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朱丽华)近日,綦江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拍卖被执行人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170万股股票,共计执行到位2000余万元,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某小额贷款公司诉某集团有限公司、柯某泉、柯某彬、张某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綦江区法院依法受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应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6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诉讼费共187363元,原告对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170万股股票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案款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到期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重庆市某小额贷款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綦江区法院依法受理该案件后,通过全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现只有拍卖某公司的股票才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綦江区法院执行局立即派执行干警前往深圳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1170万股股票,同时与当事人积极沟通,确定股票处置方案。因双方当事人对股票价格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依法以起拍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的70%为基础确定了起拍价,启动拍卖程序,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一共分五批次进行。经20余次竞价,溢价846万元,一拍即拍卖成功,共计执行到位20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