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未实名登记 操控者受行政处罚

时间: 2024-04-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425

本网讯(记者 李亚)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4月15日,丰都民警在执行庙会期间巡查任务时,发现一架轨迹异常的无人机飞入巡游场内,民警紧急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将其迫降,并当场查获飞行操控员。据悉,这是我市查处的首例无人机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活动的案件。

经查,该无人机所有者秦某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实名登记擅自飞行,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这是我市查处的首例无人机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活动的案件。警方提醒:《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即“无人机”)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再开展飞行活动,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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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未实名登记 操控者受行政处罚

本网讯(记者 李亚)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4月15日,丰都民警在执行庙会期间巡查任务时,发现一架轨迹异常的无人机飞入巡游场内,民警紧急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将其迫降,并当场查获飞行操控员。据悉,这是我市查处的首例无人机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活动的案件。

经查,该无人机所有者秦某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实名登记擅自飞行,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这是我市查处的首例无人机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活动的案件。警方提醒:《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即“无人机”)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再开展飞行活动,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