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蒲昌迅 张小林 记者 舒楚寒)“谢谢你们的帮助,让我生活有了着落,我会用好这笔钱……”近日,当潼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奇雄将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75岁老人文某某手中时,老人言语激动、声音哽咽,这笔钱对她来说就像一场“及时雨”。 去年7月17日,文某某的丈夫张某某在公路边行走时,被陶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陶某撞人后逃逸了现场。 经交警部门认定,陶某因操作不当,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20年4月8日,潼南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三年。 收到判决后,文某某不服该判决,认为陶某没有赔偿任何经济损失,法院判决量刑偏轻,于2020年5月11日向潼南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经过对原案卷宗的全面审查,听取原案承办检察官、公安办案民警意见,承办检察官林佳认为法院的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符合法律规定。 “虽然案件事实清楚明了,判决本身没有争议,但是要真正解开申诉人的心结,还要做更多细致的工作。”林佳表示,为帮助申诉人解开心结,他们还专门组织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与检察官共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文某某自愿息诉服判。 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她的家庭情况究竟如何?”在办理该申诉案件中,文某某焦虑无助的眼神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林佳了解到文某某常年患有脑梗、高血压等疾病,是建卡贫困户,此前老两口一直依靠张某某每月的补贴生活。文某某虽然有子女,但生活都不宽裕,其儿子也是建卡贫困户。交通事故发生后,因肇事人陶某无力赔偿,为医治张某某,家里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不少债务,这让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您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走访调查后,林佳告知文某某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并耐心向老人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 6月5日,收到文某某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潼南区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成功帮助其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 为用好这笔救助金,在征求老人及其儿子意见后,检察官把这笔款存入了其个人账户,作为她日后的医疗、养老费用。 精准帮扶谋长远之策 “国家司法救助能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但要真正解决后顾之忧,还需要与驻村工作队共谋长远之策。”陈奇雄表示。 为做好精准帮扶工作,经检察官和驻村工作队反复商议,最终敲定两条具体帮扶措施。一是检察官继续加强对老人心理疏导,同时对其子进行释法说理,要求其履行好法定赡养义务;二是驻村工作队鼓励其子发展稻田养鱼产业,并免费提供鱼苗和技术培训,以增加整个家庭收入。 经过检察官和驻村扶贫干部的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在司法救助金发放当天,检察官看到,老人目前和儿子儿媳生活在一起,其儿子的两个鱼塘已全部养上了鱼苗。 “我们和驻村组的同志会持续对你们帮扶,今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给我们说。”听着检察官临别时暖心的话语,文某某连连点头,原本紧锁的眉头也逐渐疏散开来。 “国家司法救助不仅传递着司法温度,更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特殊作用。”据潼南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瑜介绍,为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该院与区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实施办法》,并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确保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无缝衔接。 据悉,自2019年来,该院已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9人,发放救助金19.7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