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贾文华 张晟)近日,开州区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 据悉,去年10月,开州区某民办幼儿园到该支队报案称,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在担任幼儿园招生办主任期间,将收取的学生学杂费挪为己用。 接到报案后,经侦支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于2021年2月入职该幼儿园,担任招生办主任,负责学校招生及收取学生学杂费工作。因该幼儿园是通过微信账户收取的大部分学杂费,而该微信账户绑定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的私人银行账户并由其管理。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彭某某采取不开交费单据或者不将单据存根联交给幼儿园的方式,将部分学生家长交的学杂费从该园微信账户内提现至其绑定的银行账户或者转账至个人微信账户中,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归还信用卡欠款及购买车辆,共计32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挪用的32万余元学杂费全部退还给幼儿园。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此案已移送开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