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准驾车型不符出事故 妻子飞奔“顶包”被查

时间: 2020-05-14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02

“喂!我刚刚在大坪金银湾十字路口附近,不小心开车冲上人行道把一棵行道树和交通标识牌撞坏了。”5月9日上午8点40分许,渝中区交巡警大坪大队接到了一位女士打来报警电话。原本以为只是一起单车事故,可当民警调取监控后,吃惊地发现剧情居然发生了“神反转”:该起事故存在着“顶包”嫌疑。

大坪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只见发生事故的车辆是一黑色越野车,当时除了左后轮,整个车几乎都骑上了道路右侧的人行道,在撞伤一棵人腰粗细的大树、撞断交通标识杆等设施后方被阻停,车头受损严重变形,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我手机掉到了驾驶室的脚垫上,伸手捡手机时不小心撞上去的。”现场声称是事故车驾驶员的一年轻女子赖某支支吾吾地说。

该女子穿着一套黄色长袖长裤睡衣,头发凌乱,神情有些紧张,这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尽管事故原因说得有板有眼,但是会不会涉及其他内情?为了还原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找到真相,民警立即上报指挥中心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摄像。

没想到,在查看相关视频后,结果真的发生了“神反转”。当天8点34分,这辆黑色越野车骑上人行道撞上大树几秒钟后,一名看着30多岁,身材偏瘦,穿着蓝色短袖T恤,浅色长裤的男子从驾驶室出来,盯了一眼车,便开始站在原地打电话。

另一个角度的监控显示:8点38分,报警的那位穿着黄色睡衣的女子赖某,匆匆忙忙地跑了过来。在与蓝衣男子碰面后,一边说话,一边朝对向车道的事故现场跑去。可是,民警在现场,并没有见到该男子,遂判断这起事故存在“顶包”的嫌疑,于是移交给了事故大队跟进处理。

在事实证据面前,上一秒还坚称自己是肇事驾驶员的赖某终于低下了头,承认撒了谎,她实际上是替丈夫何某“顶包”。随后,民警电话联络上其丈夫,通过耐心地法制思想教育,真正的事故车驾驶员何某,于当天上午11点左右来到渝中区交巡警事故大队接受处理。

经调查,原来何某仅考取了摩托车驾驶证,拥有D照,并不具备小车驾驶资格。当时他开着越野车离家到不远处拿东西,期间的确因捡手机而引发交通事故。事发后,何某意识到自己没有驾驶资格,害怕被警方查处,遂第一时间打电话向妻子赖某“求救”。

因其家距事故位置很近,为了“抢时间”,赖某来不及整理仪容,忙不迭地穿着睡衣就跑了出来。在与丈夫短暂交流后,有着小车驾驶证的妻子主动表示愿意帮他“顶包”,逃避处罚。何某随即离开,赖某便以事故车驾驶员的身份,先后拨通了110和保险公司的电话。

最终,民警对何某涉嫌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涉嫌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而对赖某“顶包”行为的处理,目前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渝中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即必须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切莫以为考取了小车驾照就可以驾驶摩托车,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反之亦然。另外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在现场等待并积极接受民警处理,切勿心存侥幸找人“顶包”,干扰警方调查,这不仅是一种主观逃避责任的行为,更有可能构成肇事逃逸,受到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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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准驾车型不符出事故 妻子飞奔“顶包”被查

“喂!我刚刚在大坪金银湾十字路口附近,不小心开车冲上人行道把一棵行道树和交通标识牌撞坏了。”5月9日上午8点40分许,渝中区交巡警大坪大队接到了一位女士打来报警电话。原本以为只是一起单车事故,可当民警调取监控后,吃惊地发现剧情居然发生了“神反转”:该起事故存在着“顶包”嫌疑。

大坪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只见发生事故的车辆是一黑色越野车,当时除了左后轮,整个车几乎都骑上了道路右侧的人行道,在撞伤一棵人腰粗细的大树、撞断交通标识杆等设施后方被阻停,车头受损严重变形,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我手机掉到了驾驶室的脚垫上,伸手捡手机时不小心撞上去的。”现场声称是事故车驾驶员的一年轻女子赖某支支吾吾地说。

该女子穿着一套黄色长袖长裤睡衣,头发凌乱,神情有些紧张,这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尽管事故原因说得有板有眼,但是会不会涉及其他内情?为了还原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找到真相,民警立即上报指挥中心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摄像。

没想到,在查看相关视频后,结果真的发生了“神反转”。当天8点34分,这辆黑色越野车骑上人行道撞上大树几秒钟后,一名看着30多岁,身材偏瘦,穿着蓝色短袖T恤,浅色长裤的男子从驾驶室出来,盯了一眼车,便开始站在原地打电话。

另一个角度的监控显示:8点38分,报警的那位穿着黄色睡衣的女子赖某,匆匆忙忙地跑了过来。在与蓝衣男子碰面后,一边说话,一边朝对向车道的事故现场跑去。可是,民警在现场,并没有见到该男子,遂判断这起事故存在“顶包”的嫌疑,于是移交给了事故大队跟进处理。

在事实证据面前,上一秒还坚称自己是肇事驾驶员的赖某终于低下了头,承认撒了谎,她实际上是替丈夫何某“顶包”。随后,民警电话联络上其丈夫,通过耐心地法制思想教育,真正的事故车驾驶员何某,于当天上午11点左右来到渝中区交巡警事故大队接受处理。

经调查,原来何某仅考取了摩托车驾驶证,拥有D照,并不具备小车驾驶资格。当时他开着越野车离家到不远处拿东西,期间的确因捡手机而引发交通事故。事发后,何某意识到自己没有驾驶资格,害怕被警方查处,遂第一时间打电话向妻子赖某“求救”。

因其家距事故位置很近,为了“抢时间”,赖某来不及整理仪容,忙不迭地穿着睡衣就跑了出来。在与丈夫短暂交流后,有着小车驾驶证的妻子主动表示愿意帮他“顶包”,逃避处罚。何某随即离开,赖某便以事故车驾驶员的身份,先后拨通了110和保险公司的电话。

最终,民警对何某涉嫌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涉嫌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而对赖某“顶包”行为的处理,目前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渝中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即必须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切莫以为考取了小车驾照就可以驾驶摩托车,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反之亦然。另外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在现场等待并积极接受民警处理,切勿心存侥幸找人“顶包”,干扰警方调查,这不仅是一种主观逃避责任的行为,更有可能构成肇事逃逸,受到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