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产法庭昨日揭牌成立

时间: 2020-01-0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691

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左三)为破产法庭揭牌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2019年12月31日,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在九龙坡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绿瓦楼(原重庆第一机械制造工业学校行政办公楼)为重庆破产法庭揭牌,标志着重庆破产法庭正式成立。当天,该庭裁定受理了第一件破产案件。

在市五中法院进行试点

2014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部分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五中法院被指定为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中级法院之一,也是我市被指定为试点法院的唯一一家中级法院。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市五中法院在应对愈加繁重的破产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紧扣改革试点要求,在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破产审判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据了解,此次成立的重庆破产法庭将受理全市区、县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和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破产法庭将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功能,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积极引导“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规范办理破产案件,积极探索提高破产回收率,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推进健全完善破产审判专业组织,优化破产审判团队考核体系,不断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量效率。

据悉,下一步重庆破产法庭在积极稳妥审理破产案件的同时,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通过破产案件的办理,救治危困企业、出清“僵尸”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以破产法庭为“试车间”和“试验田”,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破产审判机制、程序流程、管理模式上进行全方位优化提升,提高破产审判质量,加大破产审判便民利民力度。

此外,以建设政治素质好、法律业务精、审判经验足、综合能力强、国际视野广的破产审判队伍为目标,以破产法庭为基地和载体,突出专业化建设,及时形成科学的破产审判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不断提升破产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素质。

当天裁定受理一起破产案件

当天重庆破产法庭裁定受理了第一件破产案件。据了解,申请人重庆两江机器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机器人公司)以被申请人重庆凯拉姆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拉姆特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凯拉姆特公司破产清算。

经查明,凯拉姆特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8日,登记机关为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注册资本8000万元,股东为重庆亿庆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00%)。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凯拉姆特公司3次与三峡银行、两江机器人公司签订《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两江机器人公司共委托三峡银行向凯拉姆特公司发放贷款本金3.9亿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凯拉姆特公司仅还款5400万元,未能完全清偿债务。而且凯拉姆特公司存在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市五中法院认为,凯拉姆特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原因。两江机器人公司作为债权人申请对凯拉姆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符合法律规定,凯拉姆特公司对债权人的申请也表示不持异议,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市五中法院当日裁定受理申请人两江机器人公司对被申请人凯拉姆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此为重庆破产法庭受理的第一件案件。

据悉,截止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重庆法院累计新收破产案件2125件。面对破产审判工作新形势,重庆法院既通过破产清算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又通过破产重整挽救危困企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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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破产法庭昨日揭牌成立

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左三)为破产法庭揭牌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2019年12月31日,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在九龙坡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绿瓦楼(原重庆第一机械制造工业学校行政办公楼)为重庆破产法庭揭牌,标志着重庆破产法庭正式成立。当天,该庭裁定受理了第一件破产案件。

在市五中法院进行试点

2014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部分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五中法院被指定为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中级法院之一,也是我市被指定为试点法院的唯一一家中级法院。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市五中法院在应对愈加繁重的破产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紧扣改革试点要求,在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破产审判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据了解,此次成立的重庆破产法庭将受理全市区、县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和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破产法庭将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功能,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积极引导“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规范办理破产案件,积极探索提高破产回收率,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推进健全完善破产审判专业组织,优化破产审判团队考核体系,不断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量效率。

据悉,下一步重庆破产法庭在积极稳妥审理破产案件的同时,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通过破产案件的办理,救治危困企业、出清“僵尸”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以破产法庭为“试车间”和“试验田”,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破产审判机制、程序流程、管理模式上进行全方位优化提升,提高破产审判质量,加大破产审判便民利民力度。

此外,以建设政治素质好、法律业务精、审判经验足、综合能力强、国际视野广的破产审判队伍为目标,以破产法庭为基地和载体,突出专业化建设,及时形成科学的破产审判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不断提升破产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素质。

当天裁定受理一起破产案件

当天重庆破产法庭裁定受理了第一件破产案件。据了解,申请人重庆两江机器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机器人公司)以被申请人重庆凯拉姆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拉姆特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凯拉姆特公司破产清算。

经查明,凯拉姆特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8日,登记机关为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注册资本8000万元,股东为重庆亿庆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00%)。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凯拉姆特公司3次与三峡银行、两江机器人公司签订《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两江机器人公司共委托三峡银行向凯拉姆特公司发放贷款本金3.9亿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凯拉姆特公司仅还款5400万元,未能完全清偿债务。而且凯拉姆特公司存在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市五中法院认为,凯拉姆特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原因。两江机器人公司作为债权人申请对凯拉姆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符合法律规定,凯拉姆特公司对债权人的申请也表示不持异议,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市五中法院当日裁定受理申请人两江机器人公司对被申请人凯拉姆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此为重庆破产法庭受理的第一件案件。

据悉,截止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重庆法院累计新收破产案件2125件。面对破产审判工作新形势,重庆法院既通过破产清算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又通过破产重整挽救危困企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