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警方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 收缴仿真枪195支

时间: 2020-11-2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02

  本报网讯(记者 李亚)近日,记者从合川区公安局获悉,该局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收缴仿真枪195支,督促下架仿真枪类商品20余类。

  从10月中旬起,合川警方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整治销售仿真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各类场所60余家。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社会面清查收缴力度,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仿真枪行为,确保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警方提醒:仿真枪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已经非法拥有枪支、仿真枪支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上缴,一旦查获,将依法处理。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并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依法从严惩处。我市各级公安机关24小时接受市民举报,举报电话:110。

  仿真枪认定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合川警方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 收缴仿真枪195支

  本报网讯(记者 李亚)近日,记者从合川区公安局获悉,该局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收缴仿真枪195支,督促下架仿真枪类商品20余类。

  从10月中旬起,合川警方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整治销售仿真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各类场所60余家。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社会面清查收缴力度,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仿真枪行为,确保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警方提醒:仿真枪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已经非法拥有枪支、仿真枪支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上缴,一旦查获,将依法处理。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并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依法从严惩处。我市各级公安机关24小时接受市民举报,举报电话:110。

  仿真枪认定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