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挚爱的审判岗位上燃尽生命之光

时间: 2018-12-1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975

     

黄学忠生前获荣誉无数

他生前曾说过,梦想开始的地方,也是信仰绽放的舞台。他用生命兑现了自己的诺言,他将生命最后的热血和温度,奉献给了挚爱的审判事业。今年11月20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法官黄学忠在开庭时突发疾病昏厥,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9岁。

黄学忠,男,1969年4月生,汉族,1988年4月参加工作,四级高级法官,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巴南区人。1988年4月至2000年5月,先后在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公室、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研究室担任文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0年5月至2014年11月,先后担任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白市驿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政治处副主任(正科级),九龙坡区金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法书记,其中,2007年挂职云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一年。2014年12月至今,任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副调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九龙坡区“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公务员年度考核中6次获评优秀。

30年来,他刻苦钻研,勤于思考,从一个没有受过大学法学专业教育的“门外汉”成长为全市“审判业务专家”;他扎根基层,践行法治,关注百姓,带领法庭干警和基层干部获得多项国家级重要荣誉;他淡泊名利,一生清廉,主动放弃领导职务,回归审判岗位,将自己所学无私地传授给青年法官;他深爱家人,一心守护亲人的平安,是妻子、女儿眼中的“指路明灯”。

精研法律

虔诚的法学研习者

1989年,黄学忠被调入九龙坡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在11年的审判岗位上,黄学忠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自2000年起,历任研究室主任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并长期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研究室主任期间,黄学忠敏锐地察觉到法院强化审判管理的大趋势,力主通过制定内部规范,强化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他起草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管理办法》等多项审判管理和司法改革文件,让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和审判运行机制上了新台阶。

工作之余,黄学忠饱读法律书籍,先后获得了全国干部业余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大专和本科文凭,并在2010年取得了贵州大学的法律硕士学位。正是这种持之以恒研习法律的劲头,让黄学忠对司法实践中的复杂问题产生了浓厚兴趣,并孜孜不倦地求解,收获了丰硕的理论成果。2009年,他撰写的《论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基于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视角的分析》入编梁慧星教授主编的《民商法论丛》;2014年,他参与编撰并出版了《侵权责任纠纷裁判依据新释新解》;2016年,他合著出版了《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精释精解》;此外,黄学忠撰写的论文多次在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法学会等单位主办的学术研讨会和征文比赛中获奖,10余篇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和政法院校专业刊物发表。

在九龙坡区法院2016年员额法官资格考试中,47岁的黄学忠在全院110余名法官中考分最高。超高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水平,让黄学忠2017年被市高法院评为“全市审判业务专家”。对此殊荣,黄学忠显得很平静,他认为无论是法官还是法学教授,都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

关注弱势

解决群众“打官司难”

2004年5月,黄学忠担任白市驿法庭庭长,在他的任期内,白市驿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中国十佳人民法庭评选活动金天平奖”“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并被市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白市驿法庭辖区范围广,绝大多数当事人为农村群众,居住较为分散。黄学忠立足辖区地处城郊结合部,农业人口众多的现实,大力践行司法为民、便民诉讼理念,践行“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工作方针,推行了诉讼文书由法庭指派专人定期直接送达的工作方式,法庭及时审理了大量涉农案件,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同时,黄学忠注重推行现代司法理念、审判方式改革与发扬法庭审判工作优良传统的结合,在距离法庭路途较远的乡镇,依托各镇的司法所建立了巡回立案点、审理点,实行巡回立案、就地审理,从而解决了当地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2009年,黄学忠在担任民一庭庭长期间,主动承担社会影响大的“天降叉棍”案的审理。行人袁某被天降叉棍砸伤,但找不到真正的侵权人,于是将楼上49户共计61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当时社会大众及媒体十分关注此案。黄学忠主动请缨担任案件审判长,前期送达中,他带领团队7次利用下班和周末时间,挨家挨户走访,认真听取意见,亲自到事发地进行送达。他一遍遍查阅资料、梳理案情,提出适用补偿原则,让可能为加害人的住户对原告予以补偿。该案判决后,黄学忠所在的团队又积极开展判后答疑,争取被告的理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岗位变化

对法律的忠诚不变

2010年,黄学忠担任金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法书记,在他的带领和影响下,金凤镇先后获得全市“普法示范镇”“民主法治建设示范镇”称号。

在金凤镇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他把法院人精细、严谨、重规则、顾大局的特点用到了工作中,面对农村复杂的工作局面,他总是身先士卒,运用法律专业特长,有效化解了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信访事项。

黄学忠走遍了当地的村居街巷,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他提出了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为抓手,在全镇开展全民法治教育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高新发展。为此,他带头每月进村入社开展法治宣讲,到田间地头倾听村民的呼声,采取老百姓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普法。在黄学忠任职期间,金凤镇法治宣传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是全区唯一的五五普法市级先进单位。

2014年,金凤镇九凤村发生一起拆房掉落物砸中村民致其不幸身亡的纠纷,社、村干部虽多次协调,但死者家属情绪仍十分激动。黄学忠得知后,积极引导死者家属依法维权,并运用多年的审判经验,就维权程序、赔偿费用的确定及法律援助等事项,对死者家属进行详尽解释。同时,协调法庭给予其免交诉讼费,并协调司法所给予法律援助。经黄学忠的多次努力,这起纠纷最终得到妥善化解。

淡泊名利

不忘最初的梦想

2014年,由于黄学忠的优异表现,组织部门考虑对其另有任用,但这次他婉拒了,并表达了想要重新回到法院工作的想法。该年底,黄学忠如愿回到了九龙坡区法院担任副调研员,回到了他热爱的审判岗位上。

常常有同事对他的行为表示疑惑:好好的领导不当,为什么偏要回到法院当一名普通法官?黄学忠总是付之一笑,他说:“办了这么多年案,来来回回,还是觉得审判台最适合自己,这是梦想开始的地方,也是信仰绽放的舞台。”

回到法院后不久,黄学忠被安排到民二庭,他主动提出不享受特殊对待,要求承担和同事们相同的办案任务。同时,他悉心向年轻法官传授审判经验,用他宽广的视野和渊博的学识做好“传帮带”工作,并主动承担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专心研读法律书籍、埋头撰写判决书、为年轻干警耐心详解司法难题,同事们说这就是平日里路过黄学忠办公室常看到的情形。

打开黄学忠生前用过的办公电脑,他今年以来书写的177份判决书整整齐齐地显示在“2018”文件夹里。去世以前,黄学忠已经结案271件,还未办结的89件案子被同事们接手,“我们要继承黄老师未竟的事业,沿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进。”近三年来,黄学忠共办理商事案件936件,年均结案300余件,每年结案数及办案质效均名列全庭前茅。

家庭支柱

女儿的人生导师

黄学忠的父母身体不好,多种疾病缠身,作为家中长子,他工作之余经常在二老膝下尽孝,携妻女料理老人起居,满足老人生活与精神需求。

妻子刘艳曾是大渡口区粮油食品公司职工,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下岗后就一直没有工作。即便在担任领导职务时,黄学忠也从未找关系给妻子谋一份工作。但是他对妻子的爱却丝毫没有减退,二人是兄弟姐妹们眼中的模范夫妻。黄学忠去世后,刘艳说:“他就是我的一切,我总感觉他就在我身边。”

而作为一名父亲,黄学忠对女儿的爱是深沉厚重的。“一个真正称得上有智慧的人,永远不会在面对自己的不足和成长过程中的困难时,无休止地自责、懊恼。此刻的振作和坚毅,甚至坦然,才能显示他拥有将来走向成功的自信和坚毅的力量。”这是2008年4月27日,黄学忠在给读初中的女儿黄秋彤的一封亲笔信中的一段话,女儿保留至今。在女儿心中,他既是一名优秀的父亲,更是一位人生导师。

黄秋彤回忆说,当年考大学的时候,父亲很希望她到西南政法大学学法律,但她自己更喜欢新闻传播专业,最后父亲尊重了她的选择。后来大学毕业选择考研专业时,黄秋彤有改专业的打算,父亲却告诉她,认定一份事业,就要坚持把它做好。这一次,黄秋彤听从了父亲的建议。明年即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黄秋彤依稀记得父亲不久前的一句勉励话:“明年咱爷俩争取都考上博士研究生,成为同一届的同学。”谁能想到,这个梦想再也无法实现了。

黄学忠就是这样一个纯粹的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他一身正气、淡泊功名、默默奉献;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敢于担当、心系百姓、关注弱势;作为一名法学研习者,他持之以恒、专注调研、硕果累累。他生前的领导说,黄学忠是新时代司法审判事业的坚守者和传道者!他的精神将永远激励后来人,继续走好法治中国的每一步!

记者 李 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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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挚爱的审判岗位上燃尽生命之光

     

黄学忠生前获荣誉无数

他生前曾说过,梦想开始的地方,也是信仰绽放的舞台。他用生命兑现了自己的诺言,他将生命最后的热血和温度,奉献给了挚爱的审判事业。今年11月20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法官黄学忠在开庭时突发疾病昏厥,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9岁。

黄学忠,男,1969年4月生,汉族,1988年4月参加工作,四级高级法官,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巴南区人。1988年4月至2000年5月,先后在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公室、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研究室担任文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0年5月至2014年11月,先后担任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白市驿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政治处副主任(正科级),九龙坡区金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法书记,其中,2007年挂职云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一年。2014年12月至今,任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副调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九龙坡区“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公务员年度考核中6次获评优秀。

30年来,他刻苦钻研,勤于思考,从一个没有受过大学法学专业教育的“门外汉”成长为全市“审判业务专家”;他扎根基层,践行法治,关注百姓,带领法庭干警和基层干部获得多项国家级重要荣誉;他淡泊名利,一生清廉,主动放弃领导职务,回归审判岗位,将自己所学无私地传授给青年法官;他深爱家人,一心守护亲人的平安,是妻子、女儿眼中的“指路明灯”。

精研法律

虔诚的法学研习者

1989年,黄学忠被调入九龙坡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在11年的审判岗位上,黄学忠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自2000年起,历任研究室主任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并长期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研究室主任期间,黄学忠敏锐地察觉到法院强化审判管理的大趋势,力主通过制定内部规范,强化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他起草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管理办法》等多项审判管理和司法改革文件,让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和审判运行机制上了新台阶。

工作之余,黄学忠饱读法律书籍,先后获得了全国干部业余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大专和本科文凭,并在2010年取得了贵州大学的法律硕士学位。正是这种持之以恒研习法律的劲头,让黄学忠对司法实践中的复杂问题产生了浓厚兴趣,并孜孜不倦地求解,收获了丰硕的理论成果。2009年,他撰写的《论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基于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视角的分析》入编梁慧星教授主编的《民商法论丛》;2014年,他参与编撰并出版了《侵权责任纠纷裁判依据新释新解》;2016年,他合著出版了《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精释精解》;此外,黄学忠撰写的论文多次在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法学会等单位主办的学术研讨会和征文比赛中获奖,10余篇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和政法院校专业刊物发表。

在九龙坡区法院2016年员额法官资格考试中,47岁的黄学忠在全院110余名法官中考分最高。超高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水平,让黄学忠2017年被市高法院评为“全市审判业务专家”。对此殊荣,黄学忠显得很平静,他认为无论是法官还是法学教授,都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

关注弱势

解决群众“打官司难”

2004年5月,黄学忠担任白市驿法庭庭长,在他的任期内,白市驿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中国十佳人民法庭评选活动金天平奖”“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并被市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白市驿法庭辖区范围广,绝大多数当事人为农村群众,居住较为分散。黄学忠立足辖区地处城郊结合部,农业人口众多的现实,大力践行司法为民、便民诉讼理念,践行“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工作方针,推行了诉讼文书由法庭指派专人定期直接送达的工作方式,法庭及时审理了大量涉农案件,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同时,黄学忠注重推行现代司法理念、审判方式改革与发扬法庭审判工作优良传统的结合,在距离法庭路途较远的乡镇,依托各镇的司法所建立了巡回立案点、审理点,实行巡回立案、就地审理,从而解决了当地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2009年,黄学忠在担任民一庭庭长期间,主动承担社会影响大的“天降叉棍”案的审理。行人袁某被天降叉棍砸伤,但找不到真正的侵权人,于是将楼上49户共计61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当时社会大众及媒体十分关注此案。黄学忠主动请缨担任案件审判长,前期送达中,他带领团队7次利用下班和周末时间,挨家挨户走访,认真听取意见,亲自到事发地进行送达。他一遍遍查阅资料、梳理案情,提出适用补偿原则,让可能为加害人的住户对原告予以补偿。该案判决后,黄学忠所在的团队又积极开展判后答疑,争取被告的理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岗位变化

对法律的忠诚不变

2010年,黄学忠担任金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法书记,在他的带领和影响下,金凤镇先后获得全市“普法示范镇”“民主法治建设示范镇”称号。

在金凤镇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他把法院人精细、严谨、重规则、顾大局的特点用到了工作中,面对农村复杂的工作局面,他总是身先士卒,运用法律专业特长,有效化解了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信访事项。

黄学忠走遍了当地的村居街巷,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他提出了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为抓手,在全镇开展全民法治教育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高新发展。为此,他带头每月进村入社开展法治宣讲,到田间地头倾听村民的呼声,采取老百姓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普法。在黄学忠任职期间,金凤镇法治宣传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是全区唯一的五五普法市级先进单位。

2014年,金凤镇九凤村发生一起拆房掉落物砸中村民致其不幸身亡的纠纷,社、村干部虽多次协调,但死者家属情绪仍十分激动。黄学忠得知后,积极引导死者家属依法维权,并运用多年的审判经验,就维权程序、赔偿费用的确定及法律援助等事项,对死者家属进行详尽解释。同时,协调法庭给予其免交诉讼费,并协调司法所给予法律援助。经黄学忠的多次努力,这起纠纷最终得到妥善化解。

淡泊名利

不忘最初的梦想

2014年,由于黄学忠的优异表现,组织部门考虑对其另有任用,但这次他婉拒了,并表达了想要重新回到法院工作的想法。该年底,黄学忠如愿回到了九龙坡区法院担任副调研员,回到了他热爱的审判岗位上。

常常有同事对他的行为表示疑惑:好好的领导不当,为什么偏要回到法院当一名普通法官?黄学忠总是付之一笑,他说:“办了这么多年案,来来回回,还是觉得审判台最适合自己,这是梦想开始的地方,也是信仰绽放的舞台。”

回到法院后不久,黄学忠被安排到民二庭,他主动提出不享受特殊对待,要求承担和同事们相同的办案任务。同时,他悉心向年轻法官传授审判经验,用他宽广的视野和渊博的学识做好“传帮带”工作,并主动承担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专心研读法律书籍、埋头撰写判决书、为年轻干警耐心详解司法难题,同事们说这就是平日里路过黄学忠办公室常看到的情形。

打开黄学忠生前用过的办公电脑,他今年以来书写的177份判决书整整齐齐地显示在“2018”文件夹里。去世以前,黄学忠已经结案271件,还未办结的89件案子被同事们接手,“我们要继承黄老师未竟的事业,沿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进。”近三年来,黄学忠共办理商事案件936件,年均结案300余件,每年结案数及办案质效均名列全庭前茅。

家庭支柱

女儿的人生导师

黄学忠的父母身体不好,多种疾病缠身,作为家中长子,他工作之余经常在二老膝下尽孝,携妻女料理老人起居,满足老人生活与精神需求。

妻子刘艳曾是大渡口区粮油食品公司职工,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下岗后就一直没有工作。即便在担任领导职务时,黄学忠也从未找关系给妻子谋一份工作。但是他对妻子的爱却丝毫没有减退,二人是兄弟姐妹们眼中的模范夫妻。黄学忠去世后,刘艳说:“他就是我的一切,我总感觉他就在我身边。”

而作为一名父亲,黄学忠对女儿的爱是深沉厚重的。“一个真正称得上有智慧的人,永远不会在面对自己的不足和成长过程中的困难时,无休止地自责、懊恼。此刻的振作和坚毅,甚至坦然,才能显示他拥有将来走向成功的自信和坚毅的力量。”这是2008年4月27日,黄学忠在给读初中的女儿黄秋彤的一封亲笔信中的一段话,女儿保留至今。在女儿心中,他既是一名优秀的父亲,更是一位人生导师。

黄秋彤回忆说,当年考大学的时候,父亲很希望她到西南政法大学学法律,但她自己更喜欢新闻传播专业,最后父亲尊重了她的选择。后来大学毕业选择考研专业时,黄秋彤有改专业的打算,父亲却告诉她,认定一份事业,就要坚持把它做好。这一次,黄秋彤听从了父亲的建议。明年即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黄秋彤依稀记得父亲不久前的一句勉励话:“明年咱爷俩争取都考上博士研究生,成为同一届的同学。”谁能想到,这个梦想再也无法实现了。

黄学忠就是这样一个纯粹的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他一身正气、淡泊功名、默默奉献;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敢于担当、心系百姓、关注弱势;作为一名法学研习者,他持之以恒、专注调研、硕果累累。他生前的领导说,黄学忠是新时代司法审判事业的坚守者和传道者!他的精神将永远激励后来人,继续走好法治中国的每一步!

记者 李 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