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毛小进)8月3日,驾驶员王某和刘某驾车在同一路口抢行黄灯,结果两车发生碰撞,两人受到处罚。 当日8时30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接报警称,宏碁大道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看见,在斑马线处斜停着一辆白色轿车,右后侧车门被撞凹陷,旁边地上倒着一辆电动车,车头损坏,右侧反光镜脱落。所幸电动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并未受伤,仅左侧胳膊和腿部擦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双方驾驶员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双方均闯黄灯导致。事发时,电动摩托车驾驶员王某驾车行驶至宏碁大道十字路口时,发现交通信号灯状态刚好由绿灯转为黄灯状态,为避免多等一个红灯,他未减速停车,而是猛踩油门,想抢在最后3秒直行通过路口,结果由于太过心急,并未发现刘某驾驶小轿车在其左侧同样抢黄灯通行,刚行至路口中间,两车发生了碰撞。 民警对电动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和小轿车驾驶员刘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对两人驾车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并判定两人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共同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 交巡警提醒:驾车出行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红灯不可闯,黄灯不可抢。同时,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时一定要佩戴头盔,关键时刻能救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