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法院送“法律套餐” 将庭审现场“搬进”学校

时间: 2017-06-23 来源: 石柱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11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隆太良 )近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石柱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民族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该校高一年级数百名师生参加了旁听,聆听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当天上午10时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庭审正式开始。石柱县人民检察院在公诉时指出,被告人小罗23岁,家住石柱县南宾街道,走向社会后接触诸多不良青年。今年以来,先后两次贩卖毒品,在3月底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结束后,该县人民法院合议庭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庭进行宣判,对被告人小罗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该县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陈述了毒品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重大危害,希望同学们切实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面对纷繁复杂的诱惑时,不要以身试法,不吸毒不涉毒,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旁听席上的师生们聚精会神,感触很深。

该校17岁的学生小刘说,今后一定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学生。

该校高一9班的班主任谭树林老师说,这场庭审让师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给广大学生带来了法治宣传的“活教材”,让学生们对毒品犯罪和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中学生树立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该县禁毒办在该校举办了禁毒宣传展,播放了禁毒宣传片,向学生发放了禁毒资料。该县禁毒办负责人骆小中说,将“法律套餐”送进学校,通过实地宣传和教育,加强阵地建设,提高中学生的拒毒意识,切实做到校园无毒,他倡议全校学生要争做禁毒宣传员,把禁毒知识宣传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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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法院送“法律套餐” 将庭审现场“搬进”学校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隆太良 )近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石柱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民族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该校高一年级数百名师生参加了旁听,聆听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当天上午10时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庭审正式开始。石柱县人民检察院在公诉时指出,被告人小罗23岁,家住石柱县南宾街道,走向社会后接触诸多不良青年。今年以来,先后两次贩卖毒品,在3月底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结束后,该县人民法院合议庭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庭进行宣判,对被告人小罗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该县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陈述了毒品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重大危害,希望同学们切实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面对纷繁复杂的诱惑时,不要以身试法,不吸毒不涉毒,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旁听席上的师生们聚精会神,感触很深。

该校17岁的学生小刘说,今后一定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学生。

该校高一9班的班主任谭树林老师说,这场庭审让师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给广大学生带来了法治宣传的“活教材”,让学生们对毒品犯罪和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中学生树立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该县禁毒办在该校举办了禁毒宣传展,播放了禁毒宣传片,向学生发放了禁毒资料。该县禁毒办负责人骆小中说,将“法律套餐”送进学校,通过实地宣传和教育,加强阵地建设,提高中学生的拒毒意识,切实做到校园无毒,他倡议全校学生要争做禁毒宣传员,把禁毒知识宣传给身边的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