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设立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明确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

时间: 2017-12-04 来源: 彭水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91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定军)彭水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明确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加强安委会组织领导,设立县委、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县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

据悉,县安委会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主任,县委联系领导和县政府各位副县长任副主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监管责任和工作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统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县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委会,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安委会明确工作职责、议事规则、例会制度、考核制度等工作规章,打通部门衔接上的盲点、薄弱点,对全县各领域监管实施责任制全覆盖,真正将“大安全”体系建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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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设立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明确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定军)彭水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明确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加强安委会组织领导,设立县委、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县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

据悉,县安委会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主任,县委联系领导和县政府各位副县长任副主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监管责任和工作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统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县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委会,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安委会明确工作职责、议事规则、例会制度、考核制度等工作规章,打通部门衔接上的盲点、薄弱点,对全县各领域监管实施责任制全覆盖,真正将“大安全”体系建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