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自己特色之路实现生态绿色发展

时间: 2019-11-0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444

编者按

10月7日,2019首届中国三峡库区生态保护法治论坛上,来自三峡库区其他省市县的领导和我市政法系统人士、法律专家以“做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展开了研讨。

面对三峡库区生态保护现状及治理,大家分享了工作中的新做法、新成果,用各自走出的特色之路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提供案例样本,为国内水域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提供借鉴,为三峡库区环境治理、法治建设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委书记卢辉:

用法治思维走出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秭归县把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环境的修复摆在压倒性的位置,加强生态与经济互融共进,坚持用法治思维,逐步走出一条凸现时代特征、山区特点、库区特色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坚持把生产建设和环境保护融入各领域,先后编制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进一步划定了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将生态列为第一位的评价指标,坚持计划责任供给,将维护长江水、生物多样性、岸线稳定性等生态责任分解到乡镇、部门和企业,建立了责任清单,把控了生态环保的“最后一公里”。

规划了全县一张生态红线图,完善了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了生态红线,推动了经济和环境可持续的发展。率先在宜昌市践行“两山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坚决筑牢三峡库区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 刘洪平:

严格执法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保障

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让重庆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晰,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污染环境实行零容忍,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重庆市有关部门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30项指标206项重点工程按序推进,探索跨区域跨流域的保护机制,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

下一步,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体系,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推进司法保护工作,为重庆筑牢重庆长江上游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而努力。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家法:

大力探索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宜昌在湖北省率先提出两个走在前面的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目标为抓手,聚焦三峡库区和长江干支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构建全域生态监测网络。出台宜昌长江生态保护及绿色发展规划,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方案,具体工作不仅仅局限于库区,而是以库区为核心,统筹上下游和干支流,构建安全生态通畅多元互补的江河系统;以市县、镇社区域联动,建立共抓大保护的联席会议机制,形成长江大保护全域全员行动大格局。

同时,开展生态修复大行动,分类推动沿江130家化工企业关停并转;依法关停整治不符合排污标准场所227个、取缔非法码头216个、非法矿场60个;关停搬迁畜禽养殖场975个;治理黑臭水体187公里,完成港口码头改造61个;所有乡镇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全部提到一级;所有的煤矿永久性关闭。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彦:

创新办案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

环境案件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证据收集难,涪陵区检察院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公安建立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审查措施,针对污染环境案件,公安机关在取证、侦查方向上邀请环境专业检查官提前介入,以案件通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探讨问题。二是对案件进行集中审查、集中审理,一天之内集中审查,一天之内集中询问,一天之内法院集中办事,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三是充分利用专业团队,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对案件专业性强困难大的,通过召开专家咨询进行有效解决。四是积极落实认罪认罚措施,检察官在案件中始终坚持严格审查证据基础上,通过相关措施对相关人进行审查,目前95%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五充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检察机关的专业水平,以此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云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兰永平:

用好法治手段打造环境治理体系

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致力完善云阳县生态环保局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环保监测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由政府组织安装,统一接入公安监管信息,实施信息源监管,大力提升生态环保智能化监督职能。

强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规范标准,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落实污染防治责任。一是扎实开展专项责任,环保、公安等多部门建立联动协同执法机制,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执法零容忍出重拳领导小组,2017年对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及时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率100%;二是着力提升打击效力。检察院提早介入案件办理,在案件证据收集方面把关指导,对疑难案件由县生态环保局牵头,启动会商机制,进一步明确侦查方向,努力完善证据,消除矛盾分歧,确保及时准确打击环保领域违法犯罪。三是切实抓好案件协调。着力加大对环保类案件的审结执行力度。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主任  任海新:

促生态检察工作正规化专业化

目前归纳起来库区生态检察具有两项特色:首先是集中管辖,比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三区一片”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就是统一由万州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受理、集中起诉,由万州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这种集中管辖有利于具体专业的办案,集中优势力量攻克复杂案件,有利于建立跨区域的案件侦办工作机制,有利于生态检察工作迈向正规化、专业化发展。其次是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是重庆市检察二分院经过探索积累,从辖区检察院选拔了32名元老级检察官组建长江生态检察官专业团队,专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被写入2019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兴安:

加强国家层面立法确保长治久安

怎么做到山清水秀?怎么能够保证一湖清水?作为一名库区律师,希望能建立专门的科研机构进行研究,也呼吁要建立统一的法律法规和相协调的规章制度来解决。

同时,要把三峡库区的环境保护提到国家战略的层面,对三峡库区的环保进行真正的立法。今后对库区的考核应该用环保指标取代GDP指标,真正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总之,只有通过这些国家战略层面的立法手段,以及加大对三峡库区环保的法律执行程度,才能确保它的长治久安。

记者 张柳妞 杨雪 谭剑 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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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自己特色之路实现生态绿色发展

编者按

10月7日,2019首届中国三峡库区生态保护法治论坛上,来自三峡库区其他省市县的领导和我市政法系统人士、法律专家以“做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展开了研讨。

面对三峡库区生态保护现状及治理,大家分享了工作中的新做法、新成果,用各自走出的特色之路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提供案例样本,为国内水域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提供借鉴,为三峡库区环境治理、法治建设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委书记卢辉:

用法治思维走出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秭归县把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环境的修复摆在压倒性的位置,加强生态与经济互融共进,坚持用法治思维,逐步走出一条凸现时代特征、山区特点、库区特色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坚持把生产建设和环境保护融入各领域,先后编制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进一步划定了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将生态列为第一位的评价指标,坚持计划责任供给,将维护长江水、生物多样性、岸线稳定性等生态责任分解到乡镇、部门和企业,建立了责任清单,把控了生态环保的“最后一公里”。

规划了全县一张生态红线图,完善了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了生态红线,推动了经济和环境可持续的发展。率先在宜昌市践行“两山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坚决筑牢三峡库区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 刘洪平:

严格执法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保障

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让重庆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晰,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污染环境实行零容忍,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重庆市有关部门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30项指标206项重点工程按序推进,探索跨区域跨流域的保护机制,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

下一步,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体系,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推进司法保护工作,为重庆筑牢重庆长江上游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而努力。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家法:

大力探索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宜昌在湖北省率先提出两个走在前面的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目标为抓手,聚焦三峡库区和长江干支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构建全域生态监测网络。出台宜昌长江生态保护及绿色发展规划,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方案,具体工作不仅仅局限于库区,而是以库区为核心,统筹上下游和干支流,构建安全生态通畅多元互补的江河系统;以市县、镇社区域联动,建立共抓大保护的联席会议机制,形成长江大保护全域全员行动大格局。

同时,开展生态修复大行动,分类推动沿江130家化工企业关停并转;依法关停整治不符合排污标准场所227个、取缔非法码头216个、非法矿场60个;关停搬迁畜禽养殖场975个;治理黑臭水体187公里,完成港口码头改造61个;所有乡镇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全部提到一级;所有的煤矿永久性关闭。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彦:

创新办案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

环境案件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证据收集难,涪陵区检察院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公安建立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审查措施,针对污染环境案件,公安机关在取证、侦查方向上邀请环境专业检查官提前介入,以案件通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探讨问题。二是对案件进行集中审查、集中审理,一天之内集中审查,一天之内集中询问,一天之内法院集中办事,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三是充分利用专业团队,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对案件专业性强困难大的,通过召开专家咨询进行有效解决。四是积极落实认罪认罚措施,检察官在案件中始终坚持严格审查证据基础上,通过相关措施对相关人进行审查,目前95%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五充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检察机关的专业水平,以此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云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兰永平:

用好法治手段打造环境治理体系

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致力完善云阳县生态环保局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环保监测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由政府组织安装,统一接入公安监管信息,实施信息源监管,大力提升生态环保智能化监督职能。

强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规范标准,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落实污染防治责任。一是扎实开展专项责任,环保、公安等多部门建立联动协同执法机制,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执法零容忍出重拳领导小组,2017年对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及时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率100%;二是着力提升打击效力。检察院提早介入案件办理,在案件证据收集方面把关指导,对疑难案件由县生态环保局牵头,启动会商机制,进一步明确侦查方向,努力完善证据,消除矛盾分歧,确保及时准确打击环保领域违法犯罪。三是切实抓好案件协调。着力加大对环保类案件的审结执行力度。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主任  任海新:

促生态检察工作正规化专业化

目前归纳起来库区生态检察具有两项特色:首先是集中管辖,比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三区一片”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就是统一由万州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受理、集中起诉,由万州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这种集中管辖有利于具体专业的办案,集中优势力量攻克复杂案件,有利于建立跨区域的案件侦办工作机制,有利于生态检察工作迈向正规化、专业化发展。其次是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是重庆市检察二分院经过探索积累,从辖区检察院选拔了32名元老级检察官组建长江生态检察官专业团队,专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被写入2019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兴安:

加强国家层面立法确保长治久安

怎么做到山清水秀?怎么能够保证一湖清水?作为一名库区律师,希望能建立专门的科研机构进行研究,也呼吁要建立统一的法律法规和相协调的规章制度来解决。

同时,要把三峡库区的环境保护提到国家战略的层面,对三峡库区的环保进行真正的立法。今后对库区的考核应该用环保指标取代GDP指标,真正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总之,只有通过这些国家战略层面的立法手段,以及加大对三峡库区环保的法律执行程度,才能确保它的长治久安。

记者 张柳妞 杨雪 谭剑 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