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公安分局今年已抓获9名非法捕捞者

时间: 2019-04-2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42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我市禁渔期,但仍有市民不顾法规非法捕捞。昨日,记者从北碚区公安分局获悉,自今年禁渔期起,北碚警方已抓获9名非法捕捞者。

近日,北碚区公安分局澄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晚上有人进行电捕鱼。

经过几天的蹲点守候,4月19日凌晨,在北碚区东阳街道桃花山村内口组嘉陵江段,民警抓获了正在非法电捕鱼的谭某,查获用于非法电鱼的塑料船、电瓶、渔网、升压器等设备。4月22日,另一名嫌疑人周某主动到澄江派出所投案自首。

两人交代,他们平时喜欢捕鱼来卖,目前正值鱼类繁殖期,又是禁渔期,市场上野生江河鱼的价格飞涨,他们就心存侥幸,想乘机多赚点钱,没想到被民警查获。

这已经是自我市3月1日进入禁渔期后北碚警方破获的第7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的第8名和第9名非法捕捞者。

据了解,电鱼不仅会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食用被电击的鱼也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而且电鱼是高危作业,极有可能出现意外,危害巨大。

为进一步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从2017年起,我市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警方提醒,切勿非法捕捞水产品,以免触犯法律。

【新闻纵深】

我市6条江段将365天禁捕

根据2017年中央1号文件“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的决策部署,日前,农业部发布了《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退出保护区捕捞生产,实行全面禁捕,助推长江大保护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意见的要求,我市有6条江段被纳入全面禁捕范畴,它们是:

1.合川大口鲶县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市合川区);2.三黛沟自然保护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3.乌江-长溪河鱼类自然保护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4.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

以上4江段为长江流域各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还有两条江段,因为系长江流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而被纳入:

1.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未来,以上6条江段将全面禁止捕捞,也就是说全年365天都禁止进行捕捞作业。不过,目前暂无实施全面禁捕的明确时间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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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公安分局今年已抓获9名非法捕捞者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我市禁渔期,但仍有市民不顾法规非法捕捞。昨日,记者从北碚区公安分局获悉,自今年禁渔期起,北碚警方已抓获9名非法捕捞者。

近日,北碚区公安分局澄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晚上有人进行电捕鱼。

经过几天的蹲点守候,4月19日凌晨,在北碚区东阳街道桃花山村内口组嘉陵江段,民警抓获了正在非法电捕鱼的谭某,查获用于非法电鱼的塑料船、电瓶、渔网、升压器等设备。4月22日,另一名嫌疑人周某主动到澄江派出所投案自首。

两人交代,他们平时喜欢捕鱼来卖,目前正值鱼类繁殖期,又是禁渔期,市场上野生江河鱼的价格飞涨,他们就心存侥幸,想乘机多赚点钱,没想到被民警查获。

这已经是自我市3月1日进入禁渔期后北碚警方破获的第7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的第8名和第9名非法捕捞者。

据了解,电鱼不仅会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食用被电击的鱼也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而且电鱼是高危作业,极有可能出现意外,危害巨大。

为进一步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从2017年起,我市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警方提醒,切勿非法捕捞水产品,以免触犯法律。

【新闻纵深】

我市6条江段将365天禁捕

根据2017年中央1号文件“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的决策部署,日前,农业部发布了《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退出保护区捕捞生产,实行全面禁捕,助推长江大保护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意见的要求,我市有6条江段被纳入全面禁捕范畴,它们是:

1.合川大口鲶县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市合川区);2.三黛沟自然保护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3.乌江-长溪河鱼类自然保护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4.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

以上4江段为长江流域各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还有两条江段,因为系长江流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而被纳入:

1.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未来,以上6条江段将全面禁止捕捞,也就是说全年365天都禁止进行捕捞作业。不过,目前暂无实施全面禁捕的明确时间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