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马林)3月中旬,彭水县朗溪乡田湾村庹某两兄弟在网上看到当下农村种植中药材前景好,利润可观,便亲自到重庆一家中科院种植中药材转换平台公司考察,准备购买苗种栽植。但因价格较高,未达成协议。 庹某两兄弟害怕上当受骗,于是到朗溪司法所咨询,让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是不是可靠。问清事由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大家都认为种植中药材是个致富的好门路,村支书,部分村民代表经商讨,决定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再去考察。到了公司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仔细查看合同,发现两处对种植户不利,一是合同设定期限为两年。据公司负责人讲,药材采收时间是一年半到两年,但司法所人员认为如果购买了苗子,两年后中药材回收无保证的可能。二是公司称此中药材一次种植可以连续采收六年,亩产600至1200公斤,但没有标注年限,年产量不符,亩产有含糊性,产值有虚高的可能。另外从公司负责人交谈中了解到,该公司2016年开始推广此项目,但现无一处种植基地可以实地察看,中药材种植效果没有参考性评估。工作人员提出药材回收时扣抵种苗部分资金,但公司不予合作。经一行人实地考察后,认为合同内容、经营模式都对种植户无保证,于是果断拒绝此项目。 拒绝一份不该签订的合同,让村民种植户吃了定心丸,朗溪司法所也收获了一个大大的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