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中年女子盗窃稻谷100余斤 检察官却决定不起诉

时间: 2018-05-15 来源: 合川区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84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盗窃罪犯罪嫌疑人赵某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检察官,真的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积极为我们化解矛盾,我这把年纪可能还要去坐牢。”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后,50多岁的赵某给承办检察官周塔浪打来电话道谢。

家中稻谷莫名其妙减少

事情得从去年说起。11月下旬,家住合川大石街道的居民王某发现,家中的稻谷隔几天就莫名其妙地减少。她怀疑“有贼”。

果不其然,12月12日,王某把再次来偷稻谷的赵某当场抓获。没想到,这个偷谷子的人,竟然是老邻居。

据赵某交代,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赵某趁王某家中无人之机,先后5次从王某家猪圈一处破损的围墙,进入其家中实施盗窃。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反常”背后的“蹊跷”

经审查,该案证据确实、充分。但是,周塔浪却没有急于结案提起公诉。

他发现案件有个反常情况:赵某虽然先后5次进入王某家中盗窃,但她每次都只拿一点稻谷,总共100余斤价值200元左右,而对王某家中的其他 贵重物品却“不感兴趣”。

这是为什么?于是,周塔浪再次讯问赵某,询问被害人王某,走访村社干部,掌握背后的“蹊跷”。

原来,赵家和王家,是村里的“老冤家”。 20年前,赵某和王某的丈夫为竹林归属问题“结下梁子”,因没有得到有效处理,这么多年来两家经常闹矛盾,村社干部多次化解未果。

就在这起案件发生前,两家人又为琐事发生争吵。于是,气急之中的赵某起意报复王某,并产生盗窃王某家稻谷来喂养自家家禽的想法,进而实施了上述行为。

检察官“苦口婆心”促双方握手言和

“多年积怨上升为刑事案件,直接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判处刑罚,案是结了,但事未必能了。”周塔浪感到,如果就案办案,赵某与王某两家可能产生更大的仇恨心理,20年积怨将成死结,不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

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既要能“明辨是非”,又要保证“案结事了”,更要“促进社会治理”。基于这样的认识,检察官确定了“着力化解矛盾、促进乡邻和谐”的办案方向。

为了让赵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检察官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耐心地给赵某普法,使其认罪悔罪。赵某表示,愿意赔偿800元,并给王某道歉。

比较为难的,是做王某的工作。“赔多少钱都不行,就是要让她坐牢”,王某坚持对赵某严惩不贷。

“发生这种事,当事人在气头上可以理解,我们要有耐心”,周塔浪说。于是他多次到王某家中,告诉她赵某诚心悔改,也愿意积极赔偿,建议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王某态度坚决,不肯原谅。周塔浪仍然没有放弃,有时候王某不在家,他就直接到她所在地去找她,有一次,硬是等到王某吃完酒席才见上面。

“远亲不如近邻”、“如果让赵某坐牢,她后半辈子都抬不起头,你们两家的关系可能进一步恶化”……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请王某的丈夫、女儿以及村社干部一起参与调解。

“其实,她也不是坏人。”在检察官的多次劝解下,王某终于放下心结,愿意谅解赵某。

于是,周塔浪趁热打铁,在大石街道安排了一场“赵王会”。赵某主动向王某道歉,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两个人又说起“旧恨”,逐渐解开了心结。“很多事情,说开来心气就顺了”,周塔浪回忆,“临走的时候,她们开始以姐妹称呼对方了”。

鉴于赵某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用心用情办案,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真的让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参与调解的村社干部说到。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合川区:中年女子盗窃稻谷100余斤 检察官却决定不起诉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盗窃罪犯罪嫌疑人赵某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检察官,真的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积极为我们化解矛盾,我这把年纪可能还要去坐牢。”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后,50多岁的赵某给承办检察官周塔浪打来电话道谢。

家中稻谷莫名其妙减少

事情得从去年说起。11月下旬,家住合川大石街道的居民王某发现,家中的稻谷隔几天就莫名其妙地减少。她怀疑“有贼”。

果不其然,12月12日,王某把再次来偷稻谷的赵某当场抓获。没想到,这个偷谷子的人,竟然是老邻居。

据赵某交代,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赵某趁王某家中无人之机,先后5次从王某家猪圈一处破损的围墙,进入其家中实施盗窃。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反常”背后的“蹊跷”

经审查,该案证据确实、充分。但是,周塔浪却没有急于结案提起公诉。

他发现案件有个反常情况:赵某虽然先后5次进入王某家中盗窃,但她每次都只拿一点稻谷,总共100余斤价值200元左右,而对王某家中的其他 贵重物品却“不感兴趣”。

这是为什么?于是,周塔浪再次讯问赵某,询问被害人王某,走访村社干部,掌握背后的“蹊跷”。

原来,赵家和王家,是村里的“老冤家”。 20年前,赵某和王某的丈夫为竹林归属问题“结下梁子”,因没有得到有效处理,这么多年来两家经常闹矛盾,村社干部多次化解未果。

就在这起案件发生前,两家人又为琐事发生争吵。于是,气急之中的赵某起意报复王某,并产生盗窃王某家稻谷来喂养自家家禽的想法,进而实施了上述行为。

检察官“苦口婆心”促双方握手言和

“多年积怨上升为刑事案件,直接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判处刑罚,案是结了,但事未必能了。”周塔浪感到,如果就案办案,赵某与王某两家可能产生更大的仇恨心理,20年积怨将成死结,不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

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既要能“明辨是非”,又要保证“案结事了”,更要“促进社会治理”。基于这样的认识,检察官确定了“着力化解矛盾、促进乡邻和谐”的办案方向。

为了让赵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检察官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耐心地给赵某普法,使其认罪悔罪。赵某表示,愿意赔偿800元,并给王某道歉。

比较为难的,是做王某的工作。“赔多少钱都不行,就是要让她坐牢”,王某坚持对赵某严惩不贷。

“发生这种事,当事人在气头上可以理解,我们要有耐心”,周塔浪说。于是他多次到王某家中,告诉她赵某诚心悔改,也愿意积极赔偿,建议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王某态度坚决,不肯原谅。周塔浪仍然没有放弃,有时候王某不在家,他就直接到她所在地去找她,有一次,硬是等到王某吃完酒席才见上面。

“远亲不如近邻”、“如果让赵某坐牢,她后半辈子都抬不起头,你们两家的关系可能进一步恶化”……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请王某的丈夫、女儿以及村社干部一起参与调解。

“其实,她也不是坏人。”在检察官的多次劝解下,王某终于放下心结,愿意谅解赵某。

于是,周塔浪趁热打铁,在大石街道安排了一场“赵王会”。赵某主动向王某道歉,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两个人又说起“旧恨”,逐渐解开了心结。“很多事情,说开来心气就顺了”,周塔浪回忆,“临走的时候,她们开始以姐妹称呼对方了”。

鉴于赵某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用心用情办案,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真的让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参与调解的村社干部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