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人大联合进行嘉陵江保护立法调研 加快推进嘉陵江全流域治理

时间: 2020-12-1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25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为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12月8日至9日,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应邀来渝,与重庆市人大城环委联合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调研。

  联合调研组先后调研了重庆市中心城区嘉陵江及长江干流部分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考察了广阳岛生态恢复保护情况,并召开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座谈会,就关于嘉陵江流域协同立法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交流,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大学法学院相关专家应邀参加了座谈。

  川渝人大一致认为,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能强化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推动两地生态共建和环境共保,也会保护好嘉陵江一江碧水。重庆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说,通过两省市相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乡镇级、地市区(县)级、省级都已经在区域协同上进行了广泛合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将在协同立法中进行固化和明确。

  屠锐梳理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涉及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中关于健全水资源监测预警、水资源联合调度等十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后提出建议,川渝两地人大在下一步协同立法中认真学习领会,并落实到协同立法之中。川渝两地人大在协同开展嘉陵江流域立法上,应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联防联控这一重点。关于上下游相关标准的问题、联防联控的问题、相关规划的问题,都需要通过协同立法加以解决。法规既可以是条例的形式,也可以是决定、规定的形式。

  “立法保护长江重要支流的嘉陵江,必须高度关注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嘉陵江流域立法应是长江保护法在嘉陵江流域的细化、补充和完善。”屠锐表示。

  “建议要进一步深化流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完善突发事件联合应对机制等。”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说,在起草《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时,将以《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为重要参考,特别要学习借鉴重庆市在船舶污染防治中的立法经验,力求让两地对水污染防治标准达成统一。同时,进一步加强两地人大专委会的联动监督,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共同依法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嘉陵江流域涉及甘肃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针对与会专家提出的应坚持全流域治理的建议,梁伟华表示,在持续推动川渝两地协同立法的同时,适时牵头组织嘉陵江流域各省相关方面座谈,共同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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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人大联合进行嘉陵江保护立法调研 加快推进嘉陵江全流域治理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为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12月8日至9日,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应邀来渝,与重庆市人大城环委联合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调研。

  联合调研组先后调研了重庆市中心城区嘉陵江及长江干流部分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考察了广阳岛生态恢复保护情况,并召开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座谈会,就关于嘉陵江流域协同立法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交流,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大学法学院相关专家应邀参加了座谈。

  川渝人大一致认为,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能强化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推动两地生态共建和环境共保,也会保护好嘉陵江一江碧水。重庆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说,通过两省市相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乡镇级、地市区(县)级、省级都已经在区域协同上进行了广泛合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将在协同立法中进行固化和明确。

  屠锐梳理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涉及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中关于健全水资源监测预警、水资源联合调度等十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后提出建议,川渝两地人大在下一步协同立法中认真学习领会,并落实到协同立法之中。川渝两地人大在协同开展嘉陵江流域立法上,应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联防联控这一重点。关于上下游相关标准的问题、联防联控的问题、相关规划的问题,都需要通过协同立法加以解决。法规既可以是条例的形式,也可以是决定、规定的形式。

  “立法保护长江重要支流的嘉陵江,必须高度关注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嘉陵江流域立法应是长江保护法在嘉陵江流域的细化、补充和完善。”屠锐表示。

  “建议要进一步深化流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完善突发事件联合应对机制等。”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说,在起草《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时,将以《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为重要参考,特别要学习借鉴重庆市在船舶污染防治中的立法经验,力求让两地对水污染防治标准达成统一。同时,进一步加强两地人大专委会的联动监督,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共同依法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嘉陵江流域涉及甘肃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针对与会专家提出的应坚持全流域治理的建议,梁伟华表示,在持续推动川渝两地协同立法的同时,适时牵头组织嘉陵江流域各省相关方面座谈,共同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