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3年办理执行案1400件

时间: 2019-07-1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28

黔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曦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同年8月进入黔江区法院工作。2013年至2016年,他先后在审监庭、第二人民法庭、行政庭担任副庭长,2018年2月担任执行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刘曦曾获得市、区相关部门及上级法院表彰十余次,连续两年被重庆市高级法院表彰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黔江区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连续5年获黔江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近3年来,刘曦共办理审判执行案件1400余件,人均结案数连续多年位居全院前列,办理的案件均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守忠诚信念

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和一名共产党员,刘曦始终坚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信念,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同人民司法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刘曦刻苦钻研审判业务知识,研讨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不断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求。工作期间,刘曦撰写典型案例、调研文章、司法建议等50余篇。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获得黔江区直机关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坚守大局观念

做矛盾纠纷的“减压阀”

因业务水平过硬,工作能力突出,2013年,刘曦担任审监庭副庭长,主持工作,负责办理疑难复杂的民商事纠纷。刘曦务实担当,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妥善化解商事纠纷,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妥善办理涉“碧桂园”“三台山”等住宅小区房地产和物业纠纷等涉案人数众多的集团案件330余件,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买卖合同、股权和合伙等纠纷案件共570余件。

坚守为民情怀

搭建司法便民的“连心桥”

2014年,刘曦积极响应市高法院推行的一线磨砺计划,主动申请到驻地濯水镇的第二人民法庭工作。刘曦扎根基层,积极作为,构建起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便民诉讼站为主干、便民联系点为支点、便民联络员为纽带的四级便民诉讼网络。依托便民诉讼网络开展诉前、诉中矛盾纠纷化解。创建便民诉讼立案机制,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移动、网上预约立案制度。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司法服务,就地、及时化解矛盾,定期或临时确定进行“三养”(赡养、抚养、扶养)、婚姻、借贷、相邻关系纠纷等民事纠纷的巡回审理,方便人民群众参加诉讼。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坚守法治理念

做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2016年,刘曦担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在认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刘曦还组织行政审判业务骨干,定期为区国土房管局、高速执法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根据办理的行政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辖区各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引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在刘曦的带领下,黔江区法院行政庭获得重庆市四中法院表彰的集体三等功,连续两年被重庆市高法院表彰为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坚守公正价值

做权利兑现的“捍卫者”

2018年2月,刘曦轮岗到执行局工作,时值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阶段,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刘曦创新执行管理,力促执行规范化。建立“一书一表一报”工作制度,即签订执行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工作督战表和执行工作通报,将责任落实到人,将任务督办到人,将完成时间落实到具体时限,对工作业绩优劣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坚持建管用结合,保障执行信息化。坚持“好传统+高科技”的方法,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信用惩戒系统、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系统的互联互通功能,提高执行案件办理效率。

开展专项活动,充分保障胜诉权益。注重开展大案要案专项执行活动,主要针对涉企涉众类大案要案,集中力量,重点办理,依法处理企业在房地产开发、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物业管理、产权证办理等方面涉及的执行案件。

坚守清廉本色

做廉洁奉公的“清白人”

刘曦坚信心中有纪,才能行为有矩。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奉公守法,清清白白做人,把清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让清廉成为心灵常态。八小时内严格自我约束,不抽当事人一支烟、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从未办过一例关系案、一例人情案、一例金钱案。八小时外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不出入娱乐场所,坚持“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做人原则,也被同事和当事人称为清清白白的“白法官”。作为团队负责人,刘曦带领团队干警开展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

记者 徐 平 通讯员 刘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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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3年办理执行案1400件

黔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曦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同年8月进入黔江区法院工作。2013年至2016年,他先后在审监庭、第二人民法庭、行政庭担任副庭长,2018年2月担任执行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刘曦曾获得市、区相关部门及上级法院表彰十余次,连续两年被重庆市高级法院表彰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黔江区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连续5年获黔江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近3年来,刘曦共办理审判执行案件1400余件,人均结案数连续多年位居全院前列,办理的案件均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守忠诚信念

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和一名共产党员,刘曦始终坚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信念,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同人民司法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刘曦刻苦钻研审判业务知识,研讨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不断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求。工作期间,刘曦撰写典型案例、调研文章、司法建议等50余篇。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获得黔江区直机关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坚守大局观念

做矛盾纠纷的“减压阀”

因业务水平过硬,工作能力突出,2013年,刘曦担任审监庭副庭长,主持工作,负责办理疑难复杂的民商事纠纷。刘曦务实担当,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妥善化解商事纠纷,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妥善办理涉“碧桂园”“三台山”等住宅小区房地产和物业纠纷等涉案人数众多的集团案件330余件,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买卖合同、股权和合伙等纠纷案件共570余件。

坚守为民情怀

搭建司法便民的“连心桥”

2014年,刘曦积极响应市高法院推行的一线磨砺计划,主动申请到驻地濯水镇的第二人民法庭工作。刘曦扎根基层,积极作为,构建起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便民诉讼站为主干、便民联系点为支点、便民联络员为纽带的四级便民诉讼网络。依托便民诉讼网络开展诉前、诉中矛盾纠纷化解。创建便民诉讼立案机制,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移动、网上预约立案制度。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司法服务,就地、及时化解矛盾,定期或临时确定进行“三养”(赡养、抚养、扶养)、婚姻、借贷、相邻关系纠纷等民事纠纷的巡回审理,方便人民群众参加诉讼。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坚守法治理念

做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2016年,刘曦担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在认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刘曦还组织行政审判业务骨干,定期为区国土房管局、高速执法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根据办理的行政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辖区各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引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在刘曦的带领下,黔江区法院行政庭获得重庆市四中法院表彰的集体三等功,连续两年被重庆市高法院表彰为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坚守公正价值

做权利兑现的“捍卫者”

2018年2月,刘曦轮岗到执行局工作,时值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阶段,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刘曦创新执行管理,力促执行规范化。建立“一书一表一报”工作制度,即签订执行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工作督战表和执行工作通报,将责任落实到人,将任务督办到人,将完成时间落实到具体时限,对工作业绩优劣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坚持建管用结合,保障执行信息化。坚持“好传统+高科技”的方法,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信用惩戒系统、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系统的互联互通功能,提高执行案件办理效率。

开展专项活动,充分保障胜诉权益。注重开展大案要案专项执行活动,主要针对涉企涉众类大案要案,集中力量,重点办理,依法处理企业在房地产开发、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物业管理、产权证办理等方面涉及的执行案件。

坚守清廉本色

做廉洁奉公的“清白人”

刘曦坚信心中有纪,才能行为有矩。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奉公守法,清清白白做人,把清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让清廉成为心灵常态。八小时内严格自我约束,不抽当事人一支烟、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从未办过一例关系案、一例人情案、一例金钱案。八小时外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不出入娱乐场所,坚持“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做人原则,也被同事和当事人称为清清白白的“白法官”。作为团队负责人,刘曦带领团队干警开展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

记者 徐 平 通讯员 刘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