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实线掉头 小车“闯大祸”

时间: 2019-04-07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662

本网讯(通讯员 古胜云)有的司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时在路上随意掉头,心想短短几秒钟监控拍不着,殊不知随意掉头安全风险极大。近日,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一辆小轿车在禁止掉头路段随意掉头闯了祸。

当日早上7点多钟,司机杜某(女,37岁)驾驶车牌号为渝AC06**的小轿车,沿白岩路行驶至区教委公交站路段时随意掉头,与姜某(男,40岁)驾驶的车牌号为渝F0F7**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后,双方驾驶员觉得问题不大,简单交流后均离开了现场。然而没过多久,摩托车驾驶员姜某突感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发现,腹腔内出血,肋骨骨折。随后,姜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民警立即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从监控视频上可以看到,杜某驾车行至事故地点后,先右转驶入路边港湾式公交站,随后又左转驶入行车道掉头,过程中与姜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碰撞。

事故路段划有中心实线,禁止车辆越线掉头。杜某在禁止掉头路段违法掉头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杜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交巡警提醒: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复杂,驾驶员应自觉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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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实线掉头 小车“闯大祸”

本网讯(通讯员 古胜云)有的司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时在路上随意掉头,心想短短几秒钟监控拍不着,殊不知随意掉头安全风险极大。近日,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一辆小轿车在禁止掉头路段随意掉头闯了祸。

当日早上7点多钟,司机杜某(女,37岁)驾驶车牌号为渝AC06**的小轿车,沿白岩路行驶至区教委公交站路段时随意掉头,与姜某(男,40岁)驾驶的车牌号为渝F0F7**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后,双方驾驶员觉得问题不大,简单交流后均离开了现场。然而没过多久,摩托车驾驶员姜某突感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发现,腹腔内出血,肋骨骨折。随后,姜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民警立即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从监控视频上可以看到,杜某驾车行至事故地点后,先右转驶入路边港湾式公交站,随后又左转驶入行车道掉头,过程中与姜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碰撞。

事故路段划有中心实线,禁止车辆越线掉头。杜某在禁止掉头路段违法掉头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杜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交巡警提醒: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复杂,驾驶员应自觉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