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红十字会行为强化红十字会公信力

时间: 2020-08-1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586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介绍,公信力是红十字会的生命线。《实施办法》主要从对红十字会的规范、捐赠募捐活动、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力求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实施办法》规定,红十字会应按照募捐方案、捐赠协议或者捐赠人意愿处分捐赠款物;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所接受的非定向捐赠款物,应当服从政府统一调配;捐赠的实物不易储存、运输或难以用于人道救助的,红十字会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所得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全部用于人道救助;捐赠资金不得用于红十字会在编人员以及机构的经费支出;红十字会使用款物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可以依法从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并向社会公开。

  《实施办法》还规定,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应将捐赠财产与其他财产分开管理,对社会捐赠资金单独设立账户,专款专用;红十字会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被撤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置财产。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同级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实施办法》规定,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红十字会应自收到捐赠人要求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情况;捐赠人可以参与捐赠物资的发放,但是不得影响分配;捐赠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的物资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不得捐赠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物品;捐赠时不得使用歧视性、侮辱性化名。

  《实施办法》设置了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有七种情形之一的,由同级政府民政、审计等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背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擅自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的;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财产的;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的;未依法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未依法公开信息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捐赠款物重大损失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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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红十字会行为强化红十字会公信力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介绍,公信力是红十字会的生命线。《实施办法》主要从对红十字会的规范、捐赠募捐活动、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力求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实施办法》规定,红十字会应按照募捐方案、捐赠协议或者捐赠人意愿处分捐赠款物;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所接受的非定向捐赠款物,应当服从政府统一调配;捐赠的实物不易储存、运输或难以用于人道救助的,红十字会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所得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全部用于人道救助;捐赠资金不得用于红十字会在编人员以及机构的经费支出;红十字会使用款物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可以依法从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并向社会公开。

  《实施办法》还规定,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应将捐赠财产与其他财产分开管理,对社会捐赠资金单独设立账户,专款专用;红十字会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被撤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置财产。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同级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实施办法》规定,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红十字会应自收到捐赠人要求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情况;捐赠人可以参与捐赠物资的发放,但是不得影响分配;捐赠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的物资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不得捐赠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物品;捐赠时不得使用歧视性、侮辱性化名。

  《实施办法》设置了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有七种情形之一的,由同级政府民政、审计等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背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擅自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的;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财产的;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的;未依法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未依法公开信息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捐赠款物重大损失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