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渝北严查农村公运客车超员超载违法行为

时间: 2020-01-0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0357

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元旦期间,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进行严密公路巡查,查获两起农村公运客车超员超载违法行为,他们一律“严处罚、零容忍”,对驾驶员及所在的营运公司依法严肃处理,守护了市民安全出行。

当日11时,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茨大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由茨竹镇往大湾镇的九座农村客车里,有一名乘客蹲在车厢内。经核查,这辆农客面包车准载9人,实载10人,超员1人。14时许,兴隆公巡大队民警沿210国道巡逻至兴隆镇小五村附近时,发现一辆由渝北区茨竹镇开往渝北两路城区的营运客车上,乘客拥挤,人头攒动,有超员载客嫌疑,民警立即拦住该车检查,发现车厢的过道上站着3名乘客。经过核查,这辆核载乘客31人的客车,而实载乘客34人,超员3人。

据介绍,210国道、茨大路等农村国省道路弯道多,坡度陡,临崖临水,道路不平,如果超载,非常危险。被查获的这两辆客车驾驶员陈某和张某看到元旦节等车坐车的群众比较多,凭着自己的“经验”和侥幸心理,超载着乘客就出发了,不料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通知陈某和张某所在的客运公司派车将超员的乘客转载后,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民警对陈某和张某驾驶营运客车超员未达20%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将陈某和张某的严重违法行为抄告所属客运公司,对该公司发出隐患整改书,并责令该公司进行严肃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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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渝北严查农村公运客车超员超载违法行为

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元旦期间,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进行严密公路巡查,查获两起农村公运客车超员超载违法行为,他们一律“严处罚、零容忍”,对驾驶员及所在的营运公司依法严肃处理,守护了市民安全出行。

当日11时,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茨大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由茨竹镇往大湾镇的九座农村客车里,有一名乘客蹲在车厢内。经核查,这辆农客面包车准载9人,实载10人,超员1人。14时许,兴隆公巡大队民警沿210国道巡逻至兴隆镇小五村附近时,发现一辆由渝北区茨竹镇开往渝北两路城区的营运客车上,乘客拥挤,人头攒动,有超员载客嫌疑,民警立即拦住该车检查,发现车厢的过道上站着3名乘客。经过核查,这辆核载乘客31人的客车,而实载乘客34人,超员3人。

据介绍,210国道、茨大路等农村国省道路弯道多,坡度陡,临崖临水,道路不平,如果超载,非常危险。被查获的这两辆客车驾驶员陈某和张某看到元旦节等车坐车的群众比较多,凭着自己的“经验”和侥幸心理,超载着乘客就出发了,不料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通知陈某和张某所在的客运公司派车将超员的乘客转载后,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民警对陈某和张某驾驶营运客车超员未达20%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将陈某和张某的严重违法行为抄告所属客运公司,对该公司发出隐患整改书,并责令该公司进行严肃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