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开车上路,驾驶员应当严格按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自己车辆的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行驶安全。否则,疏忽大意、过于自信,在明知驾驶的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情况下依然冒险上路,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3月18日,王某驾驶小车从大足区宝兴镇沿龙三路往三驱镇方向行驶,当驶至金竹水库外公路一个弯道时,左前轮突然爆胎,车辆发生偏移甩尾,慌张的王某立即猛拉方向,却忘记了踩刹车,车辆冲出公路外翻滚两圈后又冲上公路边的一条支路。所幸王某系了安全带,只有手掌轻微擦伤。 王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王某负全部责任,并对其处记3分、罚款200元。 交巡警提醒:驾车出行前,驾驶人应对车辆状况、轮胎等进行检查,发现开裂、鼓包、光板胎等问题时,及时进行检修,切勿驾驶“带病”车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