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11月30日1时40分,一辆小轿车在沪渝高速下行方向1601KM(永丰)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扎进了右侧护栏外的灌木丛,幸好驾驶员周某有系安全带未受伤。
当日,接到报警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六大队执法队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并通知救援单位施救。
在现场,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了道路右侧护栏外侧,被绿化带灌木缠住,前部受损严重,其后方的封闭护栏、边坡有明显碰撞和擦刮痕迹。
据周某回忆,因为要赶着回忠县上班,独自驾车从主城区返回忠县,行驶至事故路段时已是凌晨。周某感到很疲惫,眼睛没眯多久车辆就向右发生偏移,随后径直撞上道路右侧的小边坡,随后越过护栏,最终一头扎进灌木丛,幸好被阻停。事故中周某没有受伤,但造成车辆、路产损失上万元。
在进一步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车保险早在1月已经到期,已脱保10个月。追问之下,周某表示因为工作忙,加上续购保险又是疫情时期,平时少于驾驶这辆车就忘了。 周某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执法人员依法扣留车辆,责令周某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1520元。此外,此次事故造成的万余元损失,由于车辆脱保,周某只得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