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张玮 熊艺)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利用新浪云上法庭平台审结被告人陈甲、陈乙犯贩卖毒品案件,陈甲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陈乙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调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被告人陈甲在双桥经开区贩卖毒品达4次,其中,陈甲拿毒品给被告人陈乙吸食作为报酬,陈乙帮助陈甲贩卖毒品1次。后陈甲、陈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因二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羁押,故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陈乙在监视居住期间擅自离开大足前往四川省眉山市,在眉山市期间被特殊人群康复救助中心收治。因在治疗期间不能外出,无法将陈乙提解到审判法庭进行审判。经协调,法官利用新浪云上法庭平台开庭审理该案,公诉人、被告人陈甲、陈乙及其辩护人均通过手机异地参与庭审。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审判程序顺畅地在网上进行,确保庭审严谨有序,解决了陈乙不能到法庭开庭的难题。 “正是得益于新浪云上法庭平台的助力,法官、书记员、法警、公诉人、律师、身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被告人陈甲、医生护士一行10余人无需驱车前往眉山市开庭审理案件,不仅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还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表示,创新拓展新浪云上法庭等网络资源,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当事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