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怡西) 宁等一分不抢一秒,可总有些驾驶员喜欢和时间赛跑。这不,驾驶员秦某就因抢最后3秒绿灯,加速通过路口,导致四车连撞。 7月20日8时许,渝北区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悦来阳光雅居附近路段发生一起四车连撞的交通事故,1人受伤。民警立即联系120救护车到现场施救,并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 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红色轿车“四脚朝天”的翻倒在路口中央,四个门窗严重受损,引擎盖变形,前挡风玻璃全部破碎;一辆红色越野车左后驾驶门凹陷,前保险杠脱落,引擎盖受损,车尾被撞出一个大窟窿;一辆出租车车尾凹陷;另一辆白色轿车左反光镜脱落,左车身有几处擦挂痕迹。红色轿车驾驶员秦某手脚擦伤,120救护人员赶到后,民警协助医疗人员将其送到医院检查救治。 经民警检测,排除了4位驾驶员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调查,红色轿车是肇事车。该车司机秦某,今年23岁,现在渝北区上班。事发当天早上,秦某开车上班,当行驶到悦来阳光雅居小区附近路段的红绿灯路口处时,看到信号灯显示绿灯倒计时最后3秒,虽然距离路口尚远,但性格急躁的他下意识地就狠踩一脚油门,想趁着绿灯最后几秒加速通过路口。当行驶到距离红绿灯20多米处时,秦某突然发现前方有一个正在给护栏刷油漆的工人,他一慌神,猛然朝右打方向,谁知,刚变到右边车道,就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越野车相撞。由于撞击力太大,秦某的轿车直接翻了个底朝天。被撞的红色越野车方向失控,又与右侧一辆白色轿车和出租车发生擦挂。 事故是秦某操作不当造成的,秦某需承担4车车损费5万余元及医药费2000余元。民警对秦某加速抢绿灯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其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被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