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介”招徕“三无”人员骗贷上百万

时间: 2020-12-1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75

        “经过重新评估,现在的贷款规则更加合理,更有利于防控风险,避免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发生。”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五部主任王东海、检察官唐倩前往当地一家金融企业回访。

 
        现场展示的一款贷款APP软件已然更新升级,而其中被彻底抹去的一个“BUG”,却曾让该金融企业损失上百万元。 
 
        2018年,该金融企业推出一款网上自助贷款产品。由于手续简单、放款快、利息较低,该产品一问世便吸引了大量客户,也引起了个别“贷款中介”的注意。 
 
        2019年8月,李某等6人共谋“组团”,利用该信贷产品漏洞帮助他人骗贷,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他们还借助微信“朋友圈”、互联网等发布广告,招徕征信无污点的“三无”贷款人(指无本地户籍、无企业、无工作)。 
 
        “这类人群一般没有积蓄,贷款后也基本无还款意愿,因此才愿意支付高额手续费,通过中介帮助其骗取贷款。”据李某等人交代,他们每做成的一笔贷款,都会抽取1/4左右作手续费。“也就是说,如果贷款1万元,实际能到手的只有7500元左右。” 
 
        该案承办检察官王东海介绍, 有人需要贷款,他们便采取伪造工作履历、补缴个人所得税等手段,借助贷款APP软件帮助其通过银行审核。“利用这种手段,他们先后帮助14人骗取该金融企业贷款137万余元。” 
 
        去年8月,该金融企业向江北警方报案。同年12月,李某等6人被陆续抓获归案。  
 
        今年1月,江北区检察院以骗取贷款罪对李某等6人批准逮捕。同年6月,案件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 经王东海、唐倩多次释法说理,李某等人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共8.9万元。此外,在承办检察官督促下,目前,相关贷款人也已归还贷款10多万元。
今年9月30日,江北区检察院以骗取贷款罪对李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法庭上,李某等6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1年4个月到11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12月2日,江北区检察院向该金融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新信贷产品风险漏洞的全面评估,全面收集证明贷款人符合信贷条件的材料,适当增加信贷产品贷款人信用的评估项目,避免单一信用项目所带来的伪造风险或不能还款风险,最大限度避免金融风险发生。 
“我们以后在推出新型贷款时,一定会加大对贷款规则的风险评估力度。”该金融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从金融风险防范和法律法规规定等多个方面,对新产品是否存在漏洞和骗贷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研判,防止骗贷等情况再次发生。
 
记者 舒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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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中介”招徕“三无”人员骗贷上百万

        “经过重新评估,现在的贷款规则更加合理,更有利于防控风险,避免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发生。”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五部主任王东海、检察官唐倩前往当地一家金融企业回访。

 
        现场展示的一款贷款APP软件已然更新升级,而其中被彻底抹去的一个“BUG”,却曾让该金融企业损失上百万元。 
 
        2018年,该金融企业推出一款网上自助贷款产品。由于手续简单、放款快、利息较低,该产品一问世便吸引了大量客户,也引起了个别“贷款中介”的注意。 
 
        2019年8月,李某等6人共谋“组团”,利用该信贷产品漏洞帮助他人骗贷,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他们还借助微信“朋友圈”、互联网等发布广告,招徕征信无污点的“三无”贷款人(指无本地户籍、无企业、无工作)。 
 
        “这类人群一般没有积蓄,贷款后也基本无还款意愿,因此才愿意支付高额手续费,通过中介帮助其骗取贷款。”据李某等人交代,他们每做成的一笔贷款,都会抽取1/4左右作手续费。“也就是说,如果贷款1万元,实际能到手的只有7500元左右。” 
 
        该案承办检察官王东海介绍, 有人需要贷款,他们便采取伪造工作履历、补缴个人所得税等手段,借助贷款APP软件帮助其通过银行审核。“利用这种手段,他们先后帮助14人骗取该金融企业贷款137万余元。” 
 
        去年8月,该金融企业向江北警方报案。同年12月,李某等6人被陆续抓获归案。  
 
        今年1月,江北区检察院以骗取贷款罪对李某等6人批准逮捕。同年6月,案件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 经王东海、唐倩多次释法说理,李某等人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共8.9万元。此外,在承办检察官督促下,目前,相关贷款人也已归还贷款10多万元。
今年9月30日,江北区检察院以骗取贷款罪对李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法庭上,李某等6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1年4个月到11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12月2日,江北区检察院向该金融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新信贷产品风险漏洞的全面评估,全面收集证明贷款人符合信贷条件的材料,适当增加信贷产品贷款人信用的评估项目,避免单一信用项目所带来的伪造风险或不能还款风险,最大限度避免金融风险发生。 
“我们以后在推出新型贷款时,一定会加大对贷款规则的风险评估力度。”该金融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从金融风险防范和法律法规规定等多个方面,对新产品是否存在漏洞和骗贷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研判,防止骗贷等情况再次发生。
 
记者 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