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级人民法院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90443件

时间: 2018-08-0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05

市高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

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90443件

本报讯(记者 朱颂扬) 记者昨日从市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该院落实“保障人权、保护产权”的法治要求,全面发挥司法保护职能,努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依法妥善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90443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7亿元。

构建“1+X”司法保护工作机制

“2017年12月,市高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制定《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16条司法保护措施。”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施“16条”的过程中,该院总结出了“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1”就是“16条”,“X”就是以“1”为中心,构建制度细化、机制落实、实践操作、工作保障的实战体系。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高法院围绕“16条”的贯彻落实,建立典型案例规范引领、与工商联推进商事案件诉调对接、三级法院与各级工商联点对点联系、规范工商联反映情况办理四项机制。该院一方面健全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机制,建立三级法院保护民营经济典型案例筛选机制,推出一批在司法活动中践行契约精神、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公平竞争原则等法律价值与道德观念的典型案例,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大众媒体、案例刊物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另一方面健全与工商联的商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形式,将调解贯穿于涉民营企业商事诉讼各环节,部分法院聘请商会、行业协会中的贤达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助力商事纠纷专业化调解。其中,市一中院、南川、开州、彭水、云阳等法院为民营企业涉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提供诉讼指导,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永川、奉节法院对涉民营经济纠纷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将案情简单、具有调解可能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案件纳入速裁审理,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

同时,该院建立三级法院与各级工商联联系机制,以全市法院与工商联点对点联系全覆盖为目标,要求三级法院建立与工商联常态化联系制度,确立日常工作对接和交流的联络部门和联系人,建立三级法院联络人名册并抄送工商联,做到民营企业呼声在法院诉说有门、倾听有人。

此外,该院规范工商联反映情况的办理机制,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的要求,将工商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基于维护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反映的相关情况,经甄别后纳入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需要院庭长监督指导的重大案件范围,规范办理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健全了反馈告知工商联等配套制度,将依法平等、优质高效的司法保护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市高法院已将市工商联反映的近10个问题纳入需要院庭长监督指导的事项,市一中院、五中院、垫江县法院等法院也建立并运行该项机制。

下半年拟再推五项“X”机制

“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的召开,对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提出更高要求,下半年,市高法院拟再推出五项“X”机制,制定配套制度,使“1+4”扩展到“1+9”,全力打造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升级版。”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该院将建立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在条件成熟情况下,推动建立涵盖地方立法、司法、行政在内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数体系,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另一方面建立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年度“两书”机制,年度“两书”分别是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和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由市高法院在每年底统一发布。其中,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侧重于宏观视野,主要发布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保护机制建设等内容,旨在反映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总体状况。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侧重于微观视角,主要从法院审理的典型个案、类案中分析企业从设立到运行、从决策到管理等各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对症下药,建言献策,帮助企业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帮助企业分析把握经济创新中的新型法律关系。

同时,市高法院健全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完善民营企业破产重整识别机制,健全高效便捷的“执转破”衔接机制,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

此外,市高法院积极完善互联网时代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以重庆法院易诉、易审、易解、易达“四易平台”为依托,提升商事纠纷网上立案、送达、证据交换、调解的比例,推动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可办”,让民营企业在每个重要诉讼节点最多往法院跑一次,并建立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督查机制,把落实“16条”情况纳入各中基层法院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将全市法院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提升民营企业司法服务水平、落实常态化的联络协调机制等纳入专项督查范围。市高法院每年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落实不到位、保障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在案件审理、执行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好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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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级人民法院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90443件

市高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

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90443件

本报讯(记者 朱颂扬) 记者昨日从市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该院落实“保障人权、保护产权”的法治要求,全面发挥司法保护职能,努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依法妥善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90443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7亿元。

构建“1+X”司法保护工作机制

“2017年12月,市高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制定《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16条司法保护措施。”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施“16条”的过程中,该院总结出了“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1”就是“16条”,“X”就是以“1”为中心,构建制度细化、机制落实、实践操作、工作保障的实战体系。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高法院围绕“16条”的贯彻落实,建立典型案例规范引领、与工商联推进商事案件诉调对接、三级法院与各级工商联点对点联系、规范工商联反映情况办理四项机制。该院一方面健全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机制,建立三级法院保护民营经济典型案例筛选机制,推出一批在司法活动中践行契约精神、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公平竞争原则等法律价值与道德观念的典型案例,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大众媒体、案例刊物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另一方面健全与工商联的商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形式,将调解贯穿于涉民营企业商事诉讼各环节,部分法院聘请商会、行业协会中的贤达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助力商事纠纷专业化调解。其中,市一中院、南川、开州、彭水、云阳等法院为民营企业涉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提供诉讼指导,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永川、奉节法院对涉民营经济纠纷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将案情简单、具有调解可能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案件纳入速裁审理,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

同时,该院建立三级法院与各级工商联联系机制,以全市法院与工商联点对点联系全覆盖为目标,要求三级法院建立与工商联常态化联系制度,确立日常工作对接和交流的联络部门和联系人,建立三级法院联络人名册并抄送工商联,做到民营企业呼声在法院诉说有门、倾听有人。

此外,该院规范工商联反映情况的办理机制,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的要求,将工商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基于维护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反映的相关情况,经甄别后纳入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需要院庭长监督指导的重大案件范围,规范办理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健全了反馈告知工商联等配套制度,将依法平等、优质高效的司法保护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市高法院已将市工商联反映的近10个问题纳入需要院庭长监督指导的事项,市一中院、五中院、垫江县法院等法院也建立并运行该项机制。

下半年拟再推五项“X”机制

“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的召开,对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提出更高要求,下半年,市高法院拟再推出五项“X”机制,制定配套制度,使“1+4”扩展到“1+9”,全力打造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升级版。”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该院将建立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在条件成熟情况下,推动建立涵盖地方立法、司法、行政在内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数体系,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另一方面建立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年度“两书”机制,年度“两书”分别是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和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由市高法院在每年底统一发布。其中,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侧重于宏观视野,主要发布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保护机制建设等内容,旨在反映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总体状况。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侧重于微观视角,主要从法院审理的典型个案、类案中分析企业从设立到运行、从决策到管理等各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对症下药,建言献策,帮助企业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帮助企业分析把握经济创新中的新型法律关系。

同时,市高法院健全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完善民营企业破产重整识别机制,健全高效便捷的“执转破”衔接机制,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

此外,市高法院积极完善互联网时代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以重庆法院易诉、易审、易解、易达“四易平台”为依托,提升商事纠纷网上立案、送达、证据交换、调解的比例,推动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可办”,让民营企业在每个重要诉讼节点最多往法院跑一次,并建立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督查机制,把落实“16条”情况纳入各中基层法院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将全市法院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提升民营企业司法服务水平、落实常态化的联络协调机制等纳入专项督查范围。市高法院每年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落实不到位、保障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在案件审理、执行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好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