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今年春节,九龙坡区全域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时间: 2020-01-0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53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记者刚从九龙坡区“燃管办”获悉,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市民平安祥和文明过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九龙坡区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明确:今年春节,九龙坡区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自即日起,该区所有场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从2019年12月开始,九龙坡区警方已经就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开展针对性查缉。本次通告对涉及烟花爆竹的各个管控环节进行了再明确。除禁燃禁放,通告还规定:凡在九龙坡区行政辖区范围内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携带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重大安全隐患。通告规定:除打非治违和禁放回收的烟花爆竹产品须在政府指定专用仓库临时储存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通告明确: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处理。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九龙坡区全域禁燃禁放工作已经启动,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区应急管理局,68782379;区燃管办,68159110。管理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的同时,积极劝阻和向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供销等部门举报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祥和、文明、环保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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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今年春节,九龙坡区全域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记者刚从九龙坡区“燃管办”获悉,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市民平安祥和文明过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九龙坡区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明确:今年春节,九龙坡区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自即日起,该区所有场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从2019年12月开始,九龙坡区警方已经就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开展针对性查缉。本次通告对涉及烟花爆竹的各个管控环节进行了再明确。除禁燃禁放,通告还规定:凡在九龙坡区行政辖区范围内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携带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重大安全隐患。通告规定:除打非治违和禁放回收的烟花爆竹产品须在政府指定专用仓库临时储存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通告明确: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处理。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九龙坡区全域禁燃禁放工作已经启动,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区应急管理局,68782379;区燃管办,68159110。管理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的同时,积极劝阻和向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供销等部门举报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祥和、文明、环保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