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案件审查当数学题来解答

时间: 2019-08-2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305

工作中的杨友学(资料图)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如何发挥良法善治的深层张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时代命题,考量着检察干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良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五部检察官杨友学,以出色的工作业绩作出很好的诠释,运用法律智慧让百姓感受当代中国检察官的温情和法律的温度。

21年来,杨友学凭着“发现热爱、保持热情、坚守责任”的座右铭,一直奋战在民事行政检察岗位上,审结民行案件1000余件,提出或提请抗诉16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2015年担任员额检察官后,认真履行检察官司法办案职责,审结民事行政案件135件,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25件,法院再审后的改变率达100%。特别是2019年上半年,杨友学审结民行案件35件,提出抗诉16件,提请抗诉1件,这些数字确实来之不易。

自觉:践行忠诚为民的“金钢钻”

“案件审查就象解答数学题,法律规定是定理和公式,证据是给定的条件,老百姓的常理和检察官的良知是常数,每一个环节都得下功夫,否则得出的结论就不会完全正确,甚至错误。”杨友学坦然地告诉记者。

记者在杨友学的办公室发现,他的办公桌上放有不少法学期刊、法律专业书籍,或实务方面的,或法学理论方面的,或审查方法方面的,或司法理念方面的。他手机上法律类微信公众号100多个,不断从中吸取充足的法学养分,积淀法律智慧。

向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抗诉案,向某到检察机关申诉时,其官司已打了近7个年头。

“明明是开发商不按合同办事,怎么反而是我输了官司?”“是开发商违约,怎么还允许其擅自解除合同?”向某很不服气,提出一连串疑问。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是什么?解除条件是否成就?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否通知对方?合同变更了吗…….

杨友学承办该案后,及时调阅一、二审卷宗,梳理出该案需要解决的众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答案是当务之急。杨友学很快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一》中找到了与本案问题相类似的案例。结合该案审查认定的事实,这一案例所确立的规则为杨友学对该案提出抗诉增添了底气,并从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成就、法定解除权行使主体及限制、合同变更的法定认定标准等方面,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地分析了原判决存在的错误。案件经过重审,抗诉意见全部被采纳,为申请人挽回损失近100万元。

竭力:筑牢司法信任的“桥梁”

“民行部门作为联系群众的‘窗口’,绝不能成为冷漠的摆设。”他特别痛恨看不起农民的人,更不屑市侩气十足的“好心”劝解。

“专业的鉴定机构这家说是8级伤残,那家说是10级伤残,10级伤残明显与我的伤情不符!”申诉中,张某直言不讳地道出心中的怨气。

2017年8月23日,万州区新田镇小岭村中年妇女张某向检察机关申诉:2013年8月28日,张某乘坐摩托车在省道105上被邓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经第一次鉴定,张某有2个伤残等级:1个是脊柱损伤致胸椎体骨折的8级伤残,1个是右侧尺骨桡骨骨折的10级伤残。但是,邓某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第二次鉴定为2个10级伤残。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只构成10级伤残。

在审查过程中,杨友学仔细对照2份鉴定意见的不同之处,认真思考对同一伤情形成不同鉴定结论的原因。为了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杨友学调取张某某5次就医的诊断检查情况,包括放射科检查报告单、CT检查会诊报告单诊断意见、MRI检查会诊报告诊断、门诊诊断证明书病名等。

通过条分缕析、仔细对比、剖析入微,杨友学很快发现问题的关键所在:“《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在鉴定中不能单独作为评残依据,更不能代替强制性评定标准。”杨友学准确地抓住这一症结,提请上级院抗诉并获得支持。

倾心: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我和他在这个部门‘协同作战’20余年,他做人很低调,但干工作很‘高调’。他的一个愿望就是要让自己在办案中获得那些微不足道的成就感,也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丝丝光亮。”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五部的刘红艳感慨地告诉记者。

“杨检察官,你就别推辞了,我刚刚到二中院送完锦旗了,已在来二检院的路上……”

“村委会不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其承担偿付工程款的依据是什么?”“在欠条上加盖村委会的印章,村委会是否就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杨友学和同事们多次就某村委会申请监督案开展讨论。

2013年9月18日,开县某村规划中的一区、二区列为美丽乡村建设点。某村委会原主任唐某某多次在村支两委会议上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政策和建房方式,部分村民要求唐某某出面代建。在代建过程中,唐某某拖欠他人工程款89万元,在出具欠条时,唐某某在他人要求下并利用管理村委会印章的便利,私自加盖村委会印章。2018年11月15日,该案经再审,撤销原调解书,驳回对村委会偿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

杨友学在核实中,以损害了村委会的合法权益,并存在适用法律错误情形提出抗诉。2018年9月7日,杨友学抗诉的周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获改判,虽然抗诉金额只有5000元,但也让委屈的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收到再审改判判决后,周某专门打来电话感谢,说要送一面锦旗给办案检察官,就出现前面感人的一幕。

记者谭剑 罗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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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案件审查当数学题来解答

工作中的杨友学(资料图)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如何发挥良法善治的深层张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时代命题,考量着检察干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良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五部检察官杨友学,以出色的工作业绩作出很好的诠释,运用法律智慧让百姓感受当代中国检察官的温情和法律的温度。

21年来,杨友学凭着“发现热爱、保持热情、坚守责任”的座右铭,一直奋战在民事行政检察岗位上,审结民行案件1000余件,提出或提请抗诉16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2015年担任员额检察官后,认真履行检察官司法办案职责,审结民事行政案件135件,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25件,法院再审后的改变率达100%。特别是2019年上半年,杨友学审结民行案件35件,提出抗诉16件,提请抗诉1件,这些数字确实来之不易。

自觉:践行忠诚为民的“金钢钻”

“案件审查就象解答数学题,法律规定是定理和公式,证据是给定的条件,老百姓的常理和检察官的良知是常数,每一个环节都得下功夫,否则得出的结论就不会完全正确,甚至错误。”杨友学坦然地告诉记者。

记者在杨友学的办公室发现,他的办公桌上放有不少法学期刊、法律专业书籍,或实务方面的,或法学理论方面的,或审查方法方面的,或司法理念方面的。他手机上法律类微信公众号100多个,不断从中吸取充足的法学养分,积淀法律智慧。

向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抗诉案,向某到检察机关申诉时,其官司已打了近7个年头。

“明明是开发商不按合同办事,怎么反而是我输了官司?”“是开发商违约,怎么还允许其擅自解除合同?”向某很不服气,提出一连串疑问。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是什么?解除条件是否成就?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否通知对方?合同变更了吗…….

杨友学承办该案后,及时调阅一、二审卷宗,梳理出该案需要解决的众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答案是当务之急。杨友学很快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一》中找到了与本案问题相类似的案例。结合该案审查认定的事实,这一案例所确立的规则为杨友学对该案提出抗诉增添了底气,并从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成就、法定解除权行使主体及限制、合同变更的法定认定标准等方面,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地分析了原判决存在的错误。案件经过重审,抗诉意见全部被采纳,为申请人挽回损失近100万元。

竭力:筑牢司法信任的“桥梁”

“民行部门作为联系群众的‘窗口’,绝不能成为冷漠的摆设。”他特别痛恨看不起农民的人,更不屑市侩气十足的“好心”劝解。

“专业的鉴定机构这家说是8级伤残,那家说是10级伤残,10级伤残明显与我的伤情不符!”申诉中,张某直言不讳地道出心中的怨气。

2017年8月23日,万州区新田镇小岭村中年妇女张某向检察机关申诉:2013年8月28日,张某乘坐摩托车在省道105上被邓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经第一次鉴定,张某有2个伤残等级:1个是脊柱损伤致胸椎体骨折的8级伤残,1个是右侧尺骨桡骨骨折的10级伤残。但是,邓某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第二次鉴定为2个10级伤残。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只构成10级伤残。

在审查过程中,杨友学仔细对照2份鉴定意见的不同之处,认真思考对同一伤情形成不同鉴定结论的原因。为了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杨友学调取张某某5次就医的诊断检查情况,包括放射科检查报告单、CT检查会诊报告单诊断意见、MRI检查会诊报告诊断、门诊诊断证明书病名等。

通过条分缕析、仔细对比、剖析入微,杨友学很快发现问题的关键所在:“《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在鉴定中不能单独作为评残依据,更不能代替强制性评定标准。”杨友学准确地抓住这一症结,提请上级院抗诉并获得支持。

倾心: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我和他在这个部门‘协同作战’20余年,他做人很低调,但干工作很‘高调’。他的一个愿望就是要让自己在办案中获得那些微不足道的成就感,也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丝丝光亮。”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五部的刘红艳感慨地告诉记者。

“杨检察官,你就别推辞了,我刚刚到二中院送完锦旗了,已在来二检院的路上……”

“村委会不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其承担偿付工程款的依据是什么?”“在欠条上加盖村委会的印章,村委会是否就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杨友学和同事们多次就某村委会申请监督案开展讨论。

2013年9月18日,开县某村规划中的一区、二区列为美丽乡村建设点。某村委会原主任唐某某多次在村支两委会议上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政策和建房方式,部分村民要求唐某某出面代建。在代建过程中,唐某某拖欠他人工程款89万元,在出具欠条时,唐某某在他人要求下并利用管理村委会印章的便利,私自加盖村委会印章。2018年11月15日,该案经再审,撤销原调解书,驳回对村委会偿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

杨友学在核实中,以损害了村委会的合法权益,并存在适用法律错误情形提出抗诉。2018年9月7日,杨友学抗诉的周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获改判,虽然抗诉金额只有5000元,但也让委屈的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收到再审改判判决后,周某专门打来电话感谢,说要送一面锦旗给办案检察官,就出现前面感人的一幕。

记者谭剑 罗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