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进)3月2日1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在视频巡查中发现北环立交进城方向拥堵。经视频排查,最终发现余松路立交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从监控画面看到,一辆黑色小车追尾一辆白色小车,两车驾驶员正在下车查看情况。民警立即回放该路段监控视频,发现黑色小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碰撞,致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明确、没有人员受伤。 为尽快恢复路面通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立即通过车辆信息电话联系车主,同时调度附近执勤警力赶往现场处置。经电话联系,民警指挥事故双方驾驶员,快速撤离现场,将车驾驶至安全地点等待民警到场处理。随后,现场执勤警力到达现场处置,路面恢复畅通。 交巡警提醒: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巡警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如果造成交通堵塞,还将对驾驶人依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