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套牌车:货车“变造号牌+故意遮挡+故意污损”被上网查缉 民警执勤路上一眼认出它

时间: 2018-10-26 来源: 九龙坡区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65
 

货车司机擅自将尾号为“3”变造成“8”被识破
2018年8月4日晚,一辆号牌为渝D2XX08红色重型自卸货车经过九龙坡区翼龙路云湖天都路段,因违反机动车闯禁被卡口抓拍,交巡警支队后台交通违法抓拍系统自动发出信息通知提醒车主违法情况及督促及时处理。8月13日渝D2XX08货车车主周某某到支队反映其8月4日并未驾驶车辆到九龙坡,可能被套牌了,请民警核实。九龙坡区分局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民警张智慧立即对周某某反映情况进行登记核实,一方面通过高清比对发现当时驾驶D2XX08货车人脸型、轮廓、年龄等都与周某不符合,并仔细发现被卡口抓拍时D2XX08货车车牌尾号“8”与其他数字不一样,有修改的痕迹,并通过对车型、车架号、外形等比对发现D2XX08货车属于东风牌货车,而当时闯禁违法车辆为红岩牌,车辆品牌也不一致,只是外形和颜色极为相似而已,由此判断周某某反映属实,该车牌被别的车“变造或套牌”了,并依据相关规定给周某某进行修改。
随后民警张智慧货车车辆尾数从“0”到“9”的货车进行逐一一筛选,仔细比对,最后发现只有尾数为“3”、“7”、“9”三辆车属于“同款、同型、同色”的红岩货车。为最终锁定车辆民警将三辆车外形、轮廓、行车轨迹进行认真比对、分析,最后民警发现一个微小细节“D2XX03”车顶号牌最后一位数“3”也被抹去“上半面”,但是下半面依然清晰可见,同时该车旁边写了一串字和电话号码,而尾数为“7”、“9”两辆车完全不符合要求,最后锁定是车辆 “D2XX03”变造成“D2XX08”,并将“D2XX03”车发布到查缉系统进行布控查缉。
民警火眼金睛 将“D2XX03”货车多项违法一举查获
2018年10月23日18时许,交巡警秩序大队副大队长叶鹏、民警张智慧和机动大队副大队长王松从九龙坡区西彭镇办案回支队途中,经过九龙坡区华福隧道进城方向时,民警张智慧无意间发现前方有一辆模模糊糊的像是渝D2XX03红色重型自卸货车的号牌感觉很熟悉,“是不是那辆伪造、变造的号牌为渝D2XX08的红色重型自卸货车呢”,张智慧脑海里突然闪现那个念头,但由于隧道内的光线较暗,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同一辆车。于是,民警驾车缓缓尾随其后,当出了隧道在华龙大道视线和道路开阔地方超过该车,并在前方将该车拦截下来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发现就是号牌渝D2XX03车,其前面号牌尾数“3”已明显有摩擦污损痕迹,“3”字也“见尾不现头”,在认真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车后牌尾号两个数字完全看不到被故意遮挡,车头车牌上方处违规安装照射灯、想通过其反光效果逃避电子警察和高清卡口交通违法抓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还是被火眼金睛的民警一举查获。
随后民警将该车驾驶员带回支队接受调查,了解到该男驾驶员叫张某(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张某称“为了逃避高清摄像头抓拍,于8月4日上午在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将机动车号牌渝D2XX03的尾数“3“变造成“8”,然后到九龙坡区毛线沟一工地拉渣土,过了一段时间朋友告知说变造车牌要拘留、处罚也很严很重的,于是我就将号牌为渝D2XX08的尾数“8“恢复成了“3”就以为不会被民警发现了,他哪里知道这一切都被卡口抓拍了下来,还被民警当场查获”。
该人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张某罚款5000元、扣12分,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同时该人还涉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民警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第二款以及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张某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对其故意遮挡号牌、违规安装照射等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并责令其将号牌恢复清楚和拆除照射灯。
重拳出击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
为全面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从源头、苗头和势头上有效遏制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多发态势,净化交通秩序、稳定社会。九龙坡分局交巡警支队多项措施并举、全面出击严查、严管、严控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形成高压管控态势。一方面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开展源头排查、线索摸排、蹲点清查等形成多部门联动管控态势,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图像分析、轨迹分析、稽查布控,重点部位专项整治、联动执法、严厉处罚、群众举报、案例曝光和随警作战等形成强大整治氛围,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切实挤压违法时间和空间。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狙击”套牌车:货车“变造号牌+故意遮挡+故意污损”被上网查缉 民警执勤路上一眼认出它
 

货车司机擅自将尾号为“3”变造成“8”被识破
2018年8月4日晚,一辆号牌为渝D2XX08红色重型自卸货车经过九龙坡区翼龙路云湖天都路段,因违反机动车闯禁被卡口抓拍,交巡警支队后台交通违法抓拍系统自动发出信息通知提醒车主违法情况及督促及时处理。8月13日渝D2XX08货车车主周某某到支队反映其8月4日并未驾驶车辆到九龙坡,可能被套牌了,请民警核实。九龙坡区分局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民警张智慧立即对周某某反映情况进行登记核实,一方面通过高清比对发现当时驾驶D2XX08货车人脸型、轮廓、年龄等都与周某不符合,并仔细发现被卡口抓拍时D2XX08货车车牌尾号“8”与其他数字不一样,有修改的痕迹,并通过对车型、车架号、外形等比对发现D2XX08货车属于东风牌货车,而当时闯禁违法车辆为红岩牌,车辆品牌也不一致,只是外形和颜色极为相似而已,由此判断周某某反映属实,该车牌被别的车“变造或套牌”了,并依据相关规定给周某某进行修改。
随后民警张智慧货车车辆尾数从“0”到“9”的货车进行逐一一筛选,仔细比对,最后发现只有尾数为“3”、“7”、“9”三辆车属于“同款、同型、同色”的红岩货车。为最终锁定车辆民警将三辆车外形、轮廓、行车轨迹进行认真比对、分析,最后民警发现一个微小细节“D2XX03”车顶号牌最后一位数“3”也被抹去“上半面”,但是下半面依然清晰可见,同时该车旁边写了一串字和电话号码,而尾数为“7”、“9”两辆车完全不符合要求,最后锁定是车辆 “D2XX03”变造成“D2XX08”,并将“D2XX03”车发布到查缉系统进行布控查缉。
民警火眼金睛 将“D2XX03”货车多项违法一举查获
2018年10月23日18时许,交巡警秩序大队副大队长叶鹏、民警张智慧和机动大队副大队长王松从九龙坡区西彭镇办案回支队途中,经过九龙坡区华福隧道进城方向时,民警张智慧无意间发现前方有一辆模模糊糊的像是渝D2XX03红色重型自卸货车的号牌感觉很熟悉,“是不是那辆伪造、变造的号牌为渝D2XX08的红色重型自卸货车呢”,张智慧脑海里突然闪现那个念头,但由于隧道内的光线较暗,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同一辆车。于是,民警驾车缓缓尾随其后,当出了隧道在华龙大道视线和道路开阔地方超过该车,并在前方将该车拦截下来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发现就是号牌渝D2XX03车,其前面号牌尾数“3”已明显有摩擦污损痕迹,“3”字也“见尾不现头”,在认真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车后牌尾号两个数字完全看不到被故意遮挡,车头车牌上方处违规安装照射灯、想通过其反光效果逃避电子警察和高清卡口交通违法抓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还是被火眼金睛的民警一举查获。
随后民警将该车驾驶员带回支队接受调查,了解到该男驾驶员叫张某(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张某称“为了逃避高清摄像头抓拍,于8月4日上午在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将机动车号牌渝D2XX03的尾数“3“变造成“8”,然后到九龙坡区毛线沟一工地拉渣土,过了一段时间朋友告知说变造车牌要拘留、处罚也很严很重的,于是我就将号牌为渝D2XX08的尾数“8“恢复成了“3”就以为不会被民警发现了,他哪里知道这一切都被卡口抓拍了下来,还被民警当场查获”。
该人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张某罚款5000元、扣12分,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同时该人还涉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民警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第二款以及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张某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对其故意遮挡号牌、违规安装照射等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并责令其将号牌恢复清楚和拆除照射灯。
重拳出击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
为全面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从源头、苗头和势头上有效遏制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多发态势,净化交通秩序、稳定社会。九龙坡分局交巡警支队多项措施并举、全面出击严查、严管、严控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形成高压管控态势。一方面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开展源头排查、线索摸排、蹲点清查等形成多部门联动管控态势,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图像分析、轨迹分析、稽查布控,重点部位专项整治、联动执法、严厉处罚、群众举报、案例曝光和随警作战等形成强大整治氛围,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切实挤压违法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