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川) 十次事故九次快。前日,渝北区某企业员工刘某第一天复工上班太兴奋,驾车送货时不顾交通安全,快速抢行,酿成两车相撞事故,造成5万余元损失且担全责,受到交巡警处罚。 刘某是渝北区某机械厂的材料配送员,因为疫情在家待了一个多月,3月18日是他上班复工第一天。当天上午,刘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拉了满满一车的机器配件从厂里出发送货。当他驾车经过空港尚科路环岛十字路口时,没有减速观察,直接冲入环岛,与一辆正在环岛内行驶的黑色轿车发生碰撞,酿成交通事故,幸好没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检测,排除了两车驾驶员酒驾毒驾嫌疑。两车受损严重,经保险公司初步评估,两车财产损失在5万元左右。 民警调取了事发现场的视频监控记录,发现刘某驾驶的轻型货车速度快,进入环形路口时未减速未观察。根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让已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之规定,刘某驾车进入环岛路口,应先让环岛内的车辆先行,由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刘某承认送货比较急、速度有点快、进入路口没观察、强行抢道的错误。他很后悔很自责,没想到自己复工后送的第一单货就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交通事故。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刘某处以记分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