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全面动员部署深化“枫桥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时间: 2018-12-2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699

本网讯(记者 罗 翠 通讯员 郑 军)日前,深化“枫桥经验”巫山实践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巫山县委副书记陈绍丛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昌君作动员部署,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朱万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全县将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抓基层强基础、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全覆盖、矛盾纠纷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体现时代特征的基层社会治理品牌打造、基层平安细胞创建、特殊人群精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见义勇为扬正气树新风、社会治理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见实效等十项行动。

邓昌君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深化“枫桥经验”实践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推进“十项行动”落地见效;要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巫山实践社会治理品牌;要抓好安全稳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谋划明年工作等当前重点工作,为落实“十项行动”起好步。

陈绍丛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好、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把握精髓、领会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直接参与者、最大受益者;要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加强智能化建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体系。

会上,巫山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等5个单位作了发言;印发了《深化“枫桥经验”巫山实践十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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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全面动员部署深化“枫桥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本网讯(记者 罗 翠 通讯员 郑 军)日前,深化“枫桥经验”巫山实践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巫山县委副书记陈绍丛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昌君作动员部署,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朱万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全县将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抓基层强基础、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全覆盖、矛盾纠纷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体现时代特征的基层社会治理品牌打造、基层平安细胞创建、特殊人群精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见义勇为扬正气树新风、社会治理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见实效等十项行动。

邓昌君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深化“枫桥经验”实践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推进“十项行动”落地见效;要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巫山实践社会治理品牌;要抓好安全稳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谋划明年工作等当前重点工作,为落实“十项行动”起好步。

陈绍丛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好、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把握精髓、领会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直接参与者、最大受益者;要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加强智能化建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体系。

会上,巫山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等5个单位作了发言;印发了《深化“枫桥经验”巫山实践十项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