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法院多举措惩治失信被执行人

时间: 2018-07-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40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记者昨日在市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市法院以健全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机制为切入点,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拳惩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全市法院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7.48余万名。

规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了解,为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工作,市高法院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适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若干意见》等10余份文件,确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纳尽纳”原则,要求除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明确不应纳入的情形外,符合条件的均应纳入,严禁选择性纳入,并严格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批和送达程序,确保不该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一个也不纳入。

“2009年,市高法院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将执行案件信息定期推送给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纳入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累积推送共享信息40多万条。同时,市高法院与市工商局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信息定期推送给市工商局,纳入到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予以公示,现已累积推送信息30多万条。

据悉,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后,市高法院积极响应,成为最早将相关信用信息(包括执行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典型案例)导入该平台的部门,且信息提交量也位居前列。

助力健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

2017年3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紧紧围绕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这一核心内涵,在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切实立足我市实际,在工作内容上进行了扩充和创新。由原先规定的11类37项惩戒措施,扩展为15类54项措施,以任务分工表的形式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并对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以及完成标准都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市高法院主动协调市文明办,促成24家市级部门和单位签署《“构建执行威慑机制 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各协议单位在其职能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目前,我市已有30家市级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通过查询比对失信被执行人7414人次,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惩戒3488人次。已有3132名失信被执行人在入住四星级以上宾馆时被“拒之门外”;107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市卫计委确定为重点监控对象,提高随机抽查频次,并限制评先评优;19家失信企业被市环保局取消评选“环境诚信企业”资格;3家失信企业被市检验检疫局降为出入境企业信用D级、3家企业被扣除信用分;24家失信企业被市国税局撤出A级诚信企业名单。

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市高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妨害人民法院执行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同时,市高法院先后还制定了《关于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自诉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需提交证据指引》。

自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8762人次,限制出境188人次,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9人,59250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此外,全市三级法院不仅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到相关媒体、网站,还通过商圈大屏、乡镇村社、公告栏、宣传广告车等途径公示相关失信人员信息。2017年1月、2018年7月,全市法院先后集中开展了“千名法官全市联动”主题宣传活动和“执行总攻·决战重庆”大型宣传活动,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据悉,“执行总攻·决战重庆”大型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264例,公布打击拒执犯罪案例114个,拘留失信被执行人457人次,实施搜查344次,执结案件4645件,执行兑现近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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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法院多举措惩治失信被执行人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记者昨日在市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市法院以健全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机制为切入点,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拳惩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全市法院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7.48余万名。

规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了解,为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工作,市高法院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适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若干意见》等10余份文件,确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纳尽纳”原则,要求除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明确不应纳入的情形外,符合条件的均应纳入,严禁选择性纳入,并严格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批和送达程序,确保不该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一个也不纳入。

“2009年,市高法院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将执行案件信息定期推送给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纳入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累积推送共享信息40多万条。同时,市高法院与市工商局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信息定期推送给市工商局,纳入到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予以公示,现已累积推送信息30多万条。

据悉,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后,市高法院积极响应,成为最早将相关信用信息(包括执行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典型案例)导入该平台的部门,且信息提交量也位居前列。

助力健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

2017年3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紧紧围绕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这一核心内涵,在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切实立足我市实际,在工作内容上进行了扩充和创新。由原先规定的11类37项惩戒措施,扩展为15类54项措施,以任务分工表的形式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并对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以及完成标准都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市高法院主动协调市文明办,促成24家市级部门和单位签署《“构建执行威慑机制 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各协议单位在其职能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目前,我市已有30家市级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通过查询比对失信被执行人7414人次,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惩戒3488人次。已有3132名失信被执行人在入住四星级以上宾馆时被“拒之门外”;107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市卫计委确定为重点监控对象,提高随机抽查频次,并限制评先评优;19家失信企业被市环保局取消评选“环境诚信企业”资格;3家失信企业被市检验检疫局降为出入境企业信用D级、3家企业被扣除信用分;24家失信企业被市国税局撤出A级诚信企业名单。

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市高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妨害人民法院执行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同时,市高法院先后还制定了《关于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自诉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需提交证据指引》。

自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8762人次,限制出境188人次,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9人,59250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此外,全市三级法院不仅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到相关媒体、网站,还通过商圈大屏、乡镇村社、公告栏、宣传广告车等途径公示相关失信人员信息。2017年1月、2018年7月,全市法院先后集中开展了“千名法官全市联动”主题宣传活动和“执行总攻·决战重庆”大型宣传活动,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据悉,“执行总攻·决战重庆”大型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264例,公布打击拒执犯罪案例114个,拘留失信被执行人457人次,实施搜查344次,执结案件4645件,执行兑现近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