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法院发布《2018重庆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时间: 2019-06-2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388

本网讯 昨日市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重庆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3937件,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547件,审结案件数量达历年最高值。

审结行政诉讼案数量达最高值

“去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价值、功能和职能作用,积极应对新时代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据市高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彦介绍,2018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3937件,同比上升13.8%;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547件,结案率90.34%,审结案件数量达历年最高值。

“通过分析发现,去年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呈现7个特征。”王彦称,这七个特征分别是:一审、二审和申请再审受案数均大幅增长,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仍保持高位运行态势;案件数量地区分布不平衡,市一、五中院辖区结案数占比上升;案件所涉行政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城建类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增长迅速;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增幅明显,行政协议、行政给付、行政补偿等涉民生类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简易程序适用率增速较快,行政审判效率显著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深化,司法建议发出数量及反馈率均创历史新高;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持续下降,败诉率与行政行为更改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同时,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上,去年全市法院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047件,同比上升 31.64%。其中,裁定驳回申请、准予执行、不予执行、终结执行、准予撤回案件数分别为1100、3767、322、705、1541件。

“全市法院坚持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在审查过程中注重加强引导说服工作,劝导被执行人自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行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之后,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或准许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案件共计2246件,连续4年保持上升态势。”王彦表示,去年全市法院适用“裁执分离”机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并裁定由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共计143件,且未发生一起对抗失控事件。

去年行政机关败诉案724件

“去年,全市法院坚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努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共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724件。其中,因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导致败诉264件,因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导致败诉209件,因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败诉171件,因行政不作为导致败诉43件。”据市高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彦介绍,经对2018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从司法审查的角度来看,现阶段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主要存在五方面的不足:

第一,证据意识不强,未在法定期限内举示证据或举示证据不完整。事实需要证据来说明,没有证据无以认定争议事实。第二,程序观念淡薄,不严格按程序办事的现象还较为常见。实践中,一些执法部门程序观念淡薄,在执法过程中随意简化程序或者不遵守程序的现象较为突出。2018年,行政机关因违反法定程序被判决败诉的案件占败诉总数的24%以上。第三,法治思维不足,超越职权作出行政行为。去年,全市行政机关因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导致败诉的案件共计21件,同比下降83.6%。第四,基层行政执法能力不足,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败诉率较高。去年,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为被告的行政败诉案件83件,占败诉案件总量的11.5%。第五,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不足,正确运用行政协议等新方式解决社会治理新问题的水平有待提高。从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的总体情况来看,行政机关面对与传统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为主干的行政管理方式完全不同的以意思自治、协商对话为特征的行政协议式的“软性”行政管理模式,其法律适用能力尚存不足,不遵守市场规律、漠视甚至随意违反行政协议约定内容的行为还比较普遍。

加快推行“裁执分离”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要积极推进裁执分离制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发挥司法的专业优势、监督功能和行政机关的资源优势,切实深化改革成效。”据王彦介绍,从我市近几年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情况所反映出的制度运行实际来看,全市仅有10余个法院在部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适用“裁执分离”,每年仅有100件左右的案件。部分区县政府对该项制度改革还不够了解,尚未建立相应的配套协调机制,“裁执分离”制度在保障行政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制度性价值还远未得到真正发挥。

对此,市高法院建议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裁执分离”制度改革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裁执分离”改革。

同时,建议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与司法的职能定位,实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优势互补,规范运行程序,将权利保护、程序公正要求落到实处;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加快完善土地房屋征收、违法用地查处、城乡规划建设、环境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执行体制,切实保障强制执行效率。

记者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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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法院发布《2018重庆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本网讯 昨日市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重庆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3937件,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547件,审结案件数量达历年最高值。

审结行政诉讼案数量达最高值

“去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价值、功能和职能作用,积极应对新时代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据市高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彦介绍,2018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3937件,同比上升13.8%;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547件,结案率90.34%,审结案件数量达历年最高值。

“通过分析发现,去年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呈现7个特征。”王彦称,这七个特征分别是:一审、二审和申请再审受案数均大幅增长,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仍保持高位运行态势;案件数量地区分布不平衡,市一、五中院辖区结案数占比上升;案件所涉行政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城建类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增长迅速;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增幅明显,行政协议、行政给付、行政补偿等涉民生类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简易程序适用率增速较快,行政审判效率显著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深化,司法建议发出数量及反馈率均创历史新高;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持续下降,败诉率与行政行为更改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同时,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上,去年全市法院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047件,同比上升 31.64%。其中,裁定驳回申请、准予执行、不予执行、终结执行、准予撤回案件数分别为1100、3767、322、705、1541件。

“全市法院坚持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在审查过程中注重加强引导说服工作,劝导被执行人自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行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之后,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或准许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案件共计2246件,连续4年保持上升态势。”王彦表示,去年全市法院适用“裁执分离”机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并裁定由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共计143件,且未发生一起对抗失控事件。

去年行政机关败诉案724件

“去年,全市法院坚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努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共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724件。其中,因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导致败诉264件,因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导致败诉209件,因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败诉171件,因行政不作为导致败诉43件。”据市高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彦介绍,经对2018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从司法审查的角度来看,现阶段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主要存在五方面的不足:

第一,证据意识不强,未在法定期限内举示证据或举示证据不完整。事实需要证据来说明,没有证据无以认定争议事实。第二,程序观念淡薄,不严格按程序办事的现象还较为常见。实践中,一些执法部门程序观念淡薄,在执法过程中随意简化程序或者不遵守程序的现象较为突出。2018年,行政机关因违反法定程序被判决败诉的案件占败诉总数的24%以上。第三,法治思维不足,超越职权作出行政行为。去年,全市行政机关因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导致败诉的案件共计21件,同比下降83.6%。第四,基层行政执法能力不足,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败诉率较高。去年,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为被告的行政败诉案件83件,占败诉案件总量的11.5%。第五,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不足,正确运用行政协议等新方式解决社会治理新问题的水平有待提高。从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的总体情况来看,行政机关面对与传统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为主干的行政管理方式完全不同的以意思自治、协商对话为特征的行政协议式的“软性”行政管理模式,其法律适用能力尚存不足,不遵守市场规律、漠视甚至随意违反行政协议约定内容的行为还比较普遍。

加快推行“裁执分离”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要积极推进裁执分离制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发挥司法的专业优势、监督功能和行政机关的资源优势,切实深化改革成效。”据王彦介绍,从我市近几年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情况所反映出的制度运行实际来看,全市仅有10余个法院在部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适用“裁执分离”,每年仅有100件左右的案件。部分区县政府对该项制度改革还不够了解,尚未建立相应的配套协调机制,“裁执分离”制度在保障行政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制度性价值还远未得到真正发挥。

对此,市高法院建议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裁执分离”制度改革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裁执分离”改革。

同时,建议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与司法的职能定位,实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优势互补,规范运行程序,将权利保护、程序公正要求落到实处;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加快完善土地房屋征收、违法用地查处、城乡规划建设、环境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执行体制,切实保障强制执行效率。

记者 朱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