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审议意见

时间: 2019-12-25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467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2019年12月24日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市政府提交其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示,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等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

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上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立即责成市农业农村委牵头,会同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制度,指导各区县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采取“村规划+项目清单”模式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全面完成了区县域村布局规划编制,为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了资源禀赋台账,全市村规划管理覆盖率达81.5%。

因村施策,分类明确乡村发展方向。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4种类型,分类确定下阶段村规划编制重点。目前,已组织各区县对9219个村(社区)初步分类提出规划指引,其中集聚提升类占69%,城郊融合类占16%,特色保护类占7%,搬迁撤并类占7%,另有1%的村,由于暂不明确发展方向,采取“留白”处理。

分档推进,明确细化整治任务。我市将在区县划分为3类的基础上,将9219个村(社区)分为3档细化整治目标。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拟“农转城”或者易地搬迁的村(2813个,占31%)以及涉农社区(1204个,占13%)纳入第一档,以干净整洁为目标;有一定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村(4479个,占48%)纳入第二档,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逐步提升为目标;有基础、有条件的村(723个,占8%)纳入第三档,以生态宜居为目标。

量力而行有序推进

按照中央和市级的要求,我市充分考虑不同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村民意愿,优化调整了全市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将全市37个涉农区县和万盛经开区划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区6个、二类区15个、三类区县17个),分类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取消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等5项定量目标,25个区县降低了改厕目标,调整了旧房整治提升等部分重点工程。

持续推进“五沿带动、全域整治”行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集中力量培育20个市级示范镇村,确保整治一片、显效一片、巩固一片,带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1.16万户,占全年任务109.7%,新建农村公厕1053座,占全年任务105.3%;新增垃圾治理村200个,行政村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9.3%,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已通过国家验收;完成污水管网建设2097公里,占全年任务117%,完成10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技改;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88万户,占全年任务129%,安装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14.83万盏,占全年任务98.8%,建设通组公路32162公里,占目标任务96.74%;建设入户道路6720公里,占全年任务168%;完成49.17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占全年任务123%;回收废弃农膜8993.8吨,占全年任务112%。启动实施了“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百日集中攻坚、春季战役、夏季战役和秋冬季战役,累计清理生活垃圾30.3万余吨、清理沟渠9.5万余公里、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7.9万余吨。

完善政策健全机制

我市已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的工作推进机制。2019年以来,对一、三季度排名及半年进度进行了通报。印发了《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年-2020年)考核办法》,2019年底将开展考核评估,对不低于30%的区县进行现场核查。

强化资金投入保障,目前,已争取到位市级以上财政资金85.9亿元(含通组公路资金60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各区县也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加大投入,积极整合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不断完善标准规范。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重庆市山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宜模式与工艺汇编》等规范。下一步,将启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分档整治及美丽乡村评价体系研究,启动编制或修订有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估、环境卫生和农村生活垃圾作业管理标准、无害化卫生厕所验收规程等标准或规范。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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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审议意见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2019年12月24日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市政府提交其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示,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等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

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上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立即责成市农业农村委牵头,会同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制度,指导各区县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采取“村规划+项目清单”模式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全面完成了区县域村布局规划编制,为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了资源禀赋台账,全市村规划管理覆盖率达81.5%。

因村施策,分类明确乡村发展方向。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4种类型,分类确定下阶段村规划编制重点。目前,已组织各区县对9219个村(社区)初步分类提出规划指引,其中集聚提升类占69%,城郊融合类占16%,特色保护类占7%,搬迁撤并类占7%,另有1%的村,由于暂不明确发展方向,采取“留白”处理。

分档推进,明确细化整治任务。我市将在区县划分为3类的基础上,将9219个村(社区)分为3档细化整治目标。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拟“农转城”或者易地搬迁的村(2813个,占31%)以及涉农社区(1204个,占13%)纳入第一档,以干净整洁为目标;有一定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村(4479个,占48%)纳入第二档,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逐步提升为目标;有基础、有条件的村(723个,占8%)纳入第三档,以生态宜居为目标。

量力而行有序推进

按照中央和市级的要求,我市充分考虑不同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村民意愿,优化调整了全市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将全市37个涉农区县和万盛经开区划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区6个、二类区15个、三类区县17个),分类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取消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等5项定量目标,25个区县降低了改厕目标,调整了旧房整治提升等部分重点工程。

持续推进“五沿带动、全域整治”行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集中力量培育20个市级示范镇村,确保整治一片、显效一片、巩固一片,带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1.16万户,占全年任务109.7%,新建农村公厕1053座,占全年任务105.3%;新增垃圾治理村200个,行政村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9.3%,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已通过国家验收;完成污水管网建设2097公里,占全年任务117%,完成10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技改;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88万户,占全年任务129%,安装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14.83万盏,占全年任务98.8%,建设通组公路32162公里,占目标任务96.74%;建设入户道路6720公里,占全年任务168%;完成49.17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占全年任务123%;回收废弃农膜8993.8吨,占全年任务112%。启动实施了“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百日集中攻坚、春季战役、夏季战役和秋冬季战役,累计清理生活垃圾30.3万余吨、清理沟渠9.5万余公里、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7.9万余吨。

完善政策健全机制

我市已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的工作推进机制。2019年以来,对一、三季度排名及半年进度进行了通报。印发了《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年-2020年)考核办法》,2019年底将开展考核评估,对不低于30%的区县进行现场核查。

强化资金投入保障,目前,已争取到位市级以上财政资金85.9亿元(含通组公路资金60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各区县也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加大投入,积极整合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不断完善标准规范。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重庆市山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宜模式与工艺汇编》等规范。下一步,将启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分档整治及美丽乡村评价体系研究,启动编制或修订有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估、环境卫生和农村生活垃圾作业管理标准、无害化卫生厕所验收规程等标准或规范。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