违法养犬成本过低、震慑力不强;犬类活动流动性大,查处违法行为难。

对于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划定、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分区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常态化监管和集中联合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售卖、免疫、饲养、登记、诊疗、收容等全流程闭环监管链条。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网格、物业进行全方位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养犬登记办证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还建议:全面摸清本辖区内犬只的饲养情况,尤其是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的情况,对条例实施前已经为犬只登记的养犬人,要求其重新登记;要将《条例》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条例》和文明养犬知识宣传;继续扎实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涉犬警情突出的场所,执行好禁养限养制度,从严查处违规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等严重违法养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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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建议从严查处违规饲养攻击性犬行为

本网讯 3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来,市公安局及时启动养犬专项整治,2024年1至2月,全市犬只伤人警情较去年同期下降22.47%,犬吠扰民警情下降1.36%,全市新清理采集犬只信息4.1万余条,养犬登记数量较执法检查前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截至2024年2月,新增2.9万只)。

现状:

半年办理行政案1137件

《条例》自2023年6月施行以来,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将《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深化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重庆的重要内容来推进。市公安局在互联网“警快办”建设养犬管理临时信息系统,通过系统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的达6.99万起;在全市909个派出所设立办理养犬登记证窗口,累计植入电子标识5.15万只、采集鼻纹识别1.01万只,行政审批登记4.92万只。

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6万余人次,对养犬人或管理者进行法治教育3万余起、责令改正490起,调解涉犬纠纷3859起,捕捉流浪犬1834只。自条例实施至执法检查前,办理违规养犬行政案件1137件。执法检查以来,新捕捉、收容流浪犬650只,查处违规养犬行政案件2145起,责令整改514起,警告和罚款1901余起。

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宠物诊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12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97份,立案查处32件,关闭清理动物诊疗机构3家。2023年,为全市犬只注射免费狂犬病疫苗108万余剂次。《条例》实施以来,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20.28万人。

建议:

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管链条

《条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普遍存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充分、工作对接不及时、联合执法少、监管有空白等现象,整体上还未形成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的联合共治局面。

执法检查组发现,一些公共场所仍时常有流浪犬出没,存在散养放养;发现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或涉犬案事件主要来源于群众举报;对犬只销售、诊疗等业态监管还不够有力,对互联网销售、宠物殡葬等新业态缺乏监管;公安机关的摸排数据和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免疫犬只数据不一致,我市饲养犬只的实际数量不明;公安与农业农村两个部门之间信息壁垒仍未打通;普遍存在“强制免疫多,依规办证少”的现象;依法、规范、文明养犬的公序良俗尚未完全形成,绝大多数行为是不系犬绳或不佩戴犬牌;处罚多为责令整改,违法养犬成本过低、震慑力不强;犬类活动流动性大,查处违法行为难。

对于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划定、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分区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常态化监管和集中联合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售卖、免疫、饲养、登记、诊疗、收容等全流程闭环监管链条。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网格、物业进行全方位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养犬登记办证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还建议:全面摸清本辖区内犬只的饲养情况,尤其是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的情况,对条例实施前已经为犬只登记的养犬人,要求其重新登记;要将《条例》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条例》和文明养犬知识宣传;继续扎实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涉犬警情突出的场所,执行好禁养限养制度,从严查处违规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等严重违法养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