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协商是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有力抓手

时间: 2020-03-2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5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重大制度创新将民主协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保障全体人民参与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权利的重视,丰富了社会治理的内涵,拓展了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是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民主化和现代化水平的有力抓手。

一、大力开展民主协商,增强社会治理内动力。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具有和合文化的基因,强调集体主义、公共利益、和而不同,倡导团结合作、沟通说理、协商讨论等,这为社会治理民主协商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土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日益强烈,强化民主协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愈显紧迫和重要。社会治理中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民主协商强调公民公开讨论、理性协商,能够包容不同利益诉求,是广纳民言、广集民智、广聚民力的过程,有助于激发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有助于调动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活力,有助于广泛深入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愿望,有助于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从而有效克服工作决策中情况不明、研究不透、措施不准等问题,增强社会治理实效。

二、大力开展民主协商,增强社会治理创造力。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最广泛、最活跃的社会治理主体。有事好商量,是中国的民主智慧,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体现,更是基层自治的一大法宝。有事好商量、多商量,就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大家一起想、一起干,让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力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汇聚起来,从而将群众的智慧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全市深度贫困乡镇巫山县双龙镇安静村,曾是基层组织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老大难”村,近年来,该村探索创建幸福议事会“三级议事机制”,强化乡村治理民主协商,基层组织不断壮大,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基础工作有力提升,小三峡神鱼谷生态社区、安静村民俗院落示范点等已成为巫山县远近闻名的旅游名片,安静村也被确立为重庆市美丽宜居村庄。

三、大力开展民主协商,增强社会治理凝聚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商量办事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开展民主协商,就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形成社会治理的广泛共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日趋多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要将治理重心下沉到基层,通过强化民主协商,拧紧“一股绳”,凝聚起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强大合力。巫山县高唐街道松峦社区是县委政法委牵头联系的城市基层党建单位,2019年以来,该社区通过建立辖区单位基层党建联席会议、“三居”(居民、居民代表、居民小组)会议、社区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方式开展民主协商,有效解决社区停车难、背街小巷治理难、排污管网维护难等问题60余个,修建民生设施13处,化解矛盾18件,消除安全隐患20余处,深受群众好评。

四、大力开展民主协商,增强社会治理监督力。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控器”。基层社会治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尤为重要。民主协商是一种参与式民主、全过程民主,能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助于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协商中的群众监督机制,围绕社会治理事前问需、事中问计、事后问效三个环节,使群众意见在社会治理工作推进、成效考核、结果评判中真正发挥作用,从而管住“一言堂”问题,杜绝“拍脑袋”决策,防止“灯下黑”盲区。

巫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伟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民主协商是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有力抓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重大制度创新将民主协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保障全体人民参与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权利的重视,丰富了社会治理的内涵,拓展了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是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民主化和现代化水平的有力抓手。

一、大力开展民主协商,增强社会治理内动力。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具有和合文化的基因,强调集体主义、公共利益、和而不同,倡导团结合作、沟通说理、协商讨论等,这为社会治理民主协商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土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日益强烈,强化民主协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愈显紧迫和重要。社会治理中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民主协商强调公民公开讨论、理性协商,能够包容不同利益诉求,是广纳民言、广集民智、广聚民力的过程,有助于激发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有助于调动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活力,有助于广泛深入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愿望,有助于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从而有效克服工作决策中情况不明、研究不透、措施不准等问题,增强社会治理实效。

二、大力开展民主协商,增强社会治理创造力。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最广泛、最活跃的社会治理主体。有事好商量,是中国的民主智慧,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体现,更是基层自治的一大法宝。有事好商量、多商量,就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大家一起想、一起干,让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力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汇聚起来,从而将群众的智慧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全市深度贫困乡镇巫山县双龙镇安静村,曾是基层组织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老大难”村,近年来,该村探索创建幸福议事会“三级议事机制”,强化乡村治理民主协商,基层组织不断壮大,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基础工作有力提升,小三峡神鱼谷生态社区、安静村民俗院落示范点等已成为巫山县远近闻名的旅游名片,安静村也被确立为重庆市美丽宜居村庄。

三、大力开展民主协商,增强社会治理凝聚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商量办事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开展民主协商,就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形成社会治理的广泛共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日趋多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要将治理重心下沉到基层,通过强化民主协商,拧紧“一股绳”,凝聚起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强大合力。巫山县高唐街道松峦社区是县委政法委牵头联系的城市基层党建单位,2019年以来,该社区通过建立辖区单位基层党建联席会议、“三居”(居民、居民代表、居民小组)会议、社区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方式开展民主协商,有效解决社区停车难、背街小巷治理难、排污管网维护难等问题60余个,修建民生设施13处,化解矛盾18件,消除安全隐患20余处,深受群众好评。

四、大力开展民主协商,增强社会治理监督力。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控器”。基层社会治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尤为重要。民主协商是一种参与式民主、全过程民主,能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助于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协商中的群众监督机制,围绕社会治理事前问需、事中问计、事后问效三个环节,使群众意见在社会治理工作推进、成效考核、结果评判中真正发挥作用,从而管住“一言堂”问题,杜绝“拍脑袋”决策,防止“灯下黑”盲区。

巫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