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因车祸服药而不宜哺乳

时间: 2017-10-25 来源: 合川区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657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帅) 女子王某带着出生不久的儿子蒋某乘车,遭遇车祸,在医院接受了放射性检查,后续需要服药治疗,医生叮嘱王某治疗期间禁用母乳喂养儿子,由此引发一场索要“奶粉钱”的官司。近日,合川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由肇事者余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奶粉钱”3000元。

事情得从2016年9月1日说起。当天,王某带着出生仅十多天的儿子蒋某乘坐小客车时,与余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交巡警认定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医院检查,王某有伤,蒋某无伤。同年9月1日至29日,王某在医院接受放射性检查,并连续接受药物治疗,医生叮嘱王某治疗期间禁用母乳喂养儿子。之后王某继续服用药物治疗,直到今年1月复诊,医生告知其康复后才停止。

王某称,自接受治疗起,她就一直购买奶粉喂养儿子,不久就回了奶。2016年9月14日至2017年2月13日,王某先后在孕婴店、网店、超市等购买奶粉共计3700余元。王某认为,“奶粉钱”应由肇事者余某承担,但遭到拒绝。为此,王某以儿子蒋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余某及其投保公司赔偿十个月“奶粉钱”15000元。

合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无明确规定该案“奶粉钱”的性质,但结合王某因车祸受伤接受治疗,遵医嘱不能用母乳喂养婴儿,只得购买奶粉喂养,这与婴儿的健康成长有直接因果关系,可以视为婴儿的营养费,因此,购买奶粉的费用应由交通事故肇事者余某赔偿。余某的车辆购买了保险,而该笔损失属于直接损失,应当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

针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十个月的奶粉钱15000元,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该院认为明显过高。因为每个人的个体差异不同,有的人产后有奶,有的人产后奶少或无奶,王某未举示证据证明其产后奶水较为充足,足以供儿子食用,且王某是在本地医疗条件最好的人民医院进行的生育,妇产医生应当告知其如何让奶水通畅并避免回奶,而王某未举示证据证明其得知不能用母乳喂养后做到了合理护理,确系放射性检查及药物治疗导致了回奶的情况,且无证据证明其及时将该情况告知了余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同时,从王某提供的电脑收银小票及购物发票来看,并未完整收集购买奶粉的依据。由此,综合本案情况,考虑各种因素并存等情况,法院判决,由余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儿子蒋某奶粉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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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因车祸服药而不宜哺乳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帅) 女子王某带着出生不久的儿子蒋某乘车,遭遇车祸,在医院接受了放射性检查,后续需要服药治疗,医生叮嘱王某治疗期间禁用母乳喂养儿子,由此引发一场索要“奶粉钱”的官司。近日,合川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由肇事者余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奶粉钱”3000元。

事情得从2016年9月1日说起。当天,王某带着出生仅十多天的儿子蒋某乘坐小客车时,与余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交巡警认定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医院检查,王某有伤,蒋某无伤。同年9月1日至29日,王某在医院接受放射性检查,并连续接受药物治疗,医生叮嘱王某治疗期间禁用母乳喂养儿子。之后王某继续服用药物治疗,直到今年1月复诊,医生告知其康复后才停止。

王某称,自接受治疗起,她就一直购买奶粉喂养儿子,不久就回了奶。2016年9月14日至2017年2月13日,王某先后在孕婴店、网店、超市等购买奶粉共计3700余元。王某认为,“奶粉钱”应由肇事者余某承担,但遭到拒绝。为此,王某以儿子蒋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余某及其投保公司赔偿十个月“奶粉钱”15000元。

合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无明确规定该案“奶粉钱”的性质,但结合王某因车祸受伤接受治疗,遵医嘱不能用母乳喂养婴儿,只得购买奶粉喂养,这与婴儿的健康成长有直接因果关系,可以视为婴儿的营养费,因此,购买奶粉的费用应由交通事故肇事者余某赔偿。余某的车辆购买了保险,而该笔损失属于直接损失,应当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

针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十个月的奶粉钱15000元,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该院认为明显过高。因为每个人的个体差异不同,有的人产后有奶,有的人产后奶少或无奶,王某未举示证据证明其产后奶水较为充足,足以供儿子食用,且王某是在本地医疗条件最好的人民医院进行的生育,妇产医生应当告知其如何让奶水通畅并避免回奶,而王某未举示证据证明其得知不能用母乳喂养后做到了合理护理,确系放射性检查及药物治疗导致了回奶的情况,且无证据证明其及时将该情况告知了余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同时,从王某提供的电脑收银小票及购物发票来看,并未完整收集购买奶粉的依据。由此,综合本案情况,考虑各种因素并存等情况,法院判决,由余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儿子蒋某奶粉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