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 抒写重庆检察新华章

时间: 2017-10-2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929

砥砺奋进 抒写重庆检察新华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亮点纷呈,打造了多张靓丽名片,持续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创刊词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今天,乘着党的十九大东风,本报《检察专刊》正式与读者见面了。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好民营经济、服务好脱贫攻坚战略三个重心开展工作,积极作为,为重庆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保驾护航。今起,《检察专刊》将以丰富的版面内容、独特的新闻视角,报道我市各级检察机关在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展示重庆检察人风采。

满怀激情,努力实现新跨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恒扬

时光荏苒,重庆检察走过不平凡的五年。

这五年,我们目光坚定,步履铿锵。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提出的“一个目标”“两点定位”“四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和重庆市委陈敏尔书记对检察工作的具体指示,砥砺奋进,抒写了重庆检察的新华章。

这五年,我们戮力同心,保障发展。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5条意见”等系列意见,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民营经济,营造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这五年,我们以民为先,温暖心灵。研发惠农扶贫项目资金数据共享信息系统,推行惠农扶贫领域精准预防“阳光卡”制度,为脱贫攻坚战略增添防腐剂;建立了跨区域环保检察工作机制、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让重庆的青山绿水更有“颜值”;打造了在全国有影响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莎姐”品牌,使检察工作充满温情。

这五年,我们深化改革,一马当先。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构建了“1+5+7”的司法责任制制度体系,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建成重庆“智慧检务”平台。各项改革敢于探索,初具成效。

这五年,我们锻造队伍,收获满满。3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和能手;6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长寿区检察院和梅玫检察官双双当选全国十大“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一支敢于担当的检察队伍正淬火成钢。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在这继往开来的新时代、新起点,重庆检察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满怀担当的激情和魄力,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新跨越!


检察长贺恒扬到企业调研走访

“莎姐”进校园

走访贫困户

组织犯罪嫌疑人向长江投放鱼苗

检察机关进民企座谈会

举行升旗仪式,激发爱国情怀

9月28日,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颁奖礼在京隆重举行,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干警梅玫获此殊荣,这已是今年我市检察机关荣获的第二个深受群众认可的全国殊荣。今年2月,长寿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重庆,成为西部地区唯一获得“双十佳”的省份,这是群众对重庆检察工作充分肯定的生动写照。

今年初,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从渝北区金龙路270号迁入渝北区同茂大道396号新址,站在新的起点上,回顾历史,展望未来,重庆检察人心潮澎湃,激情满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好民营经济、服务好脱贫攻坚战略三个重心开展工作,积极作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87125人、提起公诉157836人,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3968人,对刑事和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005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31811件,民行检察支持起诉5891件;民行抗诉改变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居全国前列;反贪人均立案、查办大要案数大幅提升。

打出组合拳

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9月14日,一年一度的“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在南岸区举行,重庆市三级检察院与17名民营经济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商会会长、企业家代表,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改进和深化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思路举措。这是我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强化服务经济发展责任担当,与重庆市工商联先后开展了“助推民营经济,服务科学发展”“加强诚信守法、推进依法治企”“检察机关走进非公企业”等活动,相继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服务经济发展“12条意见”、服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0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15条意见”,保障重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突出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犯罪,加大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

近期,市检察院又推出新举措,与市工商联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意见,要求依法惩治利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执法等职权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职务犯罪;审慎对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经济领域新问题、新类型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注重保护企业声誉,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守护绿水青山

服务生态文明

今年7月,渝北区检察院会同渝北区法院、区渔政部门人员,组织14名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在统景镇御临河放养鱼苗20万尾。这是我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一个常态化做法。

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认真贯彻“绿色+”理念,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守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2012年12月,市检察院会同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制定《关于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建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在渝北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江津区5个基层检察院实行环保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重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非法采矿、污染水体、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建立与法院、公安以及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联席会制度,促进了环保案件依法规范办理。

案子诉了,打击了犯罪,但被破坏的生态怎么办?我市检察机关又积极探索建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通过在荒山上建立了生态修复示范林,统一组织犯罪嫌疑人,补植林木、放养鱼苗的方式,唤醒社会环保意识。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起诉环保案件1539件2640人,督促754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补植林木约25万余株,放养鱼苗400万余尾。

2015年,万州区检察院创设的跨渝东北九区县、服务生态发展建设的环保检察工作机制,获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

用好“大数据”

服务脱贫攻坚战略

8月17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学习(扩大)会议,邀请綦江区委书记潘毅琴为全体干警作了一堂脱贫攻坚专题讲座,随后,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传达中央、市委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专门研究贯彻落实服务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新举措。

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把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作为常态化工作,立足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特殊市情,始终把惩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去年,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等合作研发了“惠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共享信息系统”,推行惠农扶贫领域精准预防“阳光卡”制度,推进扶贫领域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深度应用,实时掌握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和扶贫资金流向,动态汇集、精准比对扶贫工作“大数据”,及时发现和促进纠正贫困户识别、扶贫资金发放、扶贫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违规行为,实现了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精准监督。

此外,我市检察机关还聚焦全市14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区县和18个深度贫困乡镇,紧盯乡镇站所和村社扶贫工作的“末端环节”,严肃查处虚报冒领、私分挪用扶贫资金、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贪贿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到位,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社会大联动

持续打造“莎姐”大品牌

今年9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特别节目——《守护明天》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重庆首部公开发行的普法漫画书《莎姐讲故事》入选其中。

2012年7月,市检察院正式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动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建立司法保护、普法预防、心理矫正、帮教挽救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全市三级检察机关从未检、侦监、公诉等办案部门选取了416名有经验、有责任、有爱心的检察官组成了“莎姐”队伍核心力量。随后,又通过公开招募组建848名志愿者团队和50名心理咨询师团队。在全市38个区县的128所市民学校设立“莎姐”法治副校长。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延伸检察职能,联合团市委、妇联、教委等社会帮教预防力量,积极构建和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通过常态化开展“普法开学季、‘莎姐’百校行”普法活动1200余场次,向全市中小学赠阅普法读本10万余册,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启动“彩虹帮教”“青春再出发”等公益项目,让100多名未成年人重新回到校园,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正能量”。

目前,“莎姐”已成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公益号召力的检察工作品牌。我市检察机关“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团队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品牌团队,大渡口区“莎姐”志愿服务项目获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金奖。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启动全市检察机关“‘莎姐’大普法”活动,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开展“莎姐”普法“六进”,持续丰富“莎姐”内涵,提升“莎姐”品牌,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成效数据图


■精品案例

全国首例跨省市的公益诉讼案件胜诉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17年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市检察院二分院支持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榜上有名。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跨省市的公益诉讼案件。胜诉后,污染企业得到应有的惩罚,被污染的水库环境得到有效整治,让5万多居民饮用上了放心水。

2014年8月13日,巫山县红椿乡千丈岩水库受到污染。经重庆市和湖北省环保部门联合排查认定,肇事企业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4年8月10日在未报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带料试生产,并将产生的废水和尾矿排放、倾倒至厂房下方的洼地,污染物经洼地底部裂隙渗漏,流入巫山县千丈岩水库,导致水库水体污染。千丈岩水库是巫山县红椿乡、庙宇镇、铜鼓镇和奉节县长安乡的饮用水源地。本次事件造成上述4个乡镇约5万人饮水困难。检察二分院发现后,依职权介入,及时了解事件进展情况,联系沟通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万州区法院,并多次到案发地调查核实相关证据,走访相关专业环保部门,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文件精神。2015年1月7日,该院作出支持公益诉讼意见书送达万州区法院,决定依法支持起诉。

该案在万州区法院一审、市二中法院二审。审理中,检察二分院均指派检察员参加庭审活动、发表支持公益诉讼意见,全程参与诉讼活动,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一方面,支持帮助社会组织依法有效开展诉讼活动;另一方面,在诉讼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促进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诉前诉求的正确掌握,诉中审判活动的及时了解,诉后判决结果的清晰判断,更加有利于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审理法院一起共同维护和保护所诉合法权益,并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检察官风采

未成年人的知心“莎姐”梅玫


 

“‘莎姐’,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是一种责任、一份坚持、一种情怀。”日前,刚荣获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殊荣的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梅玫,谈起获奖体会时坚定地说道。

她是柔情似水的“知心”姐姐。与未成年人打交道13年,梅玫总是尽一切可能为那些迷失的孩子提供帮助。2012年,小文为朋友出头,刺伤他人造成脾脏破裂的严重后果。他的一时冲动,给这个原本就生活困难的家庭带来了灾难。梅玫作为该案主办检察官,考虑到小文案发时年仅15岁,系自首又有悔罪表现,最终对小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一年。案发后,小文被学校开除。为帮助他重返校园,梅玫在市检察院的支持下,依托团市委的彩虹助学计划,帮小文在某职业技术学校申请了免费就读名额。 可看到为自己日夜操劳还债的父亲,小文无法安心学习,最终还是辍学了。梅玫没有放弃,她主动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小文做心理辅导。后来,在梅玫的帮助下,他又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她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创新达人。早在2004年,梅玫即动员7名检察官组成一个团体,在大渡口区检察院的互联网页上增加了“未检之窗”栏目,反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动态,经常通过写博客、写办案心得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随后,该院正式设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梅玫创建了我市首个“莎姐”校园法律社团,她指导学生根据真实案例,自编自导自演了法制情景剧《冲动的代价》,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她还组织干警拍摄《莎姐说之预防校园欺凌》微视频,向小学生讲述动画片中的法律大道理,并开展微电影展播、法律沙龙、参观未管所等活动,进行感知式、触碰式的法制教育。

她是坚韧如松的女检察官。10多年来,梅玫带领“莎姐”们,帮助48名受害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促使56名微罪不诉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到了课堂和社会。该院通过赠送《莎姐讲故事》丛书2万余册;设立“莎姐工作室”13个,聘请“莎姐”志愿者34名;成立“莎姐”校园法律社团9个,开展10个专题系列宣讲160场,受众2万余人。大渡口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增强, 犯罪率大幅度下降,从2004年的62人下降到2016年的7人。梅玫还带头创建“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三心理念”“五+七”工作模式,让“莎姐”逐渐成长为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违法犯罪预防、全民普法宣传为一体的工作机制。2012年7月,“莎姐”工作机制在全市三级检察院全面推广;2015年7月,市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公检法司、共青团等八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在全市广泛开展“莎姐”工作。

梅玫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凡的业绩,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她先后获得“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最高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重庆市“十佳女检察官”等10多项荣誉称号。

 


“民心检察官”潘朗

“官司有问题就去找检察院的潘朗啊!”这是荣昌区老百姓之间广为流传的一句话。

潘朗,现任荣昌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他十几年如一日坚守着公平正义,维护着群众利益,老百姓对他办理的案件心服口服,称他为“民心检察官”。

他是农民工的贴心人。2012年10月,潘朗陆续接到荣昌路孔镇玉鼎村不少村民的电话,称重庆某农业开发公司没有按约定向他们发放劳务费。在潘朗的建议和帮助下,491位农民工向荣昌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受理此案后,潘朗多次与荣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案件会商,调查核实案情、固定证据,决定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当潘朗了解到公司并非故意拖欠工资,而是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便积极想办法帮助公司周转资金。经过荣昌区检察院与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诉前和解,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劳务费55万余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491位农民工就拿到了工资。

他用真诚化解矛盾。几年前,潘朗办理过一起上级院交办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大足区80多岁的周某在官司败诉后,不断向市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时间长达9年。经审查,周某的申诉理由确实不成立。潘朗赶到大足区周某的家中,可刚说出审查意见,老人就抡起拐杖,将他赶出门。由于当时老人未交清安置房购房款,涉案房屋已经进入司法拍卖程序。为了减少老人的经济损失,避免产生更大的矛盾,潘朗决定从他的子女着手,尽快促成双方和解。他前后十多次去大足,把老人的8个子女逐一请出来,做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并最终通过他们说服了老人。紧接着,潘朗又去永川区找开发商,但开发商不愿意和解。潘朗没有气馁,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终于,他的诚意和执着感动了开发商。在潘朗“撮合”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潘朗说,从劈面砸来的拐杖到真心相送的锦旗,让他坚信,老百姓是讲道理的,只要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事,就没有打不开的心结、解不了的难题。

他是绿水青山的守护者。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已经55岁的潘朗最近又忙了起来。经过广泛的宣传、调研,潘朗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流污染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调取了全区87条河流污染源详细基础数据以及环保部门处罚数据,对河岸纵深200米内的陆域禁养区78家养殖业和部分企业直接排污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牵头召开水务、环保、畜牧等部门参加的河道环境污染治理座谈会,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与此同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存在的问题,发出4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座谈会督促履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潘朗共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他所办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首届民行检察优秀案件”“全市首届十大民行检察精品案件”等。他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重庆市人民好公仆”等20多项荣誉。

重庆长安网通讯员 陈 萍 李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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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 抒写重庆检察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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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亮点纷呈,打造了多张靓丽名片,持续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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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今天,乘着党的十九大东风,本报《检察专刊》正式与读者见面了。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好民营经济、服务好脱贫攻坚战略三个重心开展工作,积极作为,为重庆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保驾护航。今起,《检察专刊》将以丰富的版面内容、独特的新闻视角,报道我市各级检察机关在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展示重庆检察人风采。

满怀激情,努力实现新跨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恒扬

时光荏苒,重庆检察走过不平凡的五年。

这五年,我们目光坚定,步履铿锵。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提出的“一个目标”“两点定位”“四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和重庆市委陈敏尔书记对检察工作的具体指示,砥砺奋进,抒写了重庆检察的新华章。

这五年,我们戮力同心,保障发展。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5条意见”等系列意见,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民营经济,营造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这五年,我们以民为先,温暖心灵。研发惠农扶贫项目资金数据共享信息系统,推行惠农扶贫领域精准预防“阳光卡”制度,为脱贫攻坚战略增添防腐剂;建立了跨区域环保检察工作机制、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让重庆的青山绿水更有“颜值”;打造了在全国有影响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莎姐”品牌,使检察工作充满温情。

这五年,我们深化改革,一马当先。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构建了“1+5+7”的司法责任制制度体系,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建成重庆“智慧检务”平台。各项改革敢于探索,初具成效。

这五年,我们锻造队伍,收获满满。3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和能手;6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长寿区检察院和梅玫检察官双双当选全国十大“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一支敢于担当的检察队伍正淬火成钢。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在这继往开来的新时代、新起点,重庆检察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满怀担当的激情和魄力,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新跨越!


检察长贺恒扬到企业调研走访

“莎姐”进校园

走访贫困户

组织犯罪嫌疑人向长江投放鱼苗

检察机关进民企座谈会

举行升旗仪式,激发爱国情怀

9月28日,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颁奖礼在京隆重举行,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干警梅玫获此殊荣,这已是今年我市检察机关荣获的第二个深受群众认可的全国殊荣。今年2月,长寿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重庆,成为西部地区唯一获得“双十佳”的省份,这是群众对重庆检察工作充分肯定的生动写照。

今年初,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从渝北区金龙路270号迁入渝北区同茂大道396号新址,站在新的起点上,回顾历史,展望未来,重庆检察人心潮澎湃,激情满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好民营经济、服务好脱贫攻坚战略三个重心开展工作,积极作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87125人、提起公诉157836人,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3968人,对刑事和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005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31811件,民行检察支持起诉5891件;民行抗诉改变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居全国前列;反贪人均立案、查办大要案数大幅提升。

打出组合拳

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9月14日,一年一度的“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在南岸区举行,重庆市三级检察院与17名民营经济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商会会长、企业家代表,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改进和深化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思路举措。这是我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强化服务经济发展责任担当,与重庆市工商联先后开展了“助推民营经济,服务科学发展”“加强诚信守法、推进依法治企”“检察机关走进非公企业”等活动,相继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服务经济发展“12条意见”、服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0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15条意见”,保障重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突出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犯罪,加大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

近期,市检察院又推出新举措,与市工商联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意见,要求依法惩治利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执法等职权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职务犯罪;审慎对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经济领域新问题、新类型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注重保护企业声誉,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守护绿水青山

服务生态文明

今年7月,渝北区检察院会同渝北区法院、区渔政部门人员,组织14名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在统景镇御临河放养鱼苗20万尾。这是我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一个常态化做法。

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认真贯彻“绿色+”理念,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守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2012年12月,市检察院会同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制定《关于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建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在渝北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江津区5个基层检察院实行环保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重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非法采矿、污染水体、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建立与法院、公安以及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联席会制度,促进了环保案件依法规范办理。

案子诉了,打击了犯罪,但被破坏的生态怎么办?我市检察机关又积极探索建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通过在荒山上建立了生态修复示范林,统一组织犯罪嫌疑人,补植林木、放养鱼苗的方式,唤醒社会环保意识。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起诉环保案件1539件2640人,督促754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补植林木约25万余株,放养鱼苗400万余尾。

2015年,万州区检察院创设的跨渝东北九区县、服务生态发展建设的环保检察工作机制,获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

用好“大数据”

服务脱贫攻坚战略

8月17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学习(扩大)会议,邀请綦江区委书记潘毅琴为全体干警作了一堂脱贫攻坚专题讲座,随后,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传达中央、市委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专门研究贯彻落实服务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新举措。

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把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作为常态化工作,立足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特殊市情,始终把惩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去年,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等合作研发了“惠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共享信息系统”,推行惠农扶贫领域精准预防“阳光卡”制度,推进扶贫领域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深度应用,实时掌握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和扶贫资金流向,动态汇集、精准比对扶贫工作“大数据”,及时发现和促进纠正贫困户识别、扶贫资金发放、扶贫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违规行为,实现了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精准监督。

此外,我市检察机关还聚焦全市14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区县和18个深度贫困乡镇,紧盯乡镇站所和村社扶贫工作的“末端环节”,严肃查处虚报冒领、私分挪用扶贫资金、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贪贿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到位,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社会大联动

持续打造“莎姐”大品牌

今年9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特别节目——《守护明天》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重庆首部公开发行的普法漫画书《莎姐讲故事》入选其中。

2012年7月,市检察院正式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动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建立司法保护、普法预防、心理矫正、帮教挽救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全市三级检察机关从未检、侦监、公诉等办案部门选取了416名有经验、有责任、有爱心的检察官组成了“莎姐”队伍核心力量。随后,又通过公开招募组建848名志愿者团队和50名心理咨询师团队。在全市38个区县的128所市民学校设立“莎姐”法治副校长。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延伸检察职能,联合团市委、妇联、教委等社会帮教预防力量,积极构建和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通过常态化开展“普法开学季、‘莎姐’百校行”普法活动1200余场次,向全市中小学赠阅普法读本10万余册,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启动“彩虹帮教”“青春再出发”等公益项目,让100多名未成年人重新回到校园,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正能量”。

目前,“莎姐”已成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公益号召力的检察工作品牌。我市检察机关“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团队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品牌团队,大渡口区“莎姐”志愿服务项目获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金奖。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启动全市检察机关“‘莎姐’大普法”活动,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开展“莎姐”普法“六进”,持续丰富“莎姐”内涵,提升“莎姐”品牌,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成效数据图


■精品案例

全国首例跨省市的公益诉讼案件胜诉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17年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市检察院二分院支持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榜上有名。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跨省市的公益诉讼案件。胜诉后,污染企业得到应有的惩罚,被污染的水库环境得到有效整治,让5万多居民饮用上了放心水。

2014年8月13日,巫山县红椿乡千丈岩水库受到污染。经重庆市和湖北省环保部门联合排查认定,肇事企业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4年8月10日在未报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带料试生产,并将产生的废水和尾矿排放、倾倒至厂房下方的洼地,污染物经洼地底部裂隙渗漏,流入巫山县千丈岩水库,导致水库水体污染。千丈岩水库是巫山县红椿乡、庙宇镇、铜鼓镇和奉节县长安乡的饮用水源地。本次事件造成上述4个乡镇约5万人饮水困难。检察二分院发现后,依职权介入,及时了解事件进展情况,联系沟通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万州区法院,并多次到案发地调查核实相关证据,走访相关专业环保部门,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文件精神。2015年1月7日,该院作出支持公益诉讼意见书送达万州区法院,决定依法支持起诉。

该案在万州区法院一审、市二中法院二审。审理中,检察二分院均指派检察员参加庭审活动、发表支持公益诉讼意见,全程参与诉讼活动,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一方面,支持帮助社会组织依法有效开展诉讼活动;另一方面,在诉讼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促进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诉前诉求的正确掌握,诉中审判活动的及时了解,诉后判决结果的清晰判断,更加有利于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审理法院一起共同维护和保护所诉合法权益,并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检察官风采

未成年人的知心“莎姐”梅玫


 

“‘莎姐’,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是一种责任、一份坚持、一种情怀。”日前,刚荣获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殊荣的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梅玫,谈起获奖体会时坚定地说道。

她是柔情似水的“知心”姐姐。与未成年人打交道13年,梅玫总是尽一切可能为那些迷失的孩子提供帮助。2012年,小文为朋友出头,刺伤他人造成脾脏破裂的严重后果。他的一时冲动,给这个原本就生活困难的家庭带来了灾难。梅玫作为该案主办检察官,考虑到小文案发时年仅15岁,系自首又有悔罪表现,最终对小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一年。案发后,小文被学校开除。为帮助他重返校园,梅玫在市检察院的支持下,依托团市委的彩虹助学计划,帮小文在某职业技术学校申请了免费就读名额。 可看到为自己日夜操劳还债的父亲,小文无法安心学习,最终还是辍学了。梅玫没有放弃,她主动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小文做心理辅导。后来,在梅玫的帮助下,他又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她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创新达人。早在2004年,梅玫即动员7名检察官组成一个团体,在大渡口区检察院的互联网页上增加了“未检之窗”栏目,反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动态,经常通过写博客、写办案心得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随后,该院正式设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梅玫创建了我市首个“莎姐”校园法律社团,她指导学生根据真实案例,自编自导自演了法制情景剧《冲动的代价》,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她还组织干警拍摄《莎姐说之预防校园欺凌》微视频,向小学生讲述动画片中的法律大道理,并开展微电影展播、法律沙龙、参观未管所等活动,进行感知式、触碰式的法制教育。

她是坚韧如松的女检察官。10多年来,梅玫带领“莎姐”们,帮助48名受害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促使56名微罪不诉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到了课堂和社会。该院通过赠送《莎姐讲故事》丛书2万余册;设立“莎姐工作室”13个,聘请“莎姐”志愿者34名;成立“莎姐”校园法律社团9个,开展10个专题系列宣讲160场,受众2万余人。大渡口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增强, 犯罪率大幅度下降,从2004年的62人下降到2016年的7人。梅玫还带头创建“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三心理念”“五+七”工作模式,让“莎姐”逐渐成长为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违法犯罪预防、全民普法宣传为一体的工作机制。2012年7月,“莎姐”工作机制在全市三级检察院全面推广;2015年7月,市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公检法司、共青团等八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在全市广泛开展“莎姐”工作。

梅玫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凡的业绩,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她先后获得“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最高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重庆市“十佳女检察官”等10多项荣誉称号。

 


“民心检察官”潘朗

“官司有问题就去找检察院的潘朗啊!”这是荣昌区老百姓之间广为流传的一句话。

潘朗,现任荣昌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他十几年如一日坚守着公平正义,维护着群众利益,老百姓对他办理的案件心服口服,称他为“民心检察官”。

他是农民工的贴心人。2012年10月,潘朗陆续接到荣昌路孔镇玉鼎村不少村民的电话,称重庆某农业开发公司没有按约定向他们发放劳务费。在潘朗的建议和帮助下,491位农民工向荣昌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受理此案后,潘朗多次与荣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案件会商,调查核实案情、固定证据,决定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当潘朗了解到公司并非故意拖欠工资,而是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便积极想办法帮助公司周转资金。经过荣昌区检察院与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诉前和解,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劳务费55万余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491位农民工就拿到了工资。

他用真诚化解矛盾。几年前,潘朗办理过一起上级院交办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大足区80多岁的周某在官司败诉后,不断向市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时间长达9年。经审查,周某的申诉理由确实不成立。潘朗赶到大足区周某的家中,可刚说出审查意见,老人就抡起拐杖,将他赶出门。由于当时老人未交清安置房购房款,涉案房屋已经进入司法拍卖程序。为了减少老人的经济损失,避免产生更大的矛盾,潘朗决定从他的子女着手,尽快促成双方和解。他前后十多次去大足,把老人的8个子女逐一请出来,做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并最终通过他们说服了老人。紧接着,潘朗又去永川区找开发商,但开发商不愿意和解。潘朗没有气馁,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终于,他的诚意和执着感动了开发商。在潘朗“撮合”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潘朗说,从劈面砸来的拐杖到真心相送的锦旗,让他坚信,老百姓是讲道理的,只要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事,就没有打不开的心结、解不了的难题。

他是绿水青山的守护者。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已经55岁的潘朗最近又忙了起来。经过广泛的宣传、调研,潘朗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流污染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调取了全区87条河流污染源详细基础数据以及环保部门处罚数据,对河岸纵深200米内的陆域禁养区78家养殖业和部分企业直接排污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牵头召开水务、环保、畜牧等部门参加的河道环境污染治理座谈会,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与此同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存在的问题,发出4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座谈会督促履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潘朗共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他所办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首届民行检察优秀案件”“全市首届十大民行检察精品案件”等。他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重庆市人民好公仆”等20多项荣誉。

重庆长安网通讯员 陈 萍 李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