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调解息讼的“办案标兵”

时间: 2019-08-1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45

张晓华(左一)在“庭审进社区”活动中为居民普法

他连续6年每年审结民事案件1000件以上,成为渝北法院审结民事案件最多的法官,案件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等;在2012年至2017年审结的6955件案件中,仅有4件案件被改判(含因新证据被改判2件,其中2014年1件、2016年1件、2017年2件),经评查后均无质量问题,无一案件被发回重审,无一案件超审限,无一案件上访缠诉,各项审判质效指标位居该院前列。他就是渝北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张晓华,今年1月,他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来回奔波多次化解物业纠纷

据了解,张晓华自2009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渝北法院执行局、民一庭、民四庭等业务部门承担办案任务。面对繁重的办案压力,张晓华甘于奉献,成功审结了多起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2013年9月,张晓华审理了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小区105户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审理中,到庭的60余位业主情绪激动,对物业费涨价及物业服务质量表示强烈不满,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撤出小区,并扬言到市政府集访,庭审持续了近8个小时。

庭审结束后,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业主情绪激动且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实际,张晓华先后5次前往涉案小区,耐心细致地倾听业主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大量的摸排走访。同时,张晓华主动与当地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联系,向他们了解该小区的真实情况并征求解决方案。在深入了解双方矛盾后,将一些确实存在的物业服务问题反馈给物业公司并建议其立即加以整改。

经过多次协调,前后历时二个多月,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将物业费下调30%,并表示今后会提高服务质量。因物业公司态度诚恳且小区各方面有所好转,105位业主中有58位在第二次开庭时当庭交纳了物业费,另有47位在庭后交清,有效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耐心调解夫妻和平离婚

张晓华在审判实践中,始终把调解贯穿于办案的整个过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诉讼调解,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张晓华告诉记者:“当法官整天与矛盾纠纷打交道,有时就要有强大的心理承受力,要经得起考验,受得了委屈。”“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冷暖系心间”,这是张晓华给自己定的座右铭。

汪某与龚某离婚纠纷一案,汪某在2008年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汪某怀疑龚某患有精神病,又以龚某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起诉要求判决其与龚某的婚姻无效。

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前后经历三年多的时间,均未支持汪某的诉求。其间,汪某还两次起诉离婚,未获支持。当张晓华接到该案后,汪某已是第四次起诉离婚。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张晓华事先通过电话征询龚某的意见,岂料经过反复诉讼,龚某已打好了持久战的准备,坚决不同意离婚。

此时,汪某又向渝北法院院长信箱投诉,极力要求法院为其主持公道。了解情况后,张晓华敏锐的意识到,本案不能简单以判决结案,否则极易引发双方信访上访。庭审中,汪某与龚某的态度极其强硬,汪某坚决要求离婚,龚某坚决不同意,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张晓华没有气馁,找准龚某这个主攻点,在庭审后多次前往龚某的单位及住处面对面地与龚某交流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夫妻感情才是维系夫妻关系的基础。通过数次的悉心疏导,龚某被张晓华的执着所打动,同意与汪某离婚,但要求汪某拿出八万元作为经济补偿。

张晓华把握契机,立即征询汪某的意见,孰料汪某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拿出一分钱。张晓华立即调转方向,不厌其烦地做汪某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汪某最终同意拿出四万五千元的补偿金,但龚某却不同意少一分钱。

为了让龚某更加了解汪某的生活状况,张晓华亲自带着龚某前往汪某租住的房屋实地查看。到达汪某住地后,龚某看到汪某居住的房屋陈设简陋,心生同情,最终,同意了汪某的调解意见,双方和平分手。

“带着责任熟悉案情,带着耐心化解纠纷,善于准确判断当事人的心态”这是张晓华多年审判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多年来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

6年审结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

张晓华在办案中,看到当事人对“法言法语”理解不透,双方争得脸红脖子粗,这样的场景触动了他。为此,平时张晓华更重视研究和掌握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一方面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素养,另一方面“走出去”,向法院的前辈学习工作经验,提升自己的审判技能。张晓华告诉记者:“案子办得好坏,群众心中有杆秤。”

工作中,张晓华针对审判实务,先后发表了《侵权案件中医保报销费用赔偿问题探析》、《浅析小额诉讼程序价值的实现》、《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的认定》、《物业服务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等多篇调研文章,其中,《侵权案件中医保报销费用赔偿问题探析》一文被重庆法院网转载,《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的认定》一文被《人民法院案例选》采用。

为提升自己的审判技能,张晓华平时喜欢收集有关法律方面的信息,经常与人探讨一些法律问题,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在渝北区法院2011年度裁判文书的评比中,张晓华制作的一篇判决书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

在裁判后,张晓华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在2012年至2017年期间,他审结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以上。  

记者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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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调解息讼的“办案标兵”

张晓华(左一)在“庭审进社区”活动中为居民普法

他连续6年每年审结民事案件1000件以上,成为渝北法院审结民事案件最多的法官,案件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等;在2012年至2017年审结的6955件案件中,仅有4件案件被改判(含因新证据被改判2件,其中2014年1件、2016年1件、2017年2件),经评查后均无质量问题,无一案件被发回重审,无一案件超审限,无一案件上访缠诉,各项审判质效指标位居该院前列。他就是渝北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张晓华,今年1月,他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来回奔波多次化解物业纠纷

据了解,张晓华自2009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渝北法院执行局、民一庭、民四庭等业务部门承担办案任务。面对繁重的办案压力,张晓华甘于奉献,成功审结了多起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2013年9月,张晓华审理了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小区105户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审理中,到庭的60余位业主情绪激动,对物业费涨价及物业服务质量表示强烈不满,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撤出小区,并扬言到市政府集访,庭审持续了近8个小时。

庭审结束后,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业主情绪激动且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实际,张晓华先后5次前往涉案小区,耐心细致地倾听业主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大量的摸排走访。同时,张晓华主动与当地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联系,向他们了解该小区的真实情况并征求解决方案。在深入了解双方矛盾后,将一些确实存在的物业服务问题反馈给物业公司并建议其立即加以整改。

经过多次协调,前后历时二个多月,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将物业费下调30%,并表示今后会提高服务质量。因物业公司态度诚恳且小区各方面有所好转,105位业主中有58位在第二次开庭时当庭交纳了物业费,另有47位在庭后交清,有效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耐心调解夫妻和平离婚

张晓华在审判实践中,始终把调解贯穿于办案的整个过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诉讼调解,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张晓华告诉记者:“当法官整天与矛盾纠纷打交道,有时就要有强大的心理承受力,要经得起考验,受得了委屈。”“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冷暖系心间”,这是张晓华给自己定的座右铭。

汪某与龚某离婚纠纷一案,汪某在2008年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汪某怀疑龚某患有精神病,又以龚某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起诉要求判决其与龚某的婚姻无效。

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前后经历三年多的时间,均未支持汪某的诉求。其间,汪某还两次起诉离婚,未获支持。当张晓华接到该案后,汪某已是第四次起诉离婚。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张晓华事先通过电话征询龚某的意见,岂料经过反复诉讼,龚某已打好了持久战的准备,坚决不同意离婚。

此时,汪某又向渝北法院院长信箱投诉,极力要求法院为其主持公道。了解情况后,张晓华敏锐的意识到,本案不能简单以判决结案,否则极易引发双方信访上访。庭审中,汪某与龚某的态度极其强硬,汪某坚决要求离婚,龚某坚决不同意,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张晓华没有气馁,找准龚某这个主攻点,在庭审后多次前往龚某的单位及住处面对面地与龚某交流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夫妻感情才是维系夫妻关系的基础。通过数次的悉心疏导,龚某被张晓华的执着所打动,同意与汪某离婚,但要求汪某拿出八万元作为经济补偿。

张晓华把握契机,立即征询汪某的意见,孰料汪某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拿出一分钱。张晓华立即调转方向,不厌其烦地做汪某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汪某最终同意拿出四万五千元的补偿金,但龚某却不同意少一分钱。

为了让龚某更加了解汪某的生活状况,张晓华亲自带着龚某前往汪某租住的房屋实地查看。到达汪某住地后,龚某看到汪某居住的房屋陈设简陋,心生同情,最终,同意了汪某的调解意见,双方和平分手。

“带着责任熟悉案情,带着耐心化解纠纷,善于准确判断当事人的心态”这是张晓华多年审判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多年来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

6年审结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

张晓华在办案中,看到当事人对“法言法语”理解不透,双方争得脸红脖子粗,这样的场景触动了他。为此,平时张晓华更重视研究和掌握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一方面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素养,另一方面“走出去”,向法院的前辈学习工作经验,提升自己的审判技能。张晓华告诉记者:“案子办得好坏,群众心中有杆秤。”

工作中,张晓华针对审判实务,先后发表了《侵权案件中医保报销费用赔偿问题探析》、《浅析小额诉讼程序价值的实现》、《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的认定》、《物业服务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等多篇调研文章,其中,《侵权案件中医保报销费用赔偿问题探析》一文被重庆法院网转载,《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的认定》一文被《人民法院案例选》采用。

为提升自己的审判技能,张晓华平时喜欢收集有关法律方面的信息,经常与人探讨一些法律问题,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在渝北区法院2011年度裁判文书的评比中,张晓华制作的一篇判决书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

在裁判后,张晓华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在2012年至2017年期间,他审结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以上。  

记者 朱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