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彰显法律善意 百姓感受法律温度

时间: 2020-06-0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010

  检察一部的检察官

  在打击刑事犯罪中,他们精诚协作、反复磨砺,用察微析疑的火眼金睛和执着笃行的法治精神,打赢了一次又一次硬仗;

  在城乡村社,他们翻山越岭、走街串户,用脚印体察案件背后的故事,既让公平正义得到彰显,又让法律洋溢着本该有的温情;

  在校园里,在田间地头,他们是守护平安的“莎姐”检察官,把法律知识送到学生、村民身边,让“莎姐”品牌家喻户晓;

  ……

  他们,就是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的检察官们。

  3月23日,他们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检察院联合表彰为重庆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精诚团队”硬核攻坚

  “国旗被焚,不知嫌疑人是谁?我们应当立即介入。”2019年10月13日,星期天,忠县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李灵通与一公安朋友在闲聊中得知:10月9日早上,位于忠州街道红星广场国旗台上的国旗被人烧毁,目前尚无明确嫌疑人。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热烈氛围中居然发生这样的案件,李灵通当即放弃休假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提前介入侦查,并在第一时间提出了侦查意见和建议,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刘某被抓后供述,自己在8日晚醉酒后丢失手机,为发泄情绪就点燃了拴旗绳,导致国旗被烧毁。

  “但在审查批捕嫌疑人时,检察官发现案发时间在9日凌晨2时许,案件中仅有嫌疑人供述和案发时刘某经过国旗台方向的监控录相,此外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可以作为直接证据的影像资料。”李灵通坦言,办理此案的确费了不少劲。

  该案被迅速提起公诉,庭审中刘某亦当庭认罪,法院对刘某以侮辱国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是渝东北片区的首例侮辱国旗案。

  “暖心守护者”释法说理显担当

  “这次我真的知道错了,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我都记在心里了!”

  “综合考虑罗某某的犯罪行为和认罪态度,我院拟对该案不予起诉。”检察官叶萍宣布该决定后,罗某某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下终于可以照顾家人了。

  这是一起盗窃案。之前,忠县乌杨镇普乐村村民罗某发现村集体所有的抽水设备和铁水管长期闲置,无人看管,于是便将其全部盗走。案发后,他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赔村委会2438元。

  “罗某某家庭贫困,妻子是残疾人,家里还有未成年人需要抚养,如果对他提起公诉,会让本就贫困不堪的家庭雪上加霜。”在案件梳理过程中,叶萍沉思良久。

  虽然罗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且罗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最终拟对其作微罪不起诉处理。

  在检察一部的干警眼中,这起案子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家庭的心酸。

  “对当事人而言,再小的案件都是天大的事,案件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他们接下来的人生,依法办案是前提,但更应该让法律的善意得到彰显,让大家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叶萍说。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忠县检察人的初心,也是他们时刻践行的使命。

  以“莎姐”之名护佑老少残弱

  “检察官,我真的不能坐牢。我离婚了,父亲死得早,我母亲、娃儿一天都离不开我。”于是,“莎姐”检察官王琳不顾山高路远坡陡,硬是翻山越岭来到被告人黄某家中,看到了他家因摔伤髋骨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和年仅5岁的懵懂儿子,并到村委会详细调查了解了黄某家的详情。

  “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母亲、儿子均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料,为使祖孙二人不至于生活无着落,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审判长采纳了检察官王琳在法庭上提出的温情公诉意见,依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自己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被告人黄某对王琳充满了感激。

  检察一部的每名检察官助理都是村社法治副主任,每个月都要下到自己所负责的两个村。

  每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检察一部的“莎姐”检察官们都会为忠县的孩子们精心准备一份“法治大礼包”。

  深入辖区各乡镇、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村社活动,检察一部干警依托“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村居法治副主任等平台,为辖区群众送去法律知识,彰显了新时代检察人的新担当。

  记者 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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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彰显法律善意 百姓感受法律温度

  检察一部的检察官

  在打击刑事犯罪中,他们精诚协作、反复磨砺,用察微析疑的火眼金睛和执着笃行的法治精神,打赢了一次又一次硬仗;

  在城乡村社,他们翻山越岭、走街串户,用脚印体察案件背后的故事,既让公平正义得到彰显,又让法律洋溢着本该有的温情;

  在校园里,在田间地头,他们是守护平安的“莎姐”检察官,把法律知识送到学生、村民身边,让“莎姐”品牌家喻户晓;

  ……

  他们,就是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的检察官们。

  3月23日,他们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检察院联合表彰为重庆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精诚团队”硬核攻坚

  “国旗被焚,不知嫌疑人是谁?我们应当立即介入。”2019年10月13日,星期天,忠县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李灵通与一公安朋友在闲聊中得知:10月9日早上,位于忠州街道红星广场国旗台上的国旗被人烧毁,目前尚无明确嫌疑人。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热烈氛围中居然发生这样的案件,李灵通当即放弃休假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提前介入侦查,并在第一时间提出了侦查意见和建议,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刘某被抓后供述,自己在8日晚醉酒后丢失手机,为发泄情绪就点燃了拴旗绳,导致国旗被烧毁。

  “但在审查批捕嫌疑人时,检察官发现案发时间在9日凌晨2时许,案件中仅有嫌疑人供述和案发时刘某经过国旗台方向的监控录相,此外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可以作为直接证据的影像资料。”李灵通坦言,办理此案的确费了不少劲。

  该案被迅速提起公诉,庭审中刘某亦当庭认罪,法院对刘某以侮辱国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是渝东北片区的首例侮辱国旗案。

  “暖心守护者”释法说理显担当

  “这次我真的知道错了,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我都记在心里了!”

  “综合考虑罗某某的犯罪行为和认罪态度,我院拟对该案不予起诉。”检察官叶萍宣布该决定后,罗某某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下终于可以照顾家人了。

  这是一起盗窃案。之前,忠县乌杨镇普乐村村民罗某发现村集体所有的抽水设备和铁水管长期闲置,无人看管,于是便将其全部盗走。案发后,他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赔村委会2438元。

  “罗某某家庭贫困,妻子是残疾人,家里还有未成年人需要抚养,如果对他提起公诉,会让本就贫困不堪的家庭雪上加霜。”在案件梳理过程中,叶萍沉思良久。

  虽然罗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且罗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最终拟对其作微罪不起诉处理。

  在检察一部的干警眼中,这起案子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家庭的心酸。

  “对当事人而言,再小的案件都是天大的事,案件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他们接下来的人生,依法办案是前提,但更应该让法律的善意得到彰显,让大家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叶萍说。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忠县检察人的初心,也是他们时刻践行的使命。

  以“莎姐”之名护佑老少残弱

  “检察官,我真的不能坐牢。我离婚了,父亲死得早,我母亲、娃儿一天都离不开我。”于是,“莎姐”检察官王琳不顾山高路远坡陡,硬是翻山越岭来到被告人黄某家中,看到了他家因摔伤髋骨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和年仅5岁的懵懂儿子,并到村委会详细调查了解了黄某家的详情。

  “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母亲、儿子均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料,为使祖孙二人不至于生活无着落,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审判长采纳了检察官王琳在法庭上提出的温情公诉意见,依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自己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被告人黄某对王琳充满了感激。

  检察一部的每名检察官助理都是村社法治副主任,每个月都要下到自己所负责的两个村。

  每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检察一部的“莎姐”检察官们都会为忠县的孩子们精心准备一份“法治大礼包”。

  深入辖区各乡镇、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村社活动,检察一部干警依托“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村居法治副主任等平台,为辖区群众送去法律知识,彰显了新时代检察人的新担当。

  记者 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