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石柱县司法局三河司法所组织对7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并邀请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和市司法局派驻警察参与了该项活动。 会上,由三河司法所所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重点内容及过渡期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进行了学习。随后,市司法局派驻警察就社区矫正和监狱服刑、强制隔离戒毒的对比差别进行了介绍,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七不准”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提醒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规范自身行为,顺利回归社会。 司法所还组织对8月该所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不假外出的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现场训诫,宣读了处罚决定。被训诫的2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保证在以后的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管,认真学习提高遵纪守法重德意识,确保顺利回归社会。 通讯员 陈倩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