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聚外联 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问题

时间: 2017-10-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28

彭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右一)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彭水法院执行局局长庹德鸿(右一)现场调解

 

执行法官街头释法

 

执行宣传活动现场

 

  核心提示:

  为确保在今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近年来,彭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最高法院“四个基本”的总体目标,高位规划,设计“施工图”,强力推进,兑现“军令状”, 在执行案件“井喷式”增长的严峻形势下,坚持内部挖潜、外部借力、凝聚合力,以建立大执行格局为引领,以强化打击为突破口,以审执联动、主动执行为手段,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团队管理模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执行质效,达到了预期执行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1至9月,该院执行局旧存案件252件,新收3110件,执结2537件,结案率73.94%,新收案件同比增长56.52%,执结案件同比增长56.41%。1至9月,执行法官人均办案数量470件,较全院法官人均结案188件,多出282件。

  内聚外联 凝心聚力破难题

  转移财产、不见踪影、抗拒执行······面对老赖们千奇百怪的“套路”,法院真的就无计可施了吗?彭水法院执行法官因案制宜,与他们斗智斗勇,并果断采取有力举措,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该抓的抓,该罚的罚,该查的必须一查到底,坚决不让“老赖”有丝毫喘息之机。

  “警官,我没有违章啊……”“你车是没违章,但是你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3月22日上午10点,在彭水高速路彭水西收费站出入口,正准备开车外出躲债的“老赖”吴某,被一早就蹲守在高速路口的执行法官们逮了个正着。

  3月22日,该院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二大队联合开展“查历史交通违法,清司法失信‘老赖’”联合执法行动,做好线下车辆执行查控,堵住“老赖”开车外出躲债的漏洞。这次联合执法行动是彭水法院健全联动机制的举措之一。

  “生效判决若得不到有效履行,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社会公平更是无从谈起。为了维护司法权威和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工作再难,我们也要迎难而上!”彭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表示,“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靠法院单打独斗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该院也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并全力打造高素质的执行队伍和建立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

  今年来,彭水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充分发挥好解决执行难的主力军作用的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执行联动,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汇集全社会力量,形成破解执行难的社会合力。

  9月13日上午,彭水县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县法院执行工作,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进行了部署。

  执行工作关键在人,打造一支干事创业、能打善战的执行队伍是关键。为打好执行攻坚这场硬仗,该院以加强队伍建设和执行工作为着力点,在联合外部力量的同时,该院继续深挖内力,推行执行警务化、团队化、智能化改革。据介绍,今年来,彭水法院在人财物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将人员和装备向执行局倾斜,为执行局新增干警10人,确定驻庭办案车辆4台,配置了单兵监控设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和照相机等录音录像设备;建立较为完善的执行指挥系统和网络查控系统,提高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整合和加强警力,将法警大队调整由执行局长分管,为执行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实行集约化管理,出台《执行办案团队建设的实施方案》,采取“1+2+1+1”模式(即1名员额法官+2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1名法警),建立5个执行办案团队;对现有执行人员优化重组,设立集约化执行工作小组,将网络查控、执行公开、案款支付等事务性工作从案件办理中分流出来,确定由专人办理, 分类推进执行各项工作。

  营造氛围 深入宣传见成效

  “老乡,像你这种情况,应该立即来法院申请执行,我们一定为你维权!”4月1日上午,彭水县法院执行局一行在院长秦长春的带领下,来到彭水郁山镇,利用赶场天集中开展“执行工作进万家”普法宣传进乡镇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宣传工作是法院推进执行公开、建设阳光司法的重要内容,是增强法院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在审议并通过《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专题会议上提出,要配合解决执行难,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说明情况,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今年来,该院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深入落实阳光执行各项要求,注重执行立案信息公开、执行查控公开、执行文书公开、执行结案信息公开,做到阳光执行。该院制定执行宣传进万家活动方案,认真安排部署,整合宣传力量,由院领导轮流带队,到较大的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执行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曝光失信老赖、宣布司法拘留人员名单等活动。同时,充分运用电视、微信等传播平台,宣传执行法律政策,公开典型案例。在县《彭水政法》上开设执行专栏,及时传播“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态及举措,在县城人口密集地区通过LED屏、公交车电视,采取滚动、多时段、重复等方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强度,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在社会上营造了强大的执行舆论氛围,使“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观念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许多被执行人纷纷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认真组织开展“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联络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下乡参与执行宣讲、见证执行、监督执行,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执行工作。

  绿色通道 高效执行解千结

  “谢谢法官,不仅为我母亲讨回公道,也保住我们两家这十几年的邻里情谊,真是辛苦你们了啊!”家住彭水大同镇大厂村二组的申请人之子王某,在领到其母亲的第一笔赔偿款后,紧紧握着眼前冒着酷暑前来执行的干警,连声道谢。

  2016年3月26日13时40分左右,周某母亲在乘坐邻居邓某的便车出行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周某母亲致残。法院判决邓某给付原告周某母亲各项赔偿费用共计342574元,判决生效后,邓某称家庭困难无力赔付,拒不履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迅速采取了执行措施,并对被执行人邓某实施了司法拘留。彭水法院执行局局长庹德鸿高度重视该案,先后多次研究制订执行方案,并将执行人员兵分几路分别开展工作。

  6月21日下午,庹德鸿带队再次来到大同镇政府组织双方执行该案。为确保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人员全程参与见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为顾全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间几十年的邻里和谐关系,庹德鸿决定通过执行和解来缓和双方矛盾,解决问题。调解中,双方因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矛盾一度激化,数次迫使和解无法继续。见此,庹德鸿当机立断,立即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分别单独劝导,现场代表委员们在认真观摩的同时也主动参与调解劝说,经过近3小时的反复沟通协商,邓某终于从消极应付变为积极配合,双方最终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

  考虑到周某母亲腿部残疾,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又冒着酷暑,将邓某的第一笔赔偿款亲手交给周某母亲。

  今年来,彭水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针对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赡养等涉民生案件,将“情”字贯穿案件始终,干警们放弃节假日、起早贪黑、翻墙钻窗,全心全力执行案件。工作中还为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快立、快执、快兑等举措,最大限度地为他们提供便利。为妥善处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该院加大对该类案件的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力度,对生活确实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坚持做到“应助尽助”,想方设法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设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要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注定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但彭水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将始终手持智慧之剑,为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奋力拼搏,不断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执行质效,让有条件实现胜诉权益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权威和公正。 

    重庆长安网 记者 马雯雯 通讯员 张 静 赵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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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聚外联 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问题

彭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右一)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彭水法院执行局局长庹德鸿(右一)现场调解

 

执行法官街头释法

 

执行宣传活动现场

 

  核心提示:

  为确保在今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近年来,彭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最高法院“四个基本”的总体目标,高位规划,设计“施工图”,强力推进,兑现“军令状”, 在执行案件“井喷式”增长的严峻形势下,坚持内部挖潜、外部借力、凝聚合力,以建立大执行格局为引领,以强化打击为突破口,以审执联动、主动执行为手段,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团队管理模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执行质效,达到了预期执行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1至9月,该院执行局旧存案件252件,新收3110件,执结2537件,结案率73.94%,新收案件同比增长56.52%,执结案件同比增长56.41%。1至9月,执行法官人均办案数量470件,较全院法官人均结案188件,多出282件。

  内聚外联 凝心聚力破难题

  转移财产、不见踪影、抗拒执行······面对老赖们千奇百怪的“套路”,法院真的就无计可施了吗?彭水法院执行法官因案制宜,与他们斗智斗勇,并果断采取有力举措,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该抓的抓,该罚的罚,该查的必须一查到底,坚决不让“老赖”有丝毫喘息之机。

  “警官,我没有违章啊……”“你车是没违章,但是你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3月22日上午10点,在彭水高速路彭水西收费站出入口,正准备开车外出躲债的“老赖”吴某,被一早就蹲守在高速路口的执行法官们逮了个正着。

  3月22日,该院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二大队联合开展“查历史交通违法,清司法失信‘老赖’”联合执法行动,做好线下车辆执行查控,堵住“老赖”开车外出躲债的漏洞。这次联合执法行动是彭水法院健全联动机制的举措之一。

  “生效判决若得不到有效履行,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社会公平更是无从谈起。为了维护司法权威和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工作再难,我们也要迎难而上!”彭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表示,“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靠法院单打独斗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该院也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并全力打造高素质的执行队伍和建立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

  今年来,彭水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充分发挥好解决执行难的主力军作用的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执行联动,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汇集全社会力量,形成破解执行难的社会合力。

  9月13日上午,彭水县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县法院执行工作,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进行了部署。

  执行工作关键在人,打造一支干事创业、能打善战的执行队伍是关键。为打好执行攻坚这场硬仗,该院以加强队伍建设和执行工作为着力点,在联合外部力量的同时,该院继续深挖内力,推行执行警务化、团队化、智能化改革。据介绍,今年来,彭水法院在人财物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将人员和装备向执行局倾斜,为执行局新增干警10人,确定驻庭办案车辆4台,配置了单兵监控设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和照相机等录音录像设备;建立较为完善的执行指挥系统和网络查控系统,提高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整合和加强警力,将法警大队调整由执行局长分管,为执行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实行集约化管理,出台《执行办案团队建设的实施方案》,采取“1+2+1+1”模式(即1名员额法官+2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1名法警),建立5个执行办案团队;对现有执行人员优化重组,设立集约化执行工作小组,将网络查控、执行公开、案款支付等事务性工作从案件办理中分流出来,确定由专人办理, 分类推进执行各项工作。

  营造氛围 深入宣传见成效

  “老乡,像你这种情况,应该立即来法院申请执行,我们一定为你维权!”4月1日上午,彭水县法院执行局一行在院长秦长春的带领下,来到彭水郁山镇,利用赶场天集中开展“执行工作进万家”普法宣传进乡镇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宣传工作是法院推进执行公开、建设阳光司法的重要内容,是增强法院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在审议并通过《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专题会议上提出,要配合解决执行难,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说明情况,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今年来,该院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深入落实阳光执行各项要求,注重执行立案信息公开、执行查控公开、执行文书公开、执行结案信息公开,做到阳光执行。该院制定执行宣传进万家活动方案,认真安排部署,整合宣传力量,由院领导轮流带队,到较大的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执行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曝光失信老赖、宣布司法拘留人员名单等活动。同时,充分运用电视、微信等传播平台,宣传执行法律政策,公开典型案例。在县《彭水政法》上开设执行专栏,及时传播“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态及举措,在县城人口密集地区通过LED屏、公交车电视,采取滚动、多时段、重复等方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强度,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在社会上营造了强大的执行舆论氛围,使“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观念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许多被执行人纷纷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认真组织开展“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联络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下乡参与执行宣讲、见证执行、监督执行,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执行工作。

  绿色通道 高效执行解千结

  “谢谢法官,不仅为我母亲讨回公道,也保住我们两家这十几年的邻里情谊,真是辛苦你们了啊!”家住彭水大同镇大厂村二组的申请人之子王某,在领到其母亲的第一笔赔偿款后,紧紧握着眼前冒着酷暑前来执行的干警,连声道谢。

  2016年3月26日13时40分左右,周某母亲在乘坐邻居邓某的便车出行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周某母亲致残。法院判决邓某给付原告周某母亲各项赔偿费用共计342574元,判决生效后,邓某称家庭困难无力赔付,拒不履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迅速采取了执行措施,并对被执行人邓某实施了司法拘留。彭水法院执行局局长庹德鸿高度重视该案,先后多次研究制订执行方案,并将执行人员兵分几路分别开展工作。

  6月21日下午,庹德鸿带队再次来到大同镇政府组织双方执行该案。为确保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人员全程参与见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为顾全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间几十年的邻里和谐关系,庹德鸿决定通过执行和解来缓和双方矛盾,解决问题。调解中,双方因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矛盾一度激化,数次迫使和解无法继续。见此,庹德鸿当机立断,立即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分别单独劝导,现场代表委员们在认真观摩的同时也主动参与调解劝说,经过近3小时的反复沟通协商,邓某终于从消极应付变为积极配合,双方最终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

  考虑到周某母亲腿部残疾,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又冒着酷暑,将邓某的第一笔赔偿款亲手交给周某母亲。

  今年来,彭水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针对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赡养等涉民生案件,将“情”字贯穿案件始终,干警们放弃节假日、起早贪黑、翻墙钻窗,全心全力执行案件。工作中还为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快立、快执、快兑等举措,最大限度地为他们提供便利。为妥善处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该院加大对该类案件的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力度,对生活确实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坚持做到“应助尽助”,想方设法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设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要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注定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但彭水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将始终手持智慧之剑,为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奋力拼搏,不断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执行质效,让有条件实现胜诉权益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权威和公正。 

    重庆长安网 记者 马雯雯 通讯员 张 静 赵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