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通气会

时间: 2018-11-04 来源: 彭水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08

本网讯(通讯员 谢雨町)近日,彭水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通气会,彭水日报、重庆法制报、武陵都市报三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此次新闻通气会。

会上,冉隆川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背景,随后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思想认识、学习宣传、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线索摸排等方面通报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同时对正在审理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进度进行了通报。

冉院长表示,彭水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工作安排,不折不扣地深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扎实做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彭水法院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密切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坚持和完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适当指导。积极与纪监委、公安、检察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推动形成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合力。坚持依法严惩,努力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各环节严格落实法治要求。在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时,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进一步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持续深入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结合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特点,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会后,与会媒体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彭水法院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彭水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报道,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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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通气会

本网讯(通讯员 谢雨町)近日,彭水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通气会,彭水日报、重庆法制报、武陵都市报三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此次新闻通气会。

会上,冉隆川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背景,随后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思想认识、学习宣传、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线索摸排等方面通报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同时对正在审理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进度进行了通报。

冉院长表示,彭水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工作安排,不折不扣地深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扎实做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彭水法院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密切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坚持和完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适当指导。积极与纪监委、公安、检察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推动形成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合力。坚持依法严惩,努力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各环节严格落实法治要求。在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时,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进一步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持续深入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结合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特点,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会后,与会媒体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彭水法院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彭水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报道,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