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与重庆大学法学院建立院校合作机制

时间: 2017-12-13 来源: 彭水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05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倪铫)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倪铫)10月26日,彭水法院与重庆大学法学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授牌仪式在彭水法院顺利举行。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副院长秦鹏、院办主任刘力强、蔡维力副教授、周国文副教授、吴如巧副教授出席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冉隆川主持。

彭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致欢迎辞。秦院长指出,彭水法院与重庆大学法学院建立院校合作机制具有开创性意义,彭水法院将充分利用重庆大学法学院的人力资源优势,借助专家学者的法学智慧,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审判工作水平。秦院长强调,彭水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掀起学术新风,积极营造全院干警大学习、大调研的浓厚氛围。

秦院长要求,彭水法院要积极为重大法学院提供教学案例和司法实践材料,为重大法学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发表了讲话,黄锡生介绍了重庆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并强调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双方合作:一是重庆大学法学院将为彭水法院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及干部业务培训提供专门培训基地;二是进行双向挂职学习,重大法学院选派优秀本科、硕士学生到彭水法院实习、挂职,彭水法院也可派干部到重庆大学法学院进行挂职、学习;三是科研方面,双方可以加强课题研究、文章发表、出版书籍等方面的合作,重庆大学法学院将提供鼎力的支持。并就此次建立院校合作关系表示热烈的祝贺。

随后,秦长春院长、黄锡生院长分别代表彭水法院、重庆大学法学院签署了双方战略合作协议。重大法学院副院长秦鹏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授牌。秦长春院长代表彭水法院向重庆大学法学院5位教授颁发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聘书。最后,重庆大学法学院来宾一行与彭水法院领导班子合影留念。

彭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中和,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唐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振常,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庹德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冉启驰,各部门中干以及法官研究委员会成员出席了此次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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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法院与重庆大学法学院建立院校合作机制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倪铫)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倪铫)10月26日,彭水法院与重庆大学法学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授牌仪式在彭水法院顺利举行。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副院长秦鹏、院办主任刘力强、蔡维力副教授、周国文副教授、吴如巧副教授出席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冉隆川主持。

彭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致欢迎辞。秦院长指出,彭水法院与重庆大学法学院建立院校合作机制具有开创性意义,彭水法院将充分利用重庆大学法学院的人力资源优势,借助专家学者的法学智慧,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审判工作水平。秦院长强调,彭水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掀起学术新风,积极营造全院干警大学习、大调研的浓厚氛围。

秦院长要求,彭水法院要积极为重大法学院提供教学案例和司法实践材料,为重大法学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发表了讲话,黄锡生介绍了重庆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并强调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双方合作:一是重庆大学法学院将为彭水法院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及干部业务培训提供专门培训基地;二是进行双向挂职学习,重大法学院选派优秀本科、硕士学生到彭水法院实习、挂职,彭水法院也可派干部到重庆大学法学院进行挂职、学习;三是科研方面,双方可以加强课题研究、文章发表、出版书籍等方面的合作,重庆大学法学院将提供鼎力的支持。并就此次建立院校合作关系表示热烈的祝贺。

随后,秦长春院长、黄锡生院长分别代表彭水法院、重庆大学法学院签署了双方战略合作协议。重大法学院副院长秦鹏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授牌。秦长春院长代表彭水法院向重庆大学法学院5位教授颁发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聘书。最后,重庆大学法学院来宾一行与彭水法院领导班子合影留念。

彭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中和,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唐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振常,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庹德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冉启驰,各部门中干以及法官研究委员会成员出席了此次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