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收到的转账交易截图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明刚 记者 谭 剑)按照相关规定,个人通过ATM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原本,此功能是为防止群众上当受骗,不料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了,利用“时间差”实施诈骗。近日,荣昌警方破获一起房产交易诈骗案,男子杨某因无力偿还债务,伙同房产中介吴某骗取卖方以先过户再抵押支付余款的方式交易房产,后通过银行骗得抵押贷款用于还债,卖家催款时又利用ATM机转账“时间差”,转款后撤回交易,骗取本应支付给卖方的21万元购房款。9月11日,杨某、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荣昌警方依法刑拘。 “警察同志,我卖房子被骗了。”8月5日,市民李女士到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报警,称自己5月底卖了一套价值25万元的老房子。交易过程中,中介与买方以征信问题为由要求她先过户,办理抵押贷款后再支付余款。因不熟悉办理流程,李女士在收到4万元首付款和21万元欠条后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约定1个月内付清余款。但直到7月28日,李女士仍未收到余款,多次催款未果后,她到银行查询,才发现买方抵押贷款早已发放。她再次联系买方后,对方承诺8月4日付清尾款,并要求李女士提供银行卡号。随后,李女士收到了买方发送的ATM机转款记录截图,对方称跨行转账要24小时才能到账。8月5日,李女士到银行查询得知,对方转款后又取消了交易。发现上当受骗后,李女士报了警。 经查,诈骗李女士的是杨某和吴某。9月9日,民警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到案后,两人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杨某交代,由于自己欠债较多,为了还债经常找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办理抵押贷款“借东还西”补窟窿。认识中介吴某后,两人便合伙通过办理房产交易抵押贷款获利还债。此次交易的抵押贷款放贷后支付吴某“业务费”后全部用于还债。卖家多次催余款,杨某拿不出钱,便向朋友借款21万元,假意通过ATM机转账,并将转账时打出的转账凭证截图发给了卖家,后取消交易。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